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是否可能由釋憲案罷免總統?

看板politics作者 (經深綠認證的戰神)時間15年前 (2009/08/17 12:4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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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magesimpact (台灣加油樂利安康)》之銘言: 果然還在跳針已經被踢爆的自由時報謠言 : ======================== : 以我的經驗,這可分三個面向討論。從法律面來講,九二一的緊急命令 : 內容大部分都有在災害防救法之中,但仍有些未納入,例如公用非公有 : 的土地,可租用作為災民安置之用, 這部分 已經規定在下面的行政命令之中 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災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民國 98年 2月 3日發布) 第2條 各級政府為安置受災戶需要,借用公有非公用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 者,得經管理機關同意後先行使用,再行辦理借用手續,不受國有財產法第四十條 及地方政府公有財產管理法令之限制。 : 又如災害鑑定的補助款發放認定,現在並沒有。 這不是緊急命令層級的東西 簡單來說 緊急命令不會講這個 這是行政命令範疇的東西 : 由於大部分有涵蓋在內,因此就法論法或許不需要。 既然不需要就不要亂喊要發 你說的必要性 每個都被踢爆 不要再跟自由時報一起造謠了 : 但是在政治面,緊急命令在六個月內目標集中就是要救災與復建,這容 : 易整合朝野的意見共識,容易整合政府內部各部會的本位主義,避免各 : 相關部會協調流程拖延,有助行政效率。同時在人民的心理面向,覺得 : 以緊急命令在做,大家比較安心,這些他們比較沒有看到。 緊急命令不是安心用的 是用來補法律不足用的 沒有任何一種法律或命令是制定來安心用的 請問 災救法到底在哪理是哪裡無法發揮緊急命令的效果? : 因此雖然從法的角度不急切,但法是人在執行的,整個國家的政治氣氛 : 以及朝野共識,確實不是法本身可以產生的,因此我個人偏向應該發布 : 緊急命令,緊急命令在此時有其多元的綜效。 : ======================== : 就此次88水災而言,確實依照災救法在實施,但是當災救法無法發揮 : 緊急命令的效果時,總統就應該亡羊補牢,發布緊急命令,將救災與復 : 建當作第一要務辦理,儘速縮短人民的痛苦。 : 但是,法匠冬烘馬英九不發布就是不發布,而其說,只有戰爭才會發布 : 緊急命令,那就是說明了,馬英九並沒有將救災視作戰,沒有把88水災 : 當作是侵襲人民生命財產的戰爭。 : 如果在災救法的情況下,當今總統和政府都運作得當,誰還會想到緊急 : 命令?就是朝野皆看到在災救法的情形下,效率不彰,延遲救人,才要 : 求馬發布緊急命令,由軍方一切主導。 : 可是說這些都太遲了。 : 我們的同胞就在這個冬烘又無能政府和總統領導下,喪失了多少寶貴的 : 生命,這豈是一句對不起就能帶過? : 當今哭的、下跪的是中南部的同胞,可是,天災無所不在,台灣就是颱 : 風多、地震多的地方,一個不把救災視同作戰的總統,也不願發布緊急 : 命令的總統,你覺得哪天有個天災降到我們頭上,馬英九及其政府還是 : 這種態度,你覺得我們的親人、生命、財產又能受到多大保障? : 到時可能哭的、下跪的,就不是今天受難的同胞,而是我們啊! : 在今天拿罷免、彈劾都奈何不了馬英九,馬英九又不願下台以示負責的 : 情況下,只有寄望大法官能秉持良心,或者國民黨自己清理門戶,或者 : 立法委員有那個 guts ,不然下次天災臨頭到我等草民及親人的小命和 : 財產時,都會因為法匠馬英九的冬烘縣袋而不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39.2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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