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從馬小九報導中探視媒體

看板media-chaos作者 (雨憶雲)時間17年前 (2006/09/25 20:34),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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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我並不同意原po的尊重市場機制觀點 只有在雙方當事人在彼此對等的狀態下 市場機制才能正常運作 當雙方已達到嚴重不均衡的時候 市場機制是不能完全依賴的 當微軟作業系統已經使用在絕大部分的電腦裡時 微軟公司與消費者就處於嚴重失衡的狀態 消費者只能被動的接受微軟的產品 卻很難主動要求微軟為消費者做些什麼 如果有一天 微軟毫無節制的剝削消費者 難道你只能被動的選擇不使用電腦 或者花費大量時間精力金錢去改用其他作業系統? 這時候 消費者聯合起來要求微軟改善 並無不妥 甚至公權力也應該在此時適當的介入 又例如雇主與勞工之間的不對等 若老闆要求員工一天工作12小時 難道員工表達不滿的方式只能辭職嗎? 應該有勞工團體出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同樣的 公權力也應該適當介入 當媒體聯合壟斷 日以繼夜不斷灌輸特定意識形態給閱聽人 選擇性的播報新聞已經是家常便飯 甚至為了達到目的 不惜扭曲事實 或曲解原意 或捏造新聞 難道我們表達不滿的方式 只能把電視關掉?(exxxxxxx7先生可能真的會這麼想) 難道這時候只能訴諸市場機制? 您真的認為透過市場機制 可以讓不肖媒體關門大吉嗎? 恐怕結果是 媒體連自我反省都不一定能夠做到 因此媒體的閱聽人聯合起來 要求媒體改善 我認為是十分必要的 例如媒抗板 儘管聲音十分微小 媒體不一定理會 但是對的事仍然應該堅持下去 然而我覺得這樣並不足夠 因為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之間關係的不對等 所以有消費者保護法 因為勞工與雇主之間關係的不對等 所以有勞動基準法 若閱聽人與媒體之間的關係 也產了嚴重的失衡 自由主義思想在此也應該有適度調整 我不認為仍應執著於完全的新聞自由 媒體既然擁有這麼大的資源 甚至被稱為國家的第四權 擁有權力也應該有相對應的責任 要求媒體新聞來源透明化 還有賦予媒體對新聞真實性一定的查證義務等 並不為過 若能由立法院通過媒體法(名字可以討論)的立法 才能根本解決媒體的亂象 或許如此的說法會被批評為開民主的倒車 箝制言論自由吧 但其實我想像的立法內容 並沒有要干涉新聞內容的本身 而是類似賦予查證義務這樣的責任 使扭曲 捏造事實的媒體無法躲在新聞自由的保護傘之下 -- 最想做的事,或許不是當下最應該做的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69

09/25 22:53, , 1F
而且還有外資(尤其是中資)問題
09/25 22:53, 1F

09/26 00:52, , 2F
推這篇文章 市場機制自由競爭在現實社會早不是帝王原則
09/26 00:52,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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