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PT板使用感想與建議...

看板part-timeBM作者 (ivria)時間7年前 (2016/10/16 03:56), 7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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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a065311 (蕭雲)》之銘言: : 若為新版徵才文章管理辦法出爐前,此建議具有相當高之可行性。 : 畢竟原有徵才文章管理辦法對於工作日期/休息時間之填寫,其範圍並非全然適用。 : 然,新版徵才文章管理辦法已針對此部分修正,故此建議不予採納。 : 另外,就算從進板畫面一路寫到文章範本,不會看規定的人就是不會看。 版主反反覆覆在談的都是修訂徵才文章管理辦法 而我在談的是修改徵才文章範本 二者間我看不出相悖之處 且既然範圍已全然適用,則統一格式的做法更為明快 還請版主舉例說明修改範本格式不可行之理由 : 縣市、鄉鎮市區、路街、巷弄號、樓,為多數政府主管機關所刊載公示資料中,必然 : 會刊載之內容。 : 鄰、里、村等,僅部分主管機關會刊載(如財政部,而且不是每個單位都有左列項目 : )。 : 為便利使用者填寫與板主查證,本板不要求使用者填寫鄰里村等資訊。 請詳論多數主管機關與部分主管機關的比例 否則,既然明擺著二者都不是「全數」主管機關必然公開刊載資料 則不應有雙重審議基準 此外,如版主文末所說,規定之制定除保障合法性, 也應起到「便利使用者填寫與板主查證」之功能, 試問現行要求不正是與前述相悖? 基於上述兩點,還是要請版主權衡減輕罰則、提供發文者補完的機會 : 發文"前"閱讀板規是使用者的義務。 : 白話點,先讀完板規,有問題先問再來發文,很困難嗎? 這段也請讓我白話點說 若說遵守板規是使用者義務、依照板規正確執法是否也是版主的應盡義務? 試問P版主誤判、手快、誤用分身帳號回文等等大錯小錯不斷 請問又有任何規範制衡? 連同我的判決,也在r板詳閱後認為還有可討論之處 明顯可見,就算是板規,依舊有因人而異的解讀 為什麼版主的錯誤就可以被修正、被原諒,無任何實際罰則制衡 而使用者卻連一個修改的空間都無法要求? 如我文內陳述,很多時候並不是有疑問,而是需要時間再檢閱 不然也來提議版主誤判一次就同樣自請五天水桶以示反省好了 這樣也很不錯XD 白話點,給人幾分鐘再多讀一次板規,很困難嗎? 若p版主認為有實質上執行困難點,亦請詳述 : part-time性質,為令使用者張貼徵才資訊,水量之大,不適合討論板務。 : (以目前發文量,當日凌晨發文,隔日就已在數頁之後) : 故前人申請成立part-timeBM看板,供使用者討論板務。 請問一個無人討論的討論版,是否存在合理功能?是否適合討論板務? : 此外,一項規定是否合理,雖不是板主說合理就合理,倒也不是使用者說不合理就不 : 合理,若因使用者自身疏失違規板主就得修改板規,則站方賦予板主之制定板規權將 : 不復存在。 目前我在進行的是討論,但根本沒有足夠多的板眾能夠參與 因此只有我的建議與版主的反對意見反覆 顯然是狗咬狗一嘴毛,誰的說法也不具公眾意見背書 但板主既坐擁板規制定權,卻不保障板眾板務討論的適當管道 本版顯然已經不是一個適切的討論區 版主卻無動於衷 在我看來幾乎是要保障自身制定法規、執行法規的便利性 請問是否此舉是否合宜? 我認為若要保障所有板眾都能看到板務討論 至少版主應協助於板上宣導或整理BM版上討論的內容 或至少轉載在PT板上 否則這樣的討論串根本毫無意義 : 最後, : 1.若只是要討論特定板主管理風格,且不希望其他板主/使用者界入,請利用站內信 : 、水球、一對一交談。 雖然是直接回覆P版主發言,但我很歡迎所有人介入 若我說得不合理也歡迎指教 畢竟從一開始就是公眾性的發言,訴諸公評才適當,不是嗎? : 2.雖說使用者無意申訴,但本人翻閱使用者所用時間點格式,確未有休息時間一欄, : 故向 poloyabi 板主提出、討論後由本人進行休息時間處分之改判(改依使用舊格 : 式違規警告一次)。 : (但誤用公務帳號,然撤銷之目的已達成,故不再以本人帳號重新水桶/撤銷) : 以上 感謝說明,但還是希望能(有更多人)進行討論,讓PT板發展更好而非河蟹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105.244.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BM/M.1476561384.A.666.html ※ 編輯: ivria (27.105.244.65), 10/16/2016 04: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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