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明年 我不投票

看板politics作者 (觸身球專家)時間12年前 (2011/09/14 22:38),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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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reenWave (老子就是反美你想怎樣)》之銘言: : ※ 引述《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之銘言: : : 值得某些人差一點就從性向懷疑起,好一點就說他是什麼xxxx體制嗎? : : 金要是有任何政治野心他08年以後就入閣了,還輪到你在這邊希望派他個一官半職 : : ....一個甚至沒什麼政治野心,根本自命為幕僚的人, : (冷笑) : 「位高權重責任輕」雖然只是一句打油詩 : 但說明了很多人都希望有權力但沒有責任 : 金沒有職位就可以逃避國會監督 : : 沒有實權又談什麼魏忠賢? : (冷笑) : 自己看看這些新聞 :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237372/IssueID/20100116 : http://forums.chinatimes.com/report/news_homerun/970415/01-1.htm : http://www.nownews.com/2010/05/14/91-2603164.htm 你引來的新聞內當事者都還沒一口咬死這是金溥聰的意見所致 你就先認定了,呵呵 : 媒體跟記者的名字都有 : 如果新聞內容有不對 : 請金溥聰先生務必去法院控告 要告也先告你呢,人家平衡報導有做到 倒是你在這邊說什麼魏忠賢啊,幾千歲的打死都認定完畢了 : : 然後你現在說要給搞出那八年爛戲從未道過一聲歉的民進黨一個機會? : 抱歉 : 在下是要給宋楚瑜機會 ^^^^^^^^^^^^^^^^^^^^^^ : 並不想給民進黨機會 ^^^^^^^^^^^^^^^^^^^^^ 這就跟當初在高雄都選舉給楊秋興機會一樣的意思 事實如此 你認為, 宋楚瑜在全國口徑上的『大三』(不是小三)實力,跟楊秋興在高雄地區的大三實力 哪一個實力強? 去年的楊秋興恐怕更強一點吧?他都當幾年高雄縣縣長了? 但陳菊最後還是當選了 你 說 呢 : 更不想給有密友干政的馬英九機會 ^^^^^^^^^^^^^^^^^^^^^^ 在舊國民黨體制中, 你說是馬英九比較像孤臣呢?還是宋楚瑜? 怕朋黨干政,卻挑上黨國時期以來跟各種人關係都很良好的宋楚瑜 而不選即便在維解文件內看起來都像個討厭鬼的馬英九 我不知道這個選擇的邏輯在哪裡 此外, 你是覺得04-06年由三一九後抗爭到當扁特使乃至跟郝龍斌爭北市長提名這一串下來 宋楚瑜的嘴臉還不夠難看嗎? 你說你不喜歡無權者干政, 宋楚瑜一干平民卻打電話去給花蓮縣長指示所謂救災要點 你喜歡嗎? : : 喔, : : 他做了什麼構成要件行為你來說說看,就當他有公務員身份好了 : 看您的ID應該是法律背景的 : 您應該很清楚貪污等罪是專屬於公務員的 : 如果金先生跟陳水扁做了一樣的行為 : 檢察官基於職權 : 除了不起訴處分沒有第二個選擇 : 因為他根本不具有身分 ^^^^^^^^^^^^^^^^^^^^^ 吳淑珍表示:感謝您證明我是冤枉的 : 這就是體制的大問題,OK? : : 一個政黨短時間內政策大搬風卻完全不交代理由更不認錯,才叫做畸形 : 還是回到您的法律背景 : 您應該很清楚實質正義與程序正義的問題 : 民進黨的政策粗糙是實質正義問題 ^^^^^^^^^^^^^^ 以核四案來講呢? 程序,實質,在民進黨眼中,存在過任何重要性嗎? : 金溥聰干政則是程序正義問題 ^^^^^^^^^^^^^^^^^^^^^^^^^^^ 你的意思是: 民主政治下可以跟實權人物講上話幫實權人物出點子的人 他全部都得有一官半職,要可以被民代叫去議會落陣,這樣才叫有程序正義? 非常好,中央到地方這麼多官員,各民代還有特助等等.... : 不合法制的法院即使判決是正義的 : 仍然應該被宣告為無效 : 就是這麼簡單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27.115

09/15 07:49, , 1F
那人民要馬某做什麼事豈不是也沒程序正義?
09/15 07:49, 1F
※ 編輯: roxinnccu 來自: 218.166.127.115 (09/15 07:53)

09/15 07:54, , 2F
順m兄意修改完畢。不過當然人民來講的話
09/15 07:54, 2F

09/15 07:54, , 3F
可以用『民意要求』當理由啦~最基本權
09/15 07:54, 3F

09/15 07:54, , 4F
力基礎說話了,正吃飯也要停下來聽
09/15 07:54, 4F

09/15 13:14, , 5F
宋楚瑜一干平民卻打電話去給花蓮縣長指示XD
09/15 13:14, 5F
※ 編輯: roxinnccu 來自: 114.43.127.141 (09/15 14:51)

09/15 21:43, , 6F
推給花蓮縣長指示....XD
09/15 21:43,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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