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經驗] 關於精神疾病的投保與理賠消失
※ 引述《kimogii (奇檬子)》之銘言:
: 如果有一些保險業務員,為了業績,用電話跟客戶介紹
: 一堆balabala的保險,健康狀況都沒問,而我也同意加保了.
: 像這樣的情況,保險公司會理賠嗎?
只要是在投保前就已發生之疾病 在投保時未告知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就可以依保險法規定而不賠
保險法第51條:
訂約時,僅要保人知危險已發生者,保險人不受契約之拘束。
保險法第127條:
保險契約訂立時,被保險人已在疾病或妊娠情況中者,保險人對是項疾病或分娩,不
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
但是只有不賠跟投保前就已發生且投保時未告知之相關事故
不是在投保前就已發生或跟投保時未告知無關之事故 仍是會賠
舉例來說 如果投保時沒有告知自己在投保前就已罹患精神疾病
那麼日後跟此精神疾病有關的所有事故都不賠
但跟此精神疾病無關的事故仍是會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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