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是否可能由釋憲案罷免總統?

看板politics作者 (98/2T醫勤士)時間15年前 (2009/08/17 12:41),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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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共一手對台灣用軟的,言必稱血濃於水,我們是一家人。 : 另外一手對台灣用硬的,外交封殺絕不手軟,導彈瞄準台灣年年增加,有增無減。 : 因此,學習老共的兩手策略。 : 論述沒有矛盾,不過就是棍子與蘿蔔雙重使用。 : 五權大合一,指的是,行政院長由總統指派;立法,最高只能監督行政院長,總統 : 不必對立法院負責;司法之大法官、監察之監察院長、考試院長皆由總統提名,立 : 委同意,請您告訴我,依照目前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什麼是制衡總統權力的機制? : 立法委員嗎? 這個憲法是誰改得還記得嘛? 李前總統登輝先生 從那個時候到現在都沒有改變過 喔~對了 曾經有一任總統連監察委員都沒有 修憲過後的總統 的確是靠立法委員制衡 而選舉結果造就了今天這個場面 要改變 修憲政變革命 自己選 所謂的紅衫軍/紅衣暴民/紅衣bla bla 曾經以抗議的手段要求總統下台 當然也可以如法炮製 不過那一次沒有成功 這一次可以再試試看 : 那天總統找王金平院長講一講,就說不必發布緊急命令,等於間接讓立法院失能; : 那哪天王聖人院長真的要砍人,那總統是不是也找王院長講一講也沒事?或者, : 找個大法官講一講也沒事? : 那,誰來監督和制衡總統? : 當吳伯公被迫離開黨主席之位後,馬英九一人當了黨主席,未來有立委敢提罷免案 : 、彈劾案,會不會黨紀處分呢?或者,未來老共要我們簽個什麼約,藍色立委發現 : 這個確實不利台灣,不想支持,可是馬又祭出不支持這個法案,我再來黨紀處分, : 你覺得同黨立委有用嗎? : 就目前風災救援行動來看,政府與總統確有失職,更達天怒人怨的地步,可是我們 : 沒有制衡總統權力的機制,當今總統反而不該用的權力在使用,應該用的權力不使 : 用,我們能拿現今總統何如? : 所以,翻遍法條,只找到中華民國憲法第48條: : 總統應於就職時宣誓,誓詞如左: : 「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 : 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 : 國家嚴厲之制裁。謹誓。」 : 我們認為,馬總統有負全民之所託,可是我們發現並無「國家嚴厲之制裁」這個東西, : 因此,必須請大法官解釋,什麼是總統應該受的「國家嚴厲之制裁」?尤其當罷免、 : 彈劾功能已經癱瘓的情況下,什麼才能真正制衡總統?而罷免、彈劾之規定是否因彼此 : 扞格,而造成了憲政危機,並侵害中華民國國民政權行使之法益? : 若是,則應責成立法院修法或修憲,同時,說明嚴厲之制裁為何,使總統有所忌憚,而 : 不敢胡做非為。 : 以上是第一部分。 : 第二部分則為緊急命令與災救法的部分。 : 今天中國時報引用馬英九說法,馬認為,緊急命令只有戰爭的時候才能用。 請去翻閱國防法 : 但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明明規定: : 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 : 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 : 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 : 急命令立即失效。 為什麼要立法院追認? 因為立法不及先上車後補票 憲法43條是在命令後30天內追認 都是先上車後補票 有關於水災風災的救災法律條文 我已經列的清清楚楚 請問有什麼地方做起來法源不足 需要新增法條命令 而後追認? : 若依馬的解釋,所謂的緊急危難就是戰爭,其他天災都不算。但這種解釋 : 無異限縮緊急危難的範圍與項目。 : 我們應該說:戰爭是緊急危難的一種,天災也是緊急危難的一種,包括應 : 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也在內, : 但馬將戰爭和緊急危難劃上等號,唯有等到戰爭發生,他才會發布緊急命 : 令,同時,將災救法取代為天災發生時的緊急命令,這也有違憲之嫌。 : 黃昆輝在接受自由時報的專訪時指出: : 發布緊急命令 有多元化的綜效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ug/17/today-p1.htm : ======================== : 以我的經驗,這可分三個面向討論。從法律面來講,九二一的緊急命令 : 內容大部分都有在災害防救法之中,但仍有些未納入,例如公用非公有 : 的土地,可租用作為災民安置之用,又如災害鑑定的補助款發放認定, : 現在並沒有。由於大部分有涵蓋在內,因此就法論法或許不需要。 : 但是在政治面,緊急命令在六個月內目標集中就是要救災與復建,這容 : 易整合朝野的意見共識,容易整合政府內部各部會的本位主義,避免各 : 相關部會協調流程拖延,有助行政效率。同時在人民的心理面向,覺得 : 以緊急命令在做,大家比較安心,這些他們比較沒有看到。 : 因此雖然從法的角度不急切,但法是人在執行的,整個國家的政治氣氛 : 以及朝野共識,確實不是法本身可以產生的,因此我個人偏向應該發布 : 緊急命令,緊急命令在此時有其多元的綜效。 : ======================== : 就此次88水災而言,確實依照災救法在實施,但是當災救法無法發揮 : 緊急命令的效果時,總統就應該亡羊補牢,發布緊急命令,將救災與復 : 建當作第一要務辦理,儘速縮短人民的痛苦。 : 但是,法匠冬烘馬英九不發布就是不發布,而其說,只有戰爭才會發布 : 緊急命令,那就是說明了,馬英九並沒有將救災視作戰,沒有把88水災 : 當作是侵襲人民生命財產的戰爭。 : 如果在災救法的情況下,當今總統和政府都運作得當,誰還會想到緊急 : 命令?就是朝野皆看到在災救法的情形下,效率不彰,延遲救人,才要 : 求馬發布緊急命令,由軍方一切主導。 : 可是說這些都太遲了。 : 我們的同胞就在這個冬烘又無能政府和總統領導下,喪失了多少寶貴的 : 生命,這豈是一句對不起就能帶過? : 當今哭的、下跪的是中南部的同胞,可是,天災無所不在,台灣就是颱 : 風多、地震多的地方,一個不把救災視同作戰的總統,也不願發布緊急 : 命令的總統,你覺得哪天有個天災降到我們頭上,馬英九及其政府還是 : 這種態度,你覺得我們的親人、生命、財產又能受到多大保障? : 到時可能哭的、下跪的,就不是今天受難的同胞,而是我們啊! : 在今天拿罷免、彈劾都奈何不了馬英九,馬英九又不願下台以示負責的 : 情況下,只有寄望大法官能秉持良心,或者國民黨自己清理門戶,或者 : 立法委員有那個 guts ,不然下次天災臨頭到我等草民及親人的小命和 : 財產時,都會因為法匠馬英九的冬烘縣袋而不保! 921是地震 88是水災風災 原本水災風災的救災條文就比地震多 再加上921過後 因為921緊急命令而後追認的法律條文更加完備 請告訴我到底有什麼法源不足需要緊急命令? 另外 法律是要被執行的 而不是拿來宣示的 -- 如果你喜歡懷念[味全龍] 請光臨Dragons 如果你也是喜歡["洋基"] 請光臨NY-Yankees 如果你喜歡我的[文筆] 請光臨http://dreamyskyblue.pixnet.net/blo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3.36

08/17 12:44, , 1F
我感覺™ 不足。
08/17 12:44, 1F

08/17 13:19, , 2F
三神器真是無所不用其極...威阿
08/17 13:19,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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