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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ingfen 在 PTT [ L_GlobalView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6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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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泰國版申訴案中要求辦理罷免投票 是准或不准
[ L_GlobalView ]36 留言, 推噓總分: +4
作者: badfood - 發表於 2014/11/26 15:15(11年前)
1Fchingfen: 罷免申請程序和申訴/檢舉程序是分開的11/26 16:39
2Fchingfen: 請依#1H4gmG8V (L_GlobalView)群組規定的程序提出申請。11/26 16:40
4Fchingfen: 需有小組長判決(先),才能提出罷免申請(後)。11/26 16:46
5Fchingfen: 不能同時提出(因為沒有判決之前是不能提罷免申請的)11/26 16:46
6Fchingfen: 相關程序請先自行參考群組規,若有疑問再問小組長11/26 16:47
7Fchingfen: 請詳閱 <刪除板主> 相關規定。(請注意程序問題)11/26 16:49
12Fchingfen: "兩者不能同時申請"<==重申11/26 16:57
13Fchingfen: 現在你要另外提出罷免理由(審核)申請,理由通過才能真正11/26 16:57
14Fchingfen: 發起罷免連署…11/26 16:58
15Fchingfen: (LifeRecallBM)11/26 16:59
24Fchingfen: 1.程序和格式是不一樣的東西 2.請注意程序先後的問題11/26 17:16
25Fchingfen: (內文格式可改;但程序錯誤則罷免無效;恕不再多言)11/26 17:17
26Fchingfen: (提出"時間"先後也是程序問題,而非格式問題)11/26 17:18
29Fchingfen: 程序一旦被裁定錯誤就無提出罷免連署,確定要等小組長11/26 17:26
30Fchingfen: 回應,而不先自行按程序規定提出申請?11/26 17:26
31Fchingfen: ^^無=>不能11/26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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