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是否可能由釋憲案罷免總統?
: 老共一手對台灣用軟的,言必稱血濃於水,我們是一家人。
: 另外一手對台灣用硬的,外交封殺絕不手軟,導彈瞄準台灣年年增加,有增無減。
: 因此,學習老共的兩手策略。
: 論述沒有矛盾,不過就是棍子與蘿蔔雙重使用。
: 五權大合一,指的是,行政院長由總統指派;立法,最高只能監督行政院長,總統
: 不必對立法院負責;司法之大法官、監察之監察院長、考試院長皆由總統提名,立
: 委同意,請您告訴我,依照目前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什麼是制衡總統權力的機制?
: 立法委員嗎?
這個憲法是誰改得還記得嘛?
李前總統登輝先生
從那個時候到現在都沒有改變過
喔~對了
曾經有一任總統連監察委員都沒有
修憲過後的總統
的確是靠立法委員制衡
而選舉結果造就了今天這個場面
要改變
修憲政變革命
自己選
所謂的紅衫軍/紅衣暴民/紅衣bla bla
曾經以抗議的手段要求總統下台
當然也可以如法炮製
不過那一次沒有成功
這一次可以再試試看
: 那天總統找王金平院長講一講,就說不必發布緊急命令,等於間接讓立法院失能;
: 那哪天王聖人院長真的要砍人,那總統是不是也找王院長講一講也沒事?或者,
: 找個大法官講一講也沒事?
: 那,誰來監督和制衡總統?
: 當吳伯公被迫離開黨主席之位後,馬英九一人當了黨主席,未來有立委敢提罷免案
: 、彈劾案,會不會黨紀處分呢?或者,未來老共要我們簽個什麼約,藍色立委發現
: 這個確實不利台灣,不想支持,可是馬又祭出不支持這個法案,我再來黨紀處分,
: 你覺得同黨立委有用嗎?
: 就目前風災救援行動來看,政府與總統確有失職,更達天怒人怨的地步,可是我們
: 沒有制衡總統權力的機制,當今總統反而不該用的權力在使用,應該用的權力不使
: 用,我們能拿現今總統何如?
: 所以,翻遍法條,只找到中華民國憲法第48條:
: 總統應於就職時宣誓,誓詞如左:
: 「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
: 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
: 國家嚴厲之制裁。謹誓。」
: 我們認為,馬總統有負全民之所託,可是我們發現並無「國家嚴厲之制裁」這個東西,
: 因此,必須請大法官解釋,什麼是總統應該受的「國家嚴厲之制裁」?尤其當罷免、
: 彈劾功能已經癱瘓的情況下,什麼才能真正制衡總統?而罷免、彈劾之規定是否因彼此
: 扞格,而造成了憲政危機,並侵害中華民國國民政權行使之法益?
: 若是,則應責成立法院修法或修憲,同時,說明嚴厲之制裁為何,使總統有所忌憚,而
: 不敢胡做非為。
: 以上是第一部分。
: 第二部分則為緊急命令與災救法的部分。
: 今天中國時報引用馬英九說法,馬認為,緊急命令只有戰爭的時候才能用。
請去翻閱國防法
: 但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明明規定:
: 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
: 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
: 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
: 急命令立即失效。
為什麼要立法院追認?
因為立法不及先上車後補票
憲法43條是在命令後30天內追認
都是先上車後補票
有關於水災風災的救災法律條文
我已經列的清清楚楚
請問有什麼地方做起來法源不足
需要新增法條命令
而後追認?
: 若依馬的解釋,所謂的緊急危難就是戰爭,其他天災都不算。但這種解釋
: 無異限縮緊急危難的範圍與項目。
: 我們應該說:戰爭是緊急危難的一種,天災也是緊急危難的一種,包括應
: 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也在內,
: 但馬將戰爭和緊急危難劃上等號,唯有等到戰爭發生,他才會發布緊急命
: 令,同時,將災救法取代為天災發生時的緊急命令,這也有違憲之嫌。
: 黃昆輝在接受自由時報的專訪時指出:
: 發布緊急命令 有多元化的綜效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ug/17/today-p1.htm
: ========================
: 以我的經驗,這可分三個面向討論。從法律面來講,九二一的緊急命令
: 內容大部分都有在災害防救法之中,但仍有些未納入,例如公用非公有
: 的土地,可租用作為災民安置之用,又如災害鑑定的補助款發放認定,
: 現在並沒有。由於大部分有涵蓋在內,因此就法論法或許不需要。
: 但是在政治面,緊急命令在六個月內目標集中就是要救災與復建,這容
: 易整合朝野的意見共識,容易整合政府內部各部會的本位主義,避免各
: 相關部會協調流程拖延,有助行政效率。同時在人民的心理面向,覺得
: 以緊急命令在做,大家比較安心,這些他們比較沒有看到。
: 因此雖然從法的角度不急切,但法是人在執行的,整個國家的政治氣氛
: 以及朝野共識,確實不是法本身可以產生的,因此我個人偏向應該發布
: 緊急命令,緊急命令在此時有其多元的綜效。
: ========================
: 就此次88水災而言,確實依照災救法在實施,但是當災救法無法發揮
: 緊急命令的效果時,總統就應該亡羊補牢,發布緊急命令,將救災與復
: 建當作第一要務辦理,儘速縮短人民的痛苦。
: 但是,法匠冬烘馬英九不發布就是不發布,而其說,只有戰爭才會發布
: 緊急命令,那就是說明了,馬英九並沒有將救災視作戰,沒有把88水災
: 當作是侵襲人民生命財產的戰爭。
: 如果在災救法的情況下,當今總統和政府都運作得當,誰還會想到緊急
: 命令?就是朝野皆看到在災救法的情形下,效率不彰,延遲救人,才要
: 求馬發布緊急命令,由軍方一切主導。
: 可是說這些都太遲了。
: 我們的同胞就在這個冬烘又無能政府和總統領導下,喪失了多少寶貴的
: 生命,這豈是一句對不起就能帶過?
: 當今哭的、下跪的是中南部的同胞,可是,天災無所不在,台灣就是颱
: 風多、地震多的地方,一個不把救災視同作戰的總統,也不願發布緊急
: 命令的總統,你覺得哪天有個天災降到我們頭上,馬英九及其政府還是
: 這種態度,你覺得我們的親人、生命、財產又能受到多大保障?
: 到時可能哭的、下跪的,就不是今天受難的同胞,而是我們啊!
: 在今天拿罷免、彈劾都奈何不了馬英九,馬英九又不願下台以示負責的
: 情況下,只有寄望大法官能秉持良心,或者國民黨自己清理門戶,或者
: 立法委員有那個 guts ,不然下次天災臨頭到我等草民及親人的小命和
: 財產時,都會因為法匠馬英九的冬烘縣袋而不保!
921是地震
88是水災風災
原本水災風災的救災條文就比地震多
再加上921過後
因為921緊急命令而後追認的法律條文更加完備
請告訴我到底有什麼法源不足需要緊急命令?
另外
法律是要被執行的
而不是拿來宣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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