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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id 在 PTT [ HumService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65則
限定看板:Hum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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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應該說, 是否為不實舉證並非是板務人員能力範61.231.145.208 04/10 23:28
7F→:圍內可以釐清的, 那麼這便超出本板板規適用範61.231.145.208 04/10 23:29
8F→:圍. 如果板友真的認為特定言論中有毀謗之嫌,61.231.145.208 04/10 23:30
9F→:應尋求中華民國法律途徑解決.61.231.145.208 04/10 23:31
5F→:關於開設藏傳佛法板的事是否能等我近期忙完、並且將上次提案的04/18 22:49
6F→:"板上禁止討論無上密討論"投票結果出爐後再來討論呢? (嗯, 最04/18 22:50
7F→:近太忙了, 投票說明文稿延宕中, 很抱歉..)04/18 22:50
34F→:不屬於組務板討論的紛爭內容還是別帶到組務板來吧.04/18 23:36
37F推:有勞t大了.04/18 23:45
3F推:以"不得否定大正藏為佛說"來看, 這在佛法板即有類似規定了.04/18 17:31
4F→:而針對不當質疑, 在佛法板也已有規範處置, 那麼新板的訴求與佛04/18 17:32
5F→:法板有何差異呢?04/18 17:32
6F→:如果是要管制與大正藏不相應的經文討論, 那麼試問誰有辦法認定04/18 17:33
7F→:相應或不相應呢? 這樣的管制方式要如何避免落入一言堂呢?04/18 17:33
12F→:照第1 2點來說, 若將來有板友引藏傳或南傳經典來否定對特定漢04/18 17:46
13F→:傳經典的詮釋時, 該當如何處置? 認定為違規? 或者因義理相應而04/18 17:46
14F→:開放討論?04/18 17:46
15F→:簡單說, 如果是就事論事的討論, 照A大所言應該是合乎新板板旨04/18 17:47
16F→:的, 但如果只是要管制不就事論事的討論, 那麼新板的定位就只是04/18 17:48
17F→:板規加重認定與處置的佛法板, 那麼這樣在討論議題範疇與佛法板04/18 17:49
18F→:重覆甚大的情形下, 是否真有必要因為板規拿捏的落差就另外成立04/18 17:49
19F→:新板呢?04/18 17:49
22F→:既然欲成立新板, 新板事務即與佛法板無關, 因此不適合在佛法板04/18 17:52
23F→:討論新板的板務, 那麼最恰當的討論處應該就是組務板了.04/18 17:52
26F→:既然A大一再定位新板為佛法板之子板, 那麼為何連署的程序不是04/18 17:54
27F→:先經過佛法板充份討論與板友的附議, 而是在沒有於佛法板就相關04/18 17:54
28F→:議題作出充份討論的情形下即逕自申請連署新板?04/18 17:54
29F→:在這樣的前提下, 連署新板恐怕只能代表A大自己的決定, 而不能04/18 17:55
31F→:認定為佛法板的板務, 所以不應總是將佛法板稱為母板, 因為相關04/18 17:56
32F→:議題並未有板務討論作為背書.04/18 17:56
34F→:是的, 連署新板是您的自由, 但既然是基於A大的自由採取的行動,04/18 17:57
35F→:新板的板務就不適合放在佛法板作為討論.04/18 17:57
36F→:因此我認為較恰當的討論處還是組務板. :)04/18 17:57
39F推:好的 :)04/18 18:03
6F→:這正是我所質疑的, 不開放討論的板, 應該不適合開設在國家研究04/18 14:37
7F→:院群組中.04/18 14:37
9F→:因為事關組務對所屬看板的定位, 所以這串討論才會在組務板發表04/18 14:38
11F→:那麼應該如何避免成為一言堂呢?04/18 14:41
13F→:網友有創立新板的自由, 但既然ptt有明確的看板分類, 那麼討論04/18 14:41
15F→:一個特定看板是否適合某分類, 也是應該的.04/18 14:42
16F→:所以您所欲創立的就是一個無戰的一言堂嗎?04/18 14:43
18F→:我認為這也事關組務, 也許還是在組務也發表回覆較為恰當.04/18 14:44
28F→:關於嚴格執行板規一點我同意, 但這其實仰賴板友們路見不平的檢04/18 22:47
29F→:舉, 因為許多時候爭吵埋在長篇推文中, 我很難發現每一個違規並04/18 22:48
30F→:主動處理.04/18 22:48
4F→:那麼請就事論事, 討論無上密事件應如何處置, 而不是只要有被攻04/18 01:56
5F→:擊就想分板...04/18 01:56
12F→:對於攻擊無上密的行為, 已經用從嚴認定連續違規來處置了, 至於04/18 02:18
14F→:是否要禁止無上密討論, 將會在之後舉行投票來匯整意見.04/18 02:19
10F推:如果宗旨是成立"漢傳佛法板"的話我反對.04/17 10:33
11F→:以天主教板從基督信仰板中獨立出來的前例來看, 是因為天主教在04/17 10:34
12F→:基督信仰板為小眾, 且經常被新教派攻擊, 而板規又無能為力處理04/17 10:34
13F→:這樣的指控, 才令天主教徒另成立新板. 以佛法板來說, 漢傳佛法04/17 10:35
14F→:的相關討論是大宗, 並且已有板規規範不當的質疑, 如果板友們認04/17 10:35
15F→:為板規尚有不足之處, 宜尋求在板務上的解決方式, 而不是為了避04/17 10:35
16F→:免爭議性的討論就另開新板, 這樣子將漢傳佛法從佛法板抽離的作04/17 10:36
17F→:法, 讓討論分散, 資源也無法集中, 除了可能造成系統資源的浪費04/17 10:37
18F→:外, 對佛法板以及所欲成立的新板來說也都是無益的.04/17 10:38
19F→:而如果是實修看板的話, 性質近似於基督教的團契板, 並不適合開04/17 10:38
20F→:設在人文宗教群組底下, 而較宜以社團的方式開在活動中心群組中04/17 10:39
21F→:. 如果是以社團方式成立看板, 自然可以針對討論性質言論進行管04/17 10:39
22F→:制, 而只留下讀誦經典的文章, 但是在國家研究院群組底下, 所有04/17 10:39
23F→:的看板都是以討論板的性質存在的, 所以我認為您所欲成立的看板04/17 10:40
24F→:也許並不適合於AboutNew連署.04/17 10:40
1F推:"、"是"或"的意思, 所以判決是認定您的言論有挑釁意味.03/09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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