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明年 我不投票
※ 引述《imagesimpact (台灣加油樂利安康)》之銘言:
: 不投票,沒有比較高尚。
: 去投票,也不見得比不投票的人水準來得低。
: 不投票,改變不了不什麼,但命運就被投票的人牽著鼻子走,除非你不住台灣。
: 所以,不投票,看似非常自主,但實際上,還是被投票的人所宰制。
: 投票,不是背書,而是人民與政府的契約行為(請見民約論),也就是我們給
: 這個政黨及其候選人幫我們管理政府與國家,也像是一個企業的CEO。
: 一個企業的CEO做不好,就是被董事會 out~
: 相同的,一個政黨管理不好國家與政府,也沒有兌現競選承諾,那麼,就是被選
: 民 out~
: 你說,兩個黨你都不滿意,所以,我不想選。
: 當然,這是你的權利/力,但是放棄權利/力的同時,你就失去批評兩個政黨的正
: 當性,換句話說,當全體人民決定台灣共同的命運時候,你不想參與;其他人民
: 投票決定後,你又有意見,以一種比投票的人都高尚的姿態指東罵西,試問其他
: 的人怎麼想?
這種論述有個很大的問題,就是「投票是行使你的權力」。權力和權利是不同的概
念,這邊很明顯原作者沒辦法做出區分。很簡單問題是,做為民主理論的社會契約論
,也沒有主張投票是在執行權力(請見民約論)。那種「神聖的一票」的說法,基本
上是國民黨威權時期傳下來的。
整個段落當然不是在主張「不投票,沒有比較高尚」,而是在建立「去投票真的比
較高尚」的說法而已,作者建立了投票比較自主、不投票是受到投票那群人的宰制的
說法,所以有投票的人比沒投票的人高尚,有去做某些事情的正當性。但這完全是錯
誤的推論。
硬要以那種「宰制」來說的話,就選舉結果而言,所有人都是被投票獲勝的那群人
所宰制,而沒有「不投票」或者是「投了不同意見的票」的差別。這種差別說穿了是
只是一種自我安慰而已。
就像言論自由不只包括發表意見的自由,同樣也包括沈默的自由一樣。我在我願意
發言的時候發言,希望保持沈默的時候沈默;為什麼我不能在我不願意投票的時候不
投票?
: 說實在的,我很不舒服。
: 現在有一個很好玩的情況,就是住在台灣的人不想投票;住在海外的(含中國)
: 卻拼命回來投!
: 我認為,住在海外的人(含中國)根本就沒有資格投票來決定我們住在島上人民
: 的命運!但現行法律規定,這些人還是有投票權,我認為是應該要修法讓這些人
: 不能投票的。
: 所以,住在台灣島上的人不投票,等同將你的命運決定權送給我們這些投票的人
: 以及住海外(含中國)的人!
: 你想這樣嗎?
: 請便!
: 但,投票結果如何,請不要再對政局有任何意見,因為,當初你沒參與,也就沒有
: 資格再批評!
如果參與政治被狹隘到「投票」這個動作,那還真的是很悲哀的一件事。
換另外一個比喻好了,你沒有參與國民黨的黨內直選,那你怎麼有資格去批評任何
國民黨內的人士?
只能說,這整篇文章的目的是非常狹隘地要排除他人的權利,要排除「住在海外的
人(含中國)」(這個人是具有中華民國公民身份的人)的公民權、要排除不參與投
票的人的言論自由(因為這些人沒有資格批評)。而全文唯一最直接和強烈的的理由
,純粹是個人的主觀感受。也就是:
說實在的,我很不舒服。
這麼一句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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