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唉唉 鬥氣呀

看板toberich作者 (ㄉㄊ)時間11年前 (2013/08/01 09:50),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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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之銘言: : 老師y當天在facebook寫: : 「你是老闆我才給你面子,要不然肯定讓你吃不了兜著走...」 我最近也處理一個員工的離職問題。 一開始他與其他人處不好,我鼓勵他「新人都是這樣,要退要忍要撐過去」。 (先聲明,他的工作表現還不錯,甚至某些細節可以鍛鍊得比資深員工還好) 後來被投訴一些問題,但是沒有實據。(誰會用攝影機每秒鐘監控員工?) 其他員工陸續反映,我只能先從其它地方下手(改善硬體、重新規範流程細節等等) 然後告訴其他員工,沒有實據不能以「大家都懷疑」針對個人作什麼處分。 某一天又發生事故,一樣沒有實據但是大家都懷疑是他犯錯。 嚴重的是,老顧客去找現場主管抱怨,內容可以推斷「已在週邊社區形成流言」。 沒有實據,但我當天得知後決定資遣他,因為『流言是無可抵擋』的。 即請他父母來當面說明(其實就是鄰居),請他當天休假到預告期滿、薪照領+資遣費。 【感想】 1.給thismy:工作規則很重要 勞基法第十二條(雇主無須預告即得終止勞動契約之要件)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2.勞基法等等對於小型創業者負擔很大。 有風險的職位,大家可以考慮採用「合作拆帳制度」,免除雇主責任。 (當然利潤也得吐出來,個人以為這與不確定風險比還是值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79.25

08/01 09:53, , 1F
忘了補充.資遣生效10天前需將資遣清冊送達主管機關
08/01 09:53, 1F

08/01 13:37, , 2F
沒有證據也要請人走????????
08/01 13:37, 2F

08/01 19:49, , 3F
嗯...搞到要倒店時再請他走也可以
08/01 19:49,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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