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PT板使用感想與建議...
※ 引述《ivria (ivria)》之銘言:
: 版主反反覆覆在談的都是修訂徵才文章管理辦法
: 而我在談的是修改徵才文章範本
: 二者間我看不出相悖之處
: 且既然範圍已全然適用,則統一格式的做法更為明快
: 還請版主舉例說明修改範本格式不可行之理由
請使用者提出非將其寫入文章範本不可之原因。
: 請詳論多數主管機關與部分主管機關的比例
: 否則,既然明擺著二者都不是「全數」主管機關必然公開刊載資料
: 則不應有雙重審議基準
: 此外,如版主文末所說,規定之制定除保障合法性,
: 也應起到「便利使用者填寫與板主查證」之功能,
: 試問現行要求不正是與前述相悖?
: 基於上述兩點,還是要請版主權衡減輕罰則、提供發文者補完的機會
貴單位在政府公示資料中有載明該項就是必填。
: 這段也請讓我白話點說
: 若說遵守板規是使用者義務、依照板規正確執法是否也是版主的應盡義務?
: 試問P版主誤判、手快、誤用分身帳號回文等等大錯小錯不斷
: 請問又有任何規範制衡?
: 連同我的判決,也在r板詳閱後認為還有可討論之處
: 明顯可見,就算是板規,依舊有因人而異的解讀
: 為什麼版主的錯誤就可以被修正、被原諒,無任何實際罰則制衡
: 而使用者卻連一個修改的空間都無法要求?
: 如我文內陳述,很多時候並不是有疑問,而是需要時間再檢閱
: 不然也來提議版主誤判一次就同樣自請五天水桶以示反省好了
: 這樣也很不錯XD
: 白話點,給人幾分鐘再多讀一次板規,很困難嗎?
: 若p版主認為有實質上執行困難點,亦請詳述
誤判部分提出申訴後本板將重新裁量。
PTT賦予一個使用者可持有五個帳號的權力,除該帳號在本板受到水桶處分或本板有
所規定,否則使用分身帳號回應並不違規,但板主不宜使用其他非掛於本板板主名單
之帳號回應。
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定死板規是避免有心人鑽漏洞,板主沒有名目去處分。
在嚴格的規定下,仍有其彈性存在。
若使用者不想有彈性存在,可以,本板爾後完全照法走,不再有情之考量。
: 請問一個無人討論的討論版,是否存在合理功能?是否適合討論板務?
無人討論?那麼我們現在在做什麼?打架嗎?
: 目前我在進行的是討論,但根本沒有足夠多的板眾能夠參與
: 因此只有我的建議與版主的反對意見反覆
: 顯然是狗咬狗一嘴毛,誰的說法也不具公眾意見背書
: 但板主既坐擁板規制定權,卻不保障板眾板務討論的適當管道
: 本版顯然已經不是一個適切的討論區
: 版主卻無動於衷
: 在我看來幾乎是要保障自身制定法規、執行法規的便利性
: 請問是否此舉是否合宜?
: 我認為若要保障所有板眾都能看到板務討論
: 至少版主應協助於板上宣導或整理BM版上討論的內容
: 或至少轉載在PT板上
: 否則這樣的討論串根本毫無意義
: 雖然是直接回覆P版主發言,但我很歡迎所有人介入
: 若我說得不合理也歡迎指教
: 畢竟從一開始就是公眾性的發言,訴諸公評才適當,不是嗎?
: 感謝說明,但還是希望能(有更多人)進行討論,讓PT板發展更好而非河蟹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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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60.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BM/M.1476594127.A.660.html
補充:
發文日期時間 Mon Oct 10 01:31:33 2016
版本: #000000004 時間: 10/10/2016 01:52:07 Mon
版本: #000000003 時間: 10/10/2016 01:40:12 Mon
版本: #000000002 時間: 10/10/2016 01:34:44 Mon
版本: #000000001 時間: 10/10/2016 01:34:01 Mon
※ 刪除原因: (已被poloyabi刪除) <ivria>休息
※ Deleted by: poloyabi (118.168.207.28) 10/10/2016 01:52:06
※ Delete Reason: (已被poloyabi刪除) <ivria>休息
10/10/2016 01:52:03 poloyabi 暫停 ivria 發言,期限為 10 天
理由: 休息單位
自發文至論處,前後長達二十分鐘左右。
就算如使用者所說給幾分鐘,也已超過幾十分鐘。
※ 編輯: ra065311 (59.127.60.36), 10/16/2016 13: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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