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對板主公告,以及公告內簽名檔的質疑

看板marriage作者 (NINIHEN)時間13年前 (2010/09/15 21:31), 編輯推噓121(1351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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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板主有公告對板主有不滿,應當要公開提出來, 那我就直說了。 請問上面阿紅師板主的公告中,最後的簽名檔是怎麼一回事? "敢傷害我的朋友 我會一個個討回來" 既是公告,敢問您是用板主身分發的嗎? 請問您是來當黑道還是來當板主阿? 婚姻板有小圈圈,好,那是板友自由。 L板主個人立場鮮明,有的人不喜歡,有人認為那是特色。 但這個公告下的簽名檔,我個人覺得是大大逾越板主角色了, 可以不要這麼超過嗎。 以上。 ****************************************** 補充。 既然下面有人推文也提到了L板主的公告"當心無聊人士"。 我也順道請問一下L板主的發文立場。 套用drama大在方才的推文: "(板主)有什麼樣的宣傳,也一定是有某一件既存事實啊" 所以板主是基於"無聊人士提告的事實",來提醒板友發言尺度嗎? 請問板主所認定的事實是,凡因本板事務者,提告者皆為無聊人士? 又或者是,這次的事件之提告者,為板主所認定之無聊人士? 若是這樣,請問板主的依據何在? (我希望不要是因為"被告的是我的朋友"這種很瞎的回答) 提告者在自己的文章中被其中一位被告回應, "幸好我沒有你那種爛前夫" "祝你得病死掉,這樣就不用去看女兒喔"之類充滿惡意的言論, 就我個人所見,提告人之提告正當且大有理由,為什麼是"無聊之舉"? (當篇文章裏也有不少板友指這位被告簡直瘋了、該被關到公海裏。) 亦或者,我私人所見(或其他板友)並不足道,那請問板主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2.151.1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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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和「暱稱」都在個人自由使用範圍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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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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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覺得這簽名擋愈看愈有趣嗎? 別想太多,笑笑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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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是看著無心聽者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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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生相本是如此,見多就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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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想到我有一個朋友因為簽名檔被告「傷風敗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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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是看到手肘聯想到臀部這種,到底是聯想者的問題?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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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手肘畫出來的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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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ma大,您又再搓湯圓了。但我還是肯定您總以和為貴的用心。 不過回到是不是"說者無意聽者有心"這個論點上, 既然阿紅師板主的暱稱是"小心it粉紅烏骨雞出沒" 公告水桶原因是散佈他暱稱內所涉指板友的個人網頁, 我實在不相信聰明如您會覺得他簽名檔是無心放上去的。

09/15 21:40, , 9F
同感~ 順我者昌,逆我者亡???? 唉唉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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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你~不過我勸您放棄吧!相信等一下會有很多人說那是你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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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只是個簽名檔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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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測~~是你自己亂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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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喔@@完全沒注意到有那個簽名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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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被你一說才發現有簽名檔…我唸了三遍不太明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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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傷害我"的朋友,還是傷害"我的朋友"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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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右板主立場很明顯啊 大方承認又何妨 只是 放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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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真的不妥 要是今天自己發一篇 那就沒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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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沒什麼辦法 見微知著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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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這樣讓我好懷念以前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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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INIHEN 來自: 222.151.160.108 (09/15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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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樓上~~舊愛還是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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嘖嘖 當婚姻版版主真可憐 品德要高尚 不可以用奇怪暱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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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下會不會有人說你無線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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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好意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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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用奇怪簽名檔 還要隨時要汪汪叫 比當政治人物還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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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這樣說 汪汪叫感覺左板主還挺樂在其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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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覺得管到暱稱跟簽名檔很無聊 那是板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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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你 那句話不管放在公告的哪裡都相當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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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以後只要加上-- 後面講什麼都沒有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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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為不與板務相關 才不該在應該保持中立的公告裡出現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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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當了板主發公告暱稱還得保持空白阿= = 這哪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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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從何以見得 他暱稱指稱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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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那是他個人自由 我沒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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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本來爭議就很大啦 也不用想他上任會改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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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PTT有站規規定版主暱稱跟簽名檔內容 不然都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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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希跟災民握手後要往柯林頓身上擦不行嗎?幹嘛被媒體討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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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以前那位千呼萬喚也回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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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有禁止嗎?沒嘛,但就是觀感差嘛,看你是要拿法律當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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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78 則推文
還有 16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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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身材肥短,女兒一臉呆像,開韓車,還是慈濟會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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嗄?這麼不厚道喔? 好可怕喔......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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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他應該覺得自己已經很厚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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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感謝上蒼,人要知足,但是不知先生您何以有此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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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是犯罪的行為,本板不鼓勵,請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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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15:15, , 321F
不意外阿 物以類聚咩 沒罵你X子該請吃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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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我很想請教你身高166 體重60真的算肥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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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不方便告訴大家你的身高 體重,讓大家知道你身材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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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15:17, , 324F
回tompy,你說的是,我該謝天了..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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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15:18, , 325F
請勿牽扯他板他站事物,這是違反板規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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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把應該在寵物版出現的文PO在本版..為何就沒違反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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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15:34, , 327F
感謝提醒,太久沒來這板,都快忘了板規了...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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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15:47, , 328F
說出潛水人的心聲 但也小心點 應該又要被貼上說人小圈圈標籤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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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15:50, , 329F
你說出了很多人的心聲,推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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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15:52, , 330F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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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16:04, , 331F
neimad大~你揪到人家小辮子了啦!小心人家用版規辦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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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有個人文章太誠實立刻就被光速鎖惹 您要小心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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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16:12, , 333F
candyhill這樣都被水桶,我如果被水桶,只能說不意外..
09/16 16:12, 33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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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17:34, , 335F
就本篇文章,我同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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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18:00, , 337F
同意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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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20:36, , 338F
neimad大,小心人家可以打一場10萬*100次的官司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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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20:38, , 339F
紅燒肥豬蹄~吃不得的呀~~~尤其有1000萬履約保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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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20:46, , 340F
ne大保重 〒△〒
09/16 20:46, 340F

09/16 21:43, , 341F
09/16 21:43, 341F

09/16 22:26, , 342F
推本篇文章
09/16 22:26, 342F

09/16 22:51, , 343F
推勇者
09/16 22:51, 343F

09/16 22:54, , 344F
爬文了 好誇張 neimad大好可憐好委屈 拍拍
09/16 22:54, 344F

09/17 09:20, , 345F
說出心聲了,推一個
09/17 09:20, 345F

09/17 10:56, , 346F
我噓簽名檔的部分 真得是不知該說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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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0:57, , 347F
其他部分我推
09/17 10:57, 347F

09/17 12:45, , 348F
簽名檔視同本文,一堆人以為簽名檔不用負言責?結婚沒
09/17 12:45, 348F

09/17 14:03, , 349F
嗯...這 你是真勇者XD
09/17 14:03, 349F

09/17 14:58, , 350F
推第一段
09/17 14:58, 350F

09/17 17:33, , 351F
同意你
09/17 17:33, 351F

09/17 17:38, , 352F
不清楚什麼狀況~~只覺得婚姻版換版主後的風格走向很討厭
09/17 17:38, 352F

09/17 17:48, , 353F
同意樓上
09/17 17:48, 353F

09/17 19:00, , 354F
推勇者!!
09/17 19:00, 354F

09/20 23:23, , 355F
推, 加油啊
09/20 23:23, 355F
文章代碼(AID): #1CaChC2M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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