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租房屋的租金扣稅事宜

看板tax作者 (星)時間19年前 (2005/02/05 13:1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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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ristint (new)》之銘言: : 我目前有在外面租屋, 每個月都用郵政劃撥匯錢給房東租金, : 劃撥後的收據有留下來. : 但身邊有一份租房屋的契約書, : 內有條款說: 本租屋的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等,若較出租前之稅額增加時, : 其增加部分應由房客負責補貼,房客決不異議. 房屋稅 跟 有沒有出租都沒關係。 綜合所得稅 只有房屋出租才會有租金收入。 既然課稅主體是房屋所有人,也就是房東,跟房客那有關係? 所以契約無效。//違反法律 : 另一個條款寫: 本租屋憑單扣繳由房客向稅捐稽徵機關負責繳納. : 所以如果我想要拿租金來作為報稅時的列舉扣除額, : 屋主因此多繳的稅金變成是我(房客)要負擔囉? 不是 契約無效 就算他要跟你收,憑什麼? : (因為最近要搬家,所以想說如果報稅被房東知道,他也沒辦法漲我的房租 : 不過契約書哪兩個條款好像是保障房東不會多繳稅,我報稅的動作對自己也沒好處) 房東他報他的,你報你的。 房東報的是租賃所得,你報的是列舉扣除額中的房屋租金支出。 你報了的話,你的綜合所得稅就會減輕。 有房子可以出租的人通常是比較有錢的,有收入卻不繳稅? 租房子的人通常是比較沒錢的,收入卻通常只有薪資所得,卻一毛錢的稅都跑不掉。 上面的條文只是拿來唬人罷了。根本沒有用。 真的懂法律,就不會這樣寫。 就去申報所得稅,5月份申報去年的,等到核定下來,又過幾個月了。 到時早就搬走了。如果還沒搬走,房東要調房租也不見得是可以, 大不了是跟他賴著不走,至少還可以再待6個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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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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