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ataidx
作者 ataidx 在 PTT [ Road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302則
限定看板:Road
看板排序:
15F→:宇通表示:12/05 00:46
65F→:幸好路權是用車種來分別...如果以廠牌來分~~08/18 09:28
66F→:就變成,神車車主表示:這一切是個人行為~08/18 09:28
1F→:他只會說為了機車族的安全11/27 18:51
12F→:所以開一條接近自小客專用道,真的有達到安全回家的路?10/25 17:32
14F→:機車或是大型車還是繼續危險吧~10/25 17:33
16F→:那相對的肇事結果呢?大型車相對小型車嚴重,小型車相對機車10/25 17:34
19F→:嚴重,那麼用可能發生的風險性結果評估,為啥機車還是到處禁10/25 17:35
21F→:那有沒有考慮過道路相容性的問題?機車機械特性無法相容現行10/25 17:36
24F→:車道設計嗎?10/25 17:37
25F→:速率並不是肇事主因,改變行進方向才是...10/25 17:38
27F→:十次車禍九次快這台詞本來就有問題10/25 17:39
33F→:所以還是一概的拋棄管理而使用禁止...難怪政策管理難進步10/25 17:41
39F推:感覺只是心理狀態...不是種科學,又要放大絕招了嗎10/25 17:44
46F→:我只知道運研所有搞過,結果的確混流與肇事數無正比關係10/25 17:46
49F→:那你說得也好笑了,根本就是鄰避效應...10/25 17:47
53F→:我說的只是某路段研究,我有說實施嗎?10/25 17:48
55F→:要說實施..民國88年分流納入白皮書前就是~10/25 17:48
58F→:哪可能每個報告內容都記得一清二楚,那可以用台北市也很多10/25 17:49
60F→:單向雙線道沒分流也能直接左轉的路段,有比較嚴重嗎10/25 17:50
66F→:是在提該路段的行駛能力,怎麼又提專用道?10/25 17:52
72F→:如果真的成正比,那怎麼不全面內側皆禁...10/25 17:53
76F→:如果真的成正比,那政府幹嘛開放同是機車型式的紅牌路權?10/25 17:54
84F→:對呀,都用未知的風險性事故來評估... 事故是必然還是風險10/25 17:56
93F→:那也來看看要不要繳稅和有罰單制度,看是誰服從誰..怪想法10/25 17:57
103F→:那你怎麼認為高快速公路是四輪具有的,二輪使用就是奪取利益10/25 17:59
106F→:這有利益的牽扯嗎?交通的目的是啥?之間的只是運具選擇10/25 18:00
119F→:誰叫我們在道路使用權上一直很主觀10/25 18:02
121F→:生來目的相同的,能力足夠而只是特性不同就無法使用10/25 18:03
124F→:就像落後國家的男女分制和種族隔離政策一樣的偏激10/25 18:04
127F→:你不就是鄰避效應,沒車就不爽不要用的心態10/25 18:04
132F→:而不是想說同是"汽車",動力足夠,只是種類不同,為啥不能用10/25 18:05
135F→:機車引道、專用道都是用剩餘的空間作成的10/25 18:06
141F→:不是曲度大就是路幅窄,還說這是為了機車的安全10/25 18:07
156F→:那是說的不是我說的,我只是希望權力平等10/25 18:12
160F→:違規的請去處罰,別守法的使用者卻也相同被拖下水10/25 18:12
34F→:這在07年回歸重機路權時,一堆人也是"無法想像",但有發生嗎10/25 18:15
1F→:拆了鋪了再畫上禁行機車~04/21 19:17
2F→:樓上在說啥...03/26 21:38
7F→:鄰避效應03/27 12:47
6F推:請問我回的內容也算是戰文嗎??03/14 11:50
50F推:有人會拿垃圾袋給拿LV包的人,說這比較實用,拿這個嗎??03/14 00:36
52F→:好像不會齁,但是提到這個路權,就滿多人喜歡幫別人定義03/14 00:37
53F→:超出需求的東西本來就很多,實用怎麼定義?同型超出實用的呢03/14 00:38
54F→:照你實用定義,那設限的絕對不只重機...03/14 00:39
55F→:如果在相反的想,如果是一個單人旅運,開一台車就不比騎一03/14 00:41
56F→:台重機實用... 開車只是比較享受罷了,你的實用論又不成立了03/14 00:41
59F→:影響?何來影響?為什麼就一定認為重機會影響?03/14 00:42
60F→:超出必須的欲望,高速公路是必須嗎?跑平面不會到嗎?03/14 00:43
61F→:所以高速公路是效率上的提高,重機為何是超出必須?03/14 00:44
62F→:重機也是一台"運具"而已...03/14 00:45
63F→:應該說車輛都只是運具,不用給予那麼多的想法03/14 00:46
65F→:一個人開著一台超跑去便利商店買了一杯飲料,你是認為奢侈03/14 00:47
66F→:但實際上只是一個人使用運具完成了一個經濟行為03/14 00:48
70F推:而且還在幫別人審視物品的實用性... @@03/14 00:50
72F→:有人想開coupe去shopping也是當事人的事03/14 00:52
74F→:所以就犧牲重機?就算重機又不能領牌了,交通亂象也不會改變03/14 00:53
76F→:所以因果關係上和重機使用的權利又何有關?03/14 00:53
79F推:車禍會多啥?車輛數目是加乘的嗎?是置換的吧,當一個人騎重機03/14 00:56
80F→:就會少一輛別種類的運具...但是車禍風險還是一樣03/14 00:56
81F→:因為是和駕駛行為有關,而不是運具03/14 00:56
84F→:請先想清楚因果關係和各種因素,不然這種邏輯搖搖欲墜...03/14 01:01
86F→:最重要的是,別太在乎形式,重要的是目的!!!03/14 01:02
87F→:那又干重機啥什關係? 你是跳針了嗎??03/14 01:02
89F→:那你說哪種運具的駕駛人素質夠?03/14 01:06
90F→:而且該種類駕駛人只使用單一種類運具~03/14 01:06
91F→:種種言論從頭都是你的主觀認為03/14 01:08
93F→:認為只是一種心理狀態,不是科學03/14 01:08
96F→:只是台運具~就這樣~03/14 01:10
99F→:你要說塞車時會不會用鑽的嗎?會不會走路肩嗎??03/14 01:11
102F→:塞車既然都塞了,本來就是要疏通,用車道分享來善用道路使用03/14 01:12
103F→:率不好嗎??這在國外也很常見,只是台灣人看不過,喜歡齊頭式03/14 01:12
105F→:平等,你有同樣的路權,為何不跟我一起塞03/14 01:13
106F→:只是"比例"高,傷亡"風險"高...03/14 01:13
108F→:強姦犯男性佔8成...比例超高,你認為該怎麼做?03/14 01:14
112F→:所以更容易做到的重機=一定會蛇行?03/14 01:16
114F→:有多數國家廢除死刑嗎?也才95個,32個不執行03/14 01:19
115F→:比例...我給你1元,你給我5元,投報率500%~03/14 01:19
116F→:我現有100萬,投報率1%,就有1萬了03/14 01:20
117F→:重機約2萬,給你違規佔50%,只有1萬03/14 01:21
118F→:自小客約600萬,給你三成違規就好,180萬...03/14 01:21
119F→:如果在算上使用率... 交通亂象是誰造成的....?03/14 01:22
120F→:夜深該睡了,你還是先整理一下因果關係的邏輯再來討論~~03/14 01:24
4F→:民眾指管你原本近途可以閃收費站,現在閃不掉要錢了03/10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