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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riage ]
討論串[閒聊] 住岳家,男方希望買的新房持份一半,會過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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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為了配合妻子指定的生活方式,我婚前就重考公職到台中(彰化沒有缺),以便婚後可以. 讓她繼續在彰化的岳家居住,白天小孩也是岳父母照顧,每月只收我們一萬五生活費,. 不另收保姆費,小孩也顧到兩歲半了. 最近買了預售屋,頭期款兩方出的比例為男一女三,之後貸款平攤. 我本想,對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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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懂這篇,是不是還有什麼事情沒提?. 照理說婚後財產是共有制,. 就算完全登記在太太名下,萬一以後不幸離婚,你也可以分一半. (匯款記錄記得保留好). 應該沒必要堅持登記四分之一你的名字吧?. 你說目的是「讓你爸媽不會覺得兒子都只聽娘家的,婚後錢主要都給老婆,. 然後名下都沒財產」. 那你就買台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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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簡化太多, 很怕你牙膏後面亂噴.. ----------. 你只出1/4 , 就土地和建物登記持有1/4不就最簡單嗎?. 表面看起來建物登記1/2 ,土地登記女方100%.. 好像數字上你沒佔便宜.. 但是女方持有沒到2/3, 就不能自行決定賣房了.. 如果女方所說是你家長期佔便宜為真,. 那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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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請勿抄及報導. 感覺既然上來提問,就應該把事情講清楚微好. 所以依照部分板友的建議,把事情脈絡寫成長文. 希望不要太傷眼. -------------------------------------------------. 感謝各位板友的指教,那麼我試著補足一下大家說的牙膏部分. 完全按時間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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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單純說就是被岳母看衰小。. 如果是高攀他們夢想中的醫生,企業經理人,恐怕嘴臉就不是這樣了。. 現在的問題是,老師的確待遇比公務員好上約10~20%。. 岳母要一直覺得你高攀她女兒,那也是沒解了。. 只是真正幸福的婚姻生活,是這樣計較這20%來的嗎?. 她都沒想過如果女兒嫁給一個醫生,但是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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