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恕刪
以下有一些疑問和抱怨
先聲明絕對沒有要針對任何人或引戰的意思
: 接下來說說 2.被診斷發病後才投保
: 這種狀況其實沒什麼好說的 除了誠實告知 沒有其他建議
: 畢竟不告知等於是你違法在先 人家不理賠也是合理的
: 不過據我所知 願意收精神病患保單的非常少
: 精神病患可能比65歲以上的老人還要不受歡迎
: 就算願意讓你保 保費也高到嚇人
: 我聽到的數字是一個月將近兩萬 非常可觀
: (某板主以前當保險業務員時問到的數字)
: 所以被診斷發病後才投保 最麻煩的是在被拒保或保費太高
: 只要你加保時有告知 理賠上反而不會有太大的糾紛
我想要問一下
假設我現年25歲
然後是在20歲發病的 持續就醫至23歲 (可能因狀況好轉而不需再接受治療)
那如果我現在要投保的話
這樣到底要怎麼算? 到底要不要說?
就醫紀錄會不會變成像"前科"一樣?
大部分的精神疾病不像感冒一樣容易從外顯症狀就可以明確的知道有沒有罹患該疾病
再者
要回復到怎樣的狀況下才算"痊癒"?
普通人在生活中都會有情緒起伏或是精神狀況稍差的時候
如果我一直都沒就醫呢? 是不是只要沒有就醫紀錄就可以代表我都沒問題?
那我們這些乖乖去醫院的不就是自作孽?
抱歉...忽然覺得有很多話想說XDDD 因為我也擔心阿
我未來的人生難道就要背著"我有得過憂鬱症"的枷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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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推
08/20 01:33,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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