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藥歷上雲端 傳醫院拒診 愛滋患者資訊 不再全都露

看板medstudent作者 (哇哈哈)時間6年前 (2017/07/19 18:36), 6年前編輯推噓10(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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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每個病人都要當作是潛在傳染病患者 : 才是一個好的態度 不是特定針對某些人 這是universal precaution的概念, 如果套用在反恐上,就是把所有通勤者和旅客都當做潛在恐怖份子, 高鐵/鐵路/捷運車站,大型活動都應該比照飛機場入出境同等程度的安檢如何? 這並非不可能做到,只是會花費大量安檢人員人力與耗用通勤者和旅客的時間成本... 在醫療上除了HIV之外,還有很多不同傳染途徑的傳染性疾病 似乎也應該給予他們同等規模的尊敬 把每個病人都當做open TB,當做SARS,所以隨時要戴著N95以上甚至P100口罩 把每個病人都當做scabies病人,觸診病人一定要戴手套,換病人一定要換手套, 聽診器一定要消毒,每做一個胃鏡床單要換一套... 把每個病人都當做HCV病人,盡量少做見血的procedure... 一旦要見血就要慢條斯理step by step進行,寧可手術慢一點也絕對不要發生針扎, 若能做到零針扎以後連B肝疫苗對醫療人員都不再有效益了... 這些都不是不可能做到,但就是會耗費大量人力物力... 或者有些人會說只要針對HIV就好了,那這些人事實上就是在歧視HIV... 話說回來,多數醫護人員其實並不會超出合理程度的歧視HIV病人, 僅是合理考量為了以後救更多人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原則下行醫, 若能不動刀見血還是會給予保守治療,並非拒絕醫治, 有些人面對HCV病人也會有類似做法... 若有足夠經驗能判斷是單純感冒應該也不會吝於開立感冒藥給病人 至於私下討論,通常也並非歧視帶有HIV的病人,對被垂直感染者也不會歧視, 通常是歧視性向或人格比較偏離社會常態者...即便不是HIV而是其他STD... 另一方面,對HIV病人來說,隱瞞HIV甚至避免檢驗HIV確診是否就有利? 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如果放任AIDS發病,一個免疫力極差的人接受普通人的診斷, 普通人的治療.普通的手術下場不會很難想像...基本上是醫病雙輸的結果... 而讓診所一般科醫師來看HIV病人,其實也有可能會miss掉一些很像小感冒的重大感染症, 讓這些人像罕見疾病一樣集中在特定醫護團隊手上照護對他們在醫療上可能更有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172.6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500460592.A.700.html

07/19 19:11, , 1F
推明理人,什麼歧視根本是假議題
07/19 19:11, 1F

07/19 19:27, , 2F
QQ
07/19 19:27, 2F

07/19 20:05, , 3F
覺青森77
07/19 20:05, 3F

07/19 21:13, , 4F
覺青不會去做這些需要接觸愛滋病患的科啦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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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1:13, , 5F
不過他們會和那些號稱"人權"的團體一起開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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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2:36, , 6F
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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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01:55, , 7F
把愛滋比喻成恐怖份子 抓到了 騎士喔
07/20 01:55, 7F
其實類似而且絕對沒有污名化過度歧視的狀況是open TB 如果套用HIV權利團體的邏輯,隔離open TB病人限制他們的人身自由權也是歧視, 正確的做法是公共場所所有路人應該做到universal precaution,人人戴上N95, 這樣open TB病人才算得到公平對待,而所有其他路人也不會感染到TB !? 當然二種做法最大的差異顯然在於社會成本的巨大差異...

07/20 01:56, , 8F
隱瞞病史當然是雙輸,但目前就是醫界對HIV仍有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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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現在這是不得已的折衷辦法,希望有找一日患者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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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講HTN, DM那麼自然的揭露HIV病史,這才是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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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贏的做法就是HIV病人集中到專責醫院的專責團隊去治療, 一方面對病人來說減少不熟悉HIV相關疾病群的基層醫師誤診與延誤病情的機率 二方面對HIV有興趣的團隊可以有更完整的病人群與病歷資料供研究與精進技術 三方面對HIV敬而遠之或設備不足的診所可以避免誤踩地雷的危險 DM,HTN不會傳染給醫護人員的,HBV有疫苗,HCV主要侷限於肝臟,而且已經有治癒病例 HIV這種有可能危及醫護人員生命與健康的疾病永遠不可能像DM,HTN一樣自然的...

07/20 10:24, ,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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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1:09, , 12F
讓大多數非感染科醫師承擔風險才不是什麼不得已的折衷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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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1:10, , 13F
法, HIV病患應該自己做出選擇,要不就是充分揭露用藥資訊
07/20 11:10, 13F

07/20 11:12, , 14F
如果顧慮潛在的歧視那就隱匿用藥資訊但是限定只能在能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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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1:13, , 15F
份了解用藥史的特定醫療院所就診, 不應把風險無限上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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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1:13, , 16F
外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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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6:57, ,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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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8:27, , 18F
性少數或有特定人格特質的病患就該受歧視?我還以爲
07/20 18:27, 18F

07/20 18:27, , 19F
我看錯
07/20 18:27, 19F
該不該歧視是另一回事, 只是要澄清多數人歧視的真正factor不是HIV帶原者... 輸血感染的垂直感染的都不會受到同等程度的污名歧視 討論任何社會現象就和討論疾病pathophysiology一樣, 釐清risk marker和factor是很重要的

07/20 23:50, , 20F
不論經由何種途徑感染的帶原者,對你的醫療處置會有
07/20 23:50, 20F

07/20 23:50, , 21F
任何影響嗎?會的話這不就叫歧視?還有這年代還有人
07/20 23:50, 21F

07/20 23:50, , 22F
認為某些族群就是該被歧視我也是大開眼界了
07/20 23:50, 22F
途徑當然不影響處置,那是針對原文有人說私下討論涉及歧視部分... 至於該不該歧視特殊性向者,那是社會文化延續範疇, 本篇未討論也沒打算討論,純粹客觀分析 ※ 編輯: hahawow (123.192.234.107), 07/21/2017 07: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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