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bugger
作者 bugger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260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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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推: 以前都沒聽過這說法 感謝分享12/19 20:49
4F→: 以目前民眾混用的程度 可能未來會變成通用字吧?12/19 20:50
23F→: 1.不知哪個板友找來的事務所 不知公信力如何12/18 22:27
24F→: 2.理由沒有說服力 十幾年前的連結自然會失效12/18 22:28
25F→: 作者只要能證明 就沒有違法的問題12/18 22:28
26F→: 3. 處理十幾年前的文章很詭異 需要一些好的理由12/18 22:29
28F→: 空白文就算了 這種算是重要資訊 默默就刪除12/18 22:30
29F→: 總之想澄清一下處理準則和了解來龍去脈 無意冒犯12/18 22:33
47F→: 我不是法律專業 但可依內文與常理做判斷12/19 12:38
48F→: 依意見書次點 可證明或使人確信為真 就沒問題12/19 12:40
49F→: 現在只是文章時間久遠連結失效 就幫作者說沒證據12/19 12:41
50F→: 依我觀點這違背常理與作者意願 也與看板宗旨不符12/19 12:43
51F→: 且板主應該公開說明理由 而非藏在置底文或精華區12/19 12:44
52F→: 以受公評與接受板友意見 而非接受單一意見做處置12/19 12:45
62F→: 請板主發言要謹慎 如果不確定的話可公開徵詢意見12/19 15:05
64F→: 這樣私下偷偷處理 只憑一己判斷難以服眾12/19 15:07
66F→: 我認為板主曲解法律意見書 又是不明來源的資訊12/19 15:08
68F→: 不能應匿名板友的意見就偷偷處理 請您公開說明12/19 15:08
74F→: 言盡於此 我的意見未必正確 僅代表個人看法12/19 15:13
75F→: 板主的做法似乎有瑕疵 並沒有讓板友知情此事12/19 15:14
6F推: 都還沒人批評就好多恐嚇言論 因果報應真可怕11/29 12:19
393F推: 板主這樣詭辯方式的說詞 會讓人誤解是否有什麼目的11/30 21:59
1F推: 這種文章不用一直發 只是找架吵而已12/17 16:57
27F推: 有得到板主認同了 這篇示範如何繞過板規合法發出12/17 11:51
12F推: 也要有夠多人願意當板主 才有得談這些12/16 14:12
13F→: 如果大家只想批判板主 沒人要承擔責任 也是無用12/16 14:13
100F推: 應該是真的不懂12/16 10:12
101F→: 轉發板務的資訊 還要自己加上佛經故事 這麼天才的板規12/16 10:12
103F→: 相信一般人都沒辦法理解12/16 10:13
78F推: 板主真的這麼想的話 應該大赦爭議團體12/14 21:46
81F→: 之後再把符合批評大藏經的放入 免得板友造業12/14 21:46
111F推: 大家再這樣針鋒相對的話 板主又要來鎖文了12/13 22:43
111F推: 大家再這樣針鋒相對的話 板主又要來鎖文了12/13 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