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這樣的時薪?
先說好 這篇文章不是要來戰您的 請見諒
只是想提供一點 "從不同角度"來看的觀點
※ 引述《a80314mouse (古小兔)》之銘言:
: 大家前面一直提到「市場的自然機制」,
: 那為何政府要制訂最低工資時薪95元的規定?
: 況且連政府都明文規定了,還是那麼多商家不顧政府規定,
: 假使政府沒有最低工資的限制呢?
其實 我認為最後一句的問題 也可以換個方向想想
「連政府都明文規定了,還是那麼多商家不顧政府規定,
(1) 為什麼他們可以不顧政府規定?
(2) 為什麼不顧政府規定,還是找得到工讀生?」
我想這些問題我們心中都有答案
再者 在這規定之前 我想板上不少版友也做過60元時薪的工讀生
我自己就是! 難道那時台灣的經濟有現在困頓嗎?
所以就您的問題來回答「要是政府沒有最低工資的限制呢?」
答案就是「不怎麼樣,就是大家回復到時薪"60元起"的工讀時薪」
合則來、不合則去 有能耐的就去找薪水更好的工作
我自己也覺得60元時薪好少
所以我就跨出去選了兒美、家教當打工 表現好薪水自然可以往上調
但我覺得應該還可以有更好的收入
於是往國高中補教發展 現在時薪有四位數
想想 當初不就是因為不滿薪水進帳 所以讓自己更好、充實自己
不管是學識或是經驗方面 現在的我絕對能給的東西 比當年大一二當家教時多太多
與其抱怨市場機制或是時薪法規 不如充實自己、賺取經驗及人脈
: ............................................................................
: 我本身是教文科的,一般家長都會再請一個理科的家教。
: 假設我高中家教時薪收500元,但是另一位理科的家教老師卻收300元。
: 當家長向我問起:「為什麼理科老師只收300元,你卻收500元?」時,
: 我該如何開口說出:
: 「因為這位理科老師的『教學經驗不足』、『教學成效還有待磨練、加強』」之類的話?
: 我覺得老師們應該要互相尊重,
: 所以我不會去評論其他位家教老師的教學成效、教學方式、教學經驗等,
: 但是當家長這樣問的時候,該怎麼回答呢?
你當然不需要去評論另外一位老師
但是你為什麼不去彰顯自己的優勢? 我覺得這是一個很詭異的盲點
我在補習班裡常常遇到學生或家長跟我抱怨說
「老師你教得比較好,新來的老師 &*^%#@....」
坦白說 我跟新來的老師應該是處於競爭的狀態 她很有可能瓜分掉我的時段
可是我當然是跟學生家長說這位老師的優點 不要砸了補習班招牌
學生的上課感受跟學習績效 自會說明我跟新手老師的差別 我根本不需要多說
套在家教的情況上 說白一點
為什麼學生或是家長感受不出300時薪的新手家教
跟500時薪的有經驗家教差別在哪裡?
當有經驗的老師 可以在短時間之內讓學生豁然開朗
可以用更淺顯、有效率的方式幫助學生學習 學生會感受不到嗎?
: 有很多方法可以彌補家庭經濟不足而造成學習資源不足,
: 只是看學生自己願不願意去做而已。
: 所以我不覺得把家教老師的時薪壓低來請家教,是正當的理由。
惡意壓低時薪來請老師 我想並不在我們的討論範圍之內
那樣家教case 就是隨緣的找到能夠忍耐的老師
非惡意、不得已的壓低時薪來請家教
他們能找的也就是 佛心來著願意付出的老師
那,為什麼他們都找得到老師?
第一種情況是因為 老師真能忍、也願意接
第二種情況是因為 老師人真好、也願意接
所以要怪那些老師怎麼願意接?! 當然不是!
這都是個人選擇 個人選擇 個人選擇 個人選擇 罷了
所以不要再戰了好嗎~~ 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87.179
※ 編輯: sweeties 來自: 220.136.187.179 (08/13 10:33)
推
08/13 10:50, , 1F
08/13 10:50, 1F
推
08/13 10:51, , 2F
08/13 10:51, 2F
推
08/13 10:57, , 3F
08/13 10:57, 3F
推
08/13 11:05, , 4F
08/13 11:05, 4F
→
08/13 12:52, , 5F
08/13 12:52, 5F
→
08/13 12:53, , 6F
08/13 12:53, 6F
→
08/13 12:54, , 7F
08/13 12:54, 7F
→
08/13 13:13, , 8F
08/13 13:13, 8F
→
08/13 13:14, , 9F
08/13 13:14, 9F
→
08/13 13:42, , 10F
08/13 13:42, 10F
→
08/13 13:42, , 11F
08/13 13:42, 11F
→
08/13 13:42, , 12F
08/13 13:42, 12F
推
08/13 17:21, , 13F
08/13 17:21, 13F
→
08/13 17:22, , 14F
08/13 17:22, 14F
→
08/13 17:23, , 15F
08/13 17:23, 15F
→
08/13 17:24, , 16F
08/13 17:24, 16F
→
08/13 17:24, , 17F
08/13 17:24, 17F
→
08/13 17:25, , 18F
08/13 17:25, 18F
推
08/13 17:28, , 19F
08/13 17:28, 19F
→
08/13 17:28, , 20F
08/13 17:28, 20F
→
08/13 17:30, , 21F
08/13 17:30, 21F
推
08/13 18:09, , 22F
08/13 18:09, 22F
→
08/13 22:14, , 23F
08/13 22:14, 23F
→
08/13 22:15, , 24F
08/13 22:15, 24F
→
08/13 22:16, , 25F
08/13 22:16, 25F
→
08/13 22:17, , 26F
08/13 22:17, 26F
→
08/13 22:18, , 27F
08/13 22:18, 27F
→
08/13 22:19, , 28F
08/13 22:19, 28F
推
08/19 20:19, , 29F
08/19 20:19, 2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