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對板主公告,以及公告內簽名檔的質疑

看板marriage作者 (meowyih)時間13年前 (2010/09/17 11:51), 編輯推噓33(341101)
留言136則, 3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14 (看更多)
redddd:為什麼要對你道歉?? 為什麼?? 憑什麼?? 我做了天大的壞事?? redddd:你想說什麼?? 本人的個性從來不會因為任何人而更改 redddd:你這麼做 會不會太一廂情願 我的老北老母都盯不動我 你?! 我沒有說你一定要道歉啊, 看來真的溝通上有嚴重的問題... 好吧, 用幾個問題來籬清問題好了 1. 請問版主覺得版上目前紛擾不斷的狀況是 (a) 雖然亂, 但這是種自由風氣的表現, 倒也不需改變 (b) 不喜歡, 可能的話還是希望版上回歸 "溫馨" 的氣氛 我本來心中認定版主的答案應該是選 (b), 所以才有那些建議, 但我可能從源頭就錯了, 如果版主的答案是 (a), 不要說推文了, 連我這篇都白打了... 如果版主答案是 (b), 那 "建設性" 的建議是: 1. 如果版主不做任何改變, 本板可以恢復安寧的方案有哪些? (a) 用理性的方法勸對板主有意見的人放下仇恨, 就算不滿板主的管版風格, 也要為了大局不要發文或推文 這就像大家都知道台灣再分裂內耗下去是不行的, 所以用為了台灣好當理由, 叫大家通通支持國民黨 (或民進黨), 就算不肯加入, 也不要在媒體上攻擊國民黨 (或民進黨), 這樣台灣就會團結一心, 邁向光明的未來了... ..... 有可能嗎? :p 拿這版來說, 有人被逼走不再發文, 有人工作忙沒空來發文抱怨, 但是不滿的人假設有五十個, 每周只要有十分之一的人來發板務文, 板務文就會塞滿整版了 (b) 適者生存, 不適者吵累了自己就會走 前一陣子汪汪吵太兇時我是有走一二個星期啦, 然後這幾天回來, 發現還是吵, 而且同樣風格的版主還多了一個 (吃了一驚XD) 人來來去去, 有人會走, 有人會回來, 有人本來不在意, 但風暴燒到自己時就會跳出來變反對者, 走不完的... 2. 反對者不改變, 為啥版主要改? 人客唷~ 供況賣~ 阿內剛丟? 因為版主是手握權力的人啊! 雖然版主擁有的權力不像政府首長一樣大, 但 "權力" 的本質是不會變的! 手握權力的人, "表面上" 需要擺低姿態以減少沒權力的人的反抗聲音, 這是基本的概念啊, 不然我們台面上那堆政治人物一天到晚在喊謙卑親民做啥? 版主當然可以說 "我又沒違反版規, 我也沒做錯事! 我不用改!" 這就回到了文章開頭的二個問題: 1. 版主想不想改變版上目前的吵架風氣 2. 如果答案是想, 版主願不願意改變自己 如果你心中想的是, "我想改變版上風氣, 但要我改不可能!" 那我只能說這太孩子氣了, 你用拳頭打水泥牆, 手就一定會受傷, 就看你到底想讓版好的理想比較大, 還是想維持自我的慾望比較強了 假設我這篇文章比出師表還猛, 讓版主說: "好啦, 我為版上好犧牲一點自我好了", 那下面才是真正實際的建議... 1. 讓自己成為 NPC 很多版主自稱 "版僕" 或 "版工" 是有原因的, 意思隱含了身為版主在處理版務時, 是沒有立場且機械化的動作, NPC 式的板務處理能消瀰大多數 "事不關己" 的反對聲音, 發公告用固定格式, 不帶任何個人評論, 就像法院公告一般, 因為只要帶了個人評論, 或個人意見, 又或是嘻笑怒罵的語氣, 就會埋下未來反對的種子, 人心中多少都有反抗權力者的因子, 權力者執行權力時不隱藏自我, 就是在找自己麻煩 (但回到開頭第一個問題, 除非你不覺得這是麻煩啦...) 2. 不要想和版友 "打成一片" 如果這是個交大xx系xx級xx班的班版, 打成一片當然是好的, 但是這裏是公開的大版, 你能打成一片的就少少的十幾個人, 當然, 如果你不是板主, 交朋友有什麼不對, 問題就出在你是手握權力的板主啊! 你組成的 "小團體" 隱含的就是權力者和非權力者的對立啊! 就說這篇好了 #1Cahvz2r 版主在上一篇推文裏有了衝突, 然後下一篇就跟支持者嘻嘻哈哈, 以版友來說這是很溫馨啦, 但以版主來說某種 "嘿~ 我是有支持者的~ 反對者別無理取鬧了" 的暗示, 說難聽點, 八卦版就有幾個前版主是這樣的隱藏因子日積月累, 最後被以一點小事當最後的爆點被搞下台的 :p 3. 不要加入版友討論或是推噓文, 除非是確認 "安全無慮" 的文章 理由跟一二是一樣的, 減少自己的立場, 減少自己的成為核心小團體的機會, 就算做不到, 開個新分身 (不用隱藏這是板主的 "版友" 分身) 來代表這是板友身份的言論, 一樣能達到很好的效果 如果覺得太複雜, 其實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接下來 30 天, 除了 "一板一眼" 的公告外, 別寫別的東西, 保證馬上回復安寧 不過這是建立在你想讓版上變成以前那樣, 還有你願意犧牲的前提下, 請不要再說 "為什麼我要這麼做?" 了, 我沒有說版主需要這麼做, 只是分析什麼刺激會出現什麼反應罷了~ 說難聽點, 這個版就算版主真的要胡搞做了可以罷免的事, 也沒人會去提罷免的, 因為會花時間精力去做那種事的強勢, 時間多, 又衝動的類型的人 (學生?XD) 不是這版主流, 更不要說板主只是做些沒違反版規的小動作了 PS: 或是換個角度想, 不要把改變自己當做是犧牲, 就當自己在練習如何做個表面上受大家愛戴, 實際上~ 嘿嘿嘿~ 的政治人物~ 也許過幾年去選某民代或縣市長時會用的到呀 :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6.100.210

09/17 11:55, , 1F
我看到了 行文中有政黨文 違反板規二-2
09/17 11:55, 1F

09/17 11:58, , 2F
請儘速修文,否則依板規水桶半月以上半年以下
09/17 11:58, 2F

09/17 12:00, , 3F
還有 請您不要再發文干涉我個人意志 謝謝
09/17 12:00, 3F

09/17 12:01, , 4F
這種程度的文 請你寄私信給我 不用PO在板上讓大家討論
09/17 12:01, 4F

09/17 12:02, , 5F
因為這篇全部都只是寫給我看的而已
09/17 12:02, 5F
不是寫給你看的啦, 是寫個這個版的二個版主做參考的, 程度不好請多見諒, 我也沒有要干涉你意志的意思, 就是簡單的 1. 不變的話會怎樣, 2. 變的話會怎樣 的論述罷了 不過... 版規 二-2 是這樣寫的 2.禁止種族、政黨、宗教、國籍、性別岐視,違者處水桶半月以上半年以下之徒刑。 請問我岐視了台灣? 岐視了國民黨? 岐視了民進黨? 還是岐視了誰? 我已經很小心的把二個黨都寫進去了, 或是說我要把新黨綠黨也寫進去才不會有岐視的意思啊? @_@

09/17 12:02, , 6F
基本上來說,你說的是對的。但是不是每位版主均想要成為
09/17 12:02, 6F

09/17 12:02, , 7F
請於二十四小時內修文完畢
09/17 12:02, 7F

09/17 12:03, , 8F
你心目中的那種版主。這二位版主不是不知道,而是他們沒有
09/17 12:03, 8F

09/17 12:03, , 9F
這篇有政黨歧視或批評嗎? 內容蠻實用的...可惜白搭:P
09/17 12:03, 9F

09/17 12:03, , 10F
想要成位你心目中的那種版主。
09/17 12:03, 10F

09/17 12:03, , 11F
轉個念吧,欣賞另外一種管版方式,不是也很好? xd
09/17 12:03, 11F

09/17 12:03, , 12F
所以現在要輪流寫「該怎麼當板主」嗎?:p
09/17 12:03, 12F

09/17 12:04, , 13F
以後要選版主的話請先自傳一篇我將如何當版主XD
09/17 12:04, 13F

09/17 12:05, , 14F
跟聯考一樣,通過版主80%以上之審核才能參選哦 耶比XD
09/17 12:05, 14F

09/17 12:05, , 15F
除了自傳,還要附上各種案例的處理方式,以供實証。
09/17 12:05, 15F

09/17 12:05, , 16F
有說到KMT跟DPP啊 XD
09/17 12:05, 16F

09/17 12:06, , 17F
就某些點來說當板主的確是需要學習的,管理者是不好當的
09/17 12:06, 17F

09/17 12:06, , 18F
對...最好是交成報告那種格式,以共PTT各版參考這樣XD
09/17 12:06, 18F

09/17 12:06, , 19F
婚姻板真是很有趣的地方。PTT還蠻特有的一景。:p
09/17 12:06, 19F

09/17 12:07, , 20F
我只想回引文那三行...#1CZo-5Ce這篇人家明明就有道歉了
09/17 12:07, 20F

09/17 12:08, , 21F
其實某版前陣子才跟亂完.差點廢版了說XD
09/17 12:08, 21F

09/17 12:08, , 22F
sy.. 我也印象有道歉了 以為那件事已經落幕了???
09/17 12:08, 22F

09/17 12:09, , 23F
#1CZo-5Ce 人家早就道歉了,還要一直打,你是想要怎樣阿?
09/17 12:09, 23F

09/17 12:11, , 24F
如果是我的話...選a,耶比♥
09/17 12:11, 24F

09/17 12:13, , 25F
r板主 根據#1Bhio8Fl #1Bhiz300 兩篇板規討論文 政黨是可
09/17 12:13, 25F

09/17 12:13, , 26F
我在 #1CZo-5Ce 討論串中,找不到原po引用的推文...
09/17 12:13, 26F

09/17 12:13, , 27F
原來當了板主就必須當跳針NPC還外加沒朋友 口年......
09/17 12:13, 27F

09/17 12:14, , 28F
以討論的 只是不能政黨歧視...原po已將台灣主流兩對立政黨
09/17 12:14, 28F

09/17 12:14, , 29F
同時放入同一個例子 要說他政黨歧視 此罪名太重 =(
09/17 12:14, 29F

09/17 12:14, , 30F
很抱歉,只要出現政黨,為避免爭端,一律禁止,這是我的裁量
09/17 12:14, 30F

09/17 12:15, , 31F
另外 這是我第三次感到r板主的板規的文字不甚理解與重視
09/17 12:15, 31F

09/17 12:15, , 32F
我只要求修文,我沒有馬上開浸,
09/17 12:15, 32F

09/17 12:15, , 33F
建議兩位板主更鉅細靡遺的把整套板規溝通過一次 如果l板主
09/17 12:15, 33F

09/17 12:16, , 34F
回muse大 她引的文是從這篇#1CahSQjU
09/17 12:16, 34F

09/17 12:16, , 35F
想更正他在#1Bhiz300的立場 請公告為之讓板友有規可循
09/17 12:16, 35F

09/17 12:16, , 36F
自己不一定是對,別人不一定要照做,天天看這些堅持文?
09/17 12:16, 36F

09/17 12:17, , 37F
大法官解釋案,都是法律使用產生疑義時才做解釋,並不需全面
09/17 12:17, 37F

09/17 12:18, , 38F
逐一說明,請不要出一些為難板主的功課好嗎???
09/17 12:18, 38F
還有 61 則推文
09/17 12:56, , 100F
樓上無誤
09/17 12:56, 100F

09/17 12:57, , 101F
本文作者倘若如此有想法有建樹有理念,何不出來服務板眾?
09/17 12:57, 101F

09/17 12:57, , 102F
這樣你絕對可以去做你心目中理想的板主不是嗎?
09/17 12:57, 102F

09/17 12:59, , 103F
喔!別說這是大絕,我只是真心的覺得這樣比較快能符合你
09/17 12:59, 103F

09/17 12:59, , 104F
的期待:)
09/17 12:59, 104F

09/17 13:00, , 105F
推djboy這篇的問題就像婚姻中常見的問題一樣,想要改變別
09/17 13:00, 105F

09/17 13:00, , 106F
人。
09/17 13:00, 106F

09/17 13:01, , 107F
先鎖文,等原PO修文後再開放推文討論
09/17 13:01, 107F
※ 編輯: meowyih 來自: 60.251.150.187 (09/17 14:42)

09/17 14:42, , 108F
不用修改此文,本人再三考量,此文未達違反板規二-2,在此致歉
09/17 14:42, 108F
那我再多給一點建議吧, 遇到 "違反版規" 的文, 如果文章內容可能跟跟自己有關, 一定要特別小心, 絕對不要意氣用事在短時間內就做處份, 而且現在有二個版主, 在心情浮燥時可以先請另一個版主處理, 這樣可以免去很多 L_LifePlan 的檢舉文 PS: 繼只前看了前面幾句反諷就開噓的事, 還有這次的判決, 我大概可以猜出來你是先衝了再說的豪氣個性了

09/17 14:44, , 109F
唉 辛苦了 推你的道歉 不過...準備被砲轟吧
09/17 14:44, 109F

09/17 14:44, , 110F
也請大家請勿再將該點議題做任何延伸.......謝謝各位
09/17 14:44, 110F

09/17 14:44, , 111F
抱歉插到話
09/17 14:44, 111F
※ 編輯: meowyih 來自: 60.251.150.187 (09/17 14:51)

09/17 14:45, , 112F
嗚嗚嗚嗚....謝謝你.....我剛剛真的快哭了....
09/17 14:45, 112F

09/17 14:46, , 113F
如果po文時按backspace或ctrl+y 批幣也會減少
09/17 14:46, 113F

09/17 14:56, , 114F
我知你用心良苦,但本人實在是臭石頭一顆,請見諒
09/17 14:56, 114F

09/17 15:10, , 115F
我覺得你把兩件事混為一談,redddd噓你文的時候我看到了
09/17 15:10, 115F

09/17 15:10, , 116F
那是他身為一個板友而噓,非身為板主而噓,但你之後卻拿這點
09/17 15:10, 116F

09/17 15:11, , 117F
去要求他道歉,又扯到他身為板主的職責,此篇引用推文則是
09/17 15:11, 117F

09/17 15:11, , 118F
與該事件有關,若不扯在一起,是真的很不錯的建議
09/17 15:11, 118F

09/17 15:13, , 119F
只不過,就像板上常見的情況一樣,對方未必會接受
09/17 15:13, 119F

09/17 15:38, , 120F
推勇於發聲的版友 推勇於道歉的版主
09/17 15:38, 120F

09/17 16:06, , 121F
推reddd 一個知錯能改
09/17 16:06, 121F

09/17 16:22, , 122F
推neimad推redddd 好大的度量!
09/17 16:22, 122F

09/17 16:30, , 123F
我也推r板主反應迅速、積極面對和勇於道歉
09/17 16:30, 123F

09/17 16:31, , 124F
r板主和l板主是否有需要一起討論一下板規的認同是否相同先?
09/17 16:31, 124F

09/17 19:55, , 125F
發現r的回應,只能覺得其閱讀程度不太好及沒有虛心檢討的態
09/17 19:55, 125F

09/17 19:56, , 126F
度,建議還是別浪費時間了。。很中肯謙卑的文竟是這種回應
09/17 19:56, 126F

09/17 21:33, , 127F
這位網友 我真的佩服你 為了這種板 你打了這麼長 佩服
09/17 21:33, 127F

09/17 23:26, , 128F
我好像發現有人愛譙又愛來
09/17 23:26, 128F

09/18 00:14, , 129F
這小事啦!有人說不來還不是又來了
09/18 00:14, 129F

09/18 00:49, , 130F
也對!XD
09/18 00:49, 130F

09/18 08:59, , 131F
看了覺得很煩,這話題到底還要佔板面多久?
09/18 08:59, 131F

09/18 21:08, , 132F
補個推
09/18 21:08, 132F

09/18 23:22, , 133F
「板上可恢復安寧的條件有那些?」
09/18 23:22, 133F

09/18 23:22, , 134F
1. 設唯讀 2. 廢板。
09/18 23:22, 134F

09/18 23:22, , 135F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有爭論。
09/18 23:22, 135F

09/18 23:22, , 136F
你不要爭論很簡單 大家都閉嘴。
09/18 23:22, 136F
文章代碼(AID): #1CakNB9p (marriag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2 之 14 篇):
文章代碼(AID): #1CakNB9p (marri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