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對板主公告,以及公告內簽名檔的質疑

看板marriage作者 (春田貓貓)時間13年前 (2010/09/16 08:44), 編輯推噓65(661100)
留言167則, 5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14 (看更多)
板規裡有這麼一條: 3.禁止以『指名道姓』(包括ID)或是『具有直接明確指涉對象』方式, 對板友或其親友發表帶有情緒化負面用語、謾罵性質之人身攻擊內容。 **對板友及『親友』部分,須由當事人提出。 意思就是說就算沒有指名道姓, 以明確方式含沙射影對別人表達 帶有情緒化負面用語其實也是不被容許的 現在兩位板主一個在公告中影射提告者是無聊人士, 也不諱言回文承認自己有影射目的; 另一位用「小心it粉紅烏骨雞出沒」作為暱稱, 所指屬誰更是呼之欲出, 這些在紅線邊緣玩火的行為兩位板主真的認為沒有問題嗎? 大家不覺得一邊發公告說不要來婚姻板釣魚, 也警告板眾小心不要上釣, 一邊做出這些疑似上釣的情緒性行為是很不理智的嗎? 我可是看得心驚肉跳為兩位擔心會惹火上身呢 我認同閃媽的觀點, 今天板主們如果是以板眾身份發言, 要多情緒化也是文責自負的私事(雖然我也認為最好不要這樣做為佳), 但以板主的身份發公告卻參進這些私人情緒, 不單模糊焦點達不到警剔板眾的重要目的, 還會引發更大混亂, 一不小心可能還會讓更多人不慎掉進坑洞 這難道就是板主們想要的嗎? 不會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64.187.173

09/16 08:46, , 1F
有理!
09/16 08:46, 1F
※ 編輯: daisaimao 來自: 115.64.187.173 (09/16 08:46)

09/16 08:49, , 2F
他們認為當版主發公告夾雜私人立場是ok的,前幾篇公告已經
09/16 08:49, 2F

09/16 08:50, , 3F
證明/落實了這一點。 ....
09/16 08:50, 3F

09/16 08:58, , 4F
唉... 現在二個大版主, 麻煩捫心自問一下, 這版在還不是你
09/16 08:58, 4F

09/16 08:59, , 5F
們二個做版主的時代, 有這麼多紛爭嗎? 大家文章有這麼衝,
09/16 08:59, 5F

09/16 08:59, , 6F
這麼酸嗎?一個婚姻版被激化成快像藍綠政治版了,好玩嗎?= =
09/16 08:59, 6F

09/16 09:03, , 7F
雖然暱稱跟簽名檔是自由的 但遊走在尺度邊緣實在很不好
09/16 09:03, 7F

09/16 09:04, , 8F
板主愛怎麼樣就怎麼樣 反正又不敢罷免 只好聽之任之
09/16 09:04, 8F

09/16 09:04, , 9F
我推
09/16 09:04, 9F

09/16 09:04, , 10F
你們這些刁民 不要再質疑版皇了 可以嗎....
09/16 09:04, 10F

09/16 09:15, , 11F
王的行為理論有沒有聽過 王不能為非 國庫可以 科科...
09/16 09:15, 11F

09/16 09:21, , 12F
我怎麼覺得是存心想惹事的人多了
09/16 09:21, 12F

09/16 09:22, , 13F
覺得趁亂想紅的人也變多了
09/16 09:22, 13F

09/16 09:23, , 14F
ohoh 我跟樓上有同感
09/16 09:23, 14F

09/16 09:23, , 15F
>_< 被插了,我是說樓上的樓上
09/16 09:23, 15F

09/16 09:50, , 16F
推這篇
09/16 09:50, 16F

09/16 09:56, , 17F
好久沒來這裡了,心血來潮過來,果然又是戰火連天(遠目)
09/16 09:56, 17F

09/16 09:56, , 18F
這個版什麼時候開始變成樣,大家都心裡有數啦
09/16 09:56, 18F

09/16 09:57, , 19F
推這篇!
09/16 09:57, 19F

09/16 09:58, , 20F
推~不過不會聽的仍然不會聽
09/16 09:58, 20F

09/16 10:04, , 21F
推 一邊號稱"文責自負"一邊嫌別人不夠大量讓你酸!
09/16 10:04, 21F

09/16 10:08, , 22F
可以借轉這篇到 L_Lifeplan 將 loser1 給罷免嗎?
09/16 10:08, 22F
Prius大, 你要不要去提罷免那是你的個人自由與權利, 我管不到, 我雖然不是完全同意 loserl 板主的所有行為作風, 但對他管板我還是有認同的部分, 不認為今次事件就可以完全抹殺他對婚姻板的付出, 所以也不會為此而興起罷免他的念頭 也就是說, 我不同意你借轉我的文章去進行我不認同的事, 望請見諒

09/16 10:09, , 23F
對版主兩個人看不過去 那又不出來當版主 只會在這邊懷念
09/16 10:09, 23F

09/16 10:09, , 24F
以前的風格 這樣有用嗎 既然喜歡從前 不會出來做改變嗎
09/16 10:09, 24F

09/16 10:11, , 25F
常看到有人說 不喜歡不會自己出來當版主喔?
09/16 10:11, 25F

09/16 10:11, , 26F
我就覺得好笑..所以我們大家都不能批評政治人物喔..
09/16 10:11, 26F

09/16 10:12, , 27F
要不然 他們可以說 你不會自己出來選立委 總統等等..
09/16 10:12, 27F

09/16 10:12, , 28F
我不覺得好笑耶 主要是罷免了以後沒人管板也不會比較好吧
09/16 10:12, 28F

09/16 10:12, , 29F
挖嗚,這年頭當板主變成政治人物啦!耶比♥
09/16 10:12, 29F
其實我也不明白為什麼大家很喜歡非黑即白的思維模式, 看不過去板主某些行為作風, 就馬上得出要拉他下馬自己出來當板主的結論, 難道單純當個板眾就沒有不同意板主的權利? 提出不同意見就等同全盤否定板主所有付出? ※ 編輯: daisaimao 來自: 115.64.187.173 (09/16 10:26)

09/16 10:13, , 30F
原來很多人都贊成阿扁說的"我就是當選了 要不然妳是要怎樣"
09/16 10:13, 30F

09/16 10:13, , 31F
不只政治人物啦 公務人員也是啦 每次有人批評公務人員
09/16 10:13, 31F

09/16 10:13, , 32F
推樓上,批評板主,但還是佩服他們願意管板
09/16 10:13, 32F

09/16 10:14, , 33F
原來好多人,~A以後,自己就會衍生出A→B阿?耶比♥
09/16 10:14, 33F

09/16 10:14, , 34F
就會看到公務人員說 "要不妳自己來考啊"..奇怪了 不當公務
09/16 10:14, 34F

09/16 10:14, , 35F
人員 就不能批評公務人員嗎?
09/16 10:14, 35F

09/16 10:14, , 36F
wilo大的推文我資質駑鈍看不懂 >"<
09/16 10:14, 36F
還有 91 則推文
09/16 11:14, , 128F
板主 起碼我每次推文都是在想與你們兩位溝通
09/16 11:14, 128F

09/16 11:15, , 129F
我認為 發起這個討論串的原po 應該也是想與你們溝通
09/16 11:15, 129F

09/16 11:16, , 130F
但是 就如同妻子遇到一直無視抱怨的丈夫一樣 總是遺憾
09/16 11:16, 130F

09/16 11:17, , 131F
推噓文.是推文和噓文?.還是只有噓啊?~..傻傻分不清楚!
09/16 11:17, 131F

09/16 11:17, , 132F
如果不能推文,看文章就不太方便!通常我都是用推文高的文
09/16 11:17, 132F

09/16 11:17, , 133F
優先閱讀!看看最近花生省魔術!!^^
09/16 11:17, 133F

09/16 11:22, , 134F
比起雞排,比較想吃清燉牛肉丸湯河粉!最近愛上雲南越南菜
09/16 11:22, 134F

09/16 11:25, , 135F
掐修跨M台 "小團體與散兵" 新補的心聲~袂賽共起(配樂
09/16 11:25, 135F

09/16 11:28, , 136F
說到越南菜好想吃Bun Bo Hue 喔
09/16 11:28, 136F

09/16 11:29, , 137F
老實說我根本不知道暱稱或簽名檔是在說誰
09/16 11:29, 137F

09/16 11:32, , 138F
組務版看完,P大要求的是不被任意刪除推噓文,沒有要求關閉
09/16 11:32, 138F

09/16 11:33, , 139F
反而是版主在這篇推文裡對P說再堅持就為了P關閉推噓文...
09/16 11:33, 139F

09/16 11:35, , 140F
就某人在教師版被噓爆.只好來這裡找瘟腥~
09/16 11:35, 140F

09/16 11:38, , 141F
因為P認為推噓文(應單指噓文)的所有權在於板友
09/16 11:38, 141F

09/16 11:38, , 142F
左板主認為推噓文所有權在原波 所以....橋不攏
09/16 11:38, 142F

09/16 11:54, , 143F
WMS,在婚姻板請不要提到他板事務,這是違規的喔。
09/16 11:54, 143F

09/16 12:00, , 144F
放心 loser1沒有那麼小鼻子小眼睛 他不會寫檢舉信給我的
09/16 12:00, 144F

09/16 12:33, , 145F
推~我都快被某板主的龐大資產給嚇死了 好可怕阿阿阿阿
09/16 12:33, 145F

09/16 12:37, , 146F
我又需要推文懶人包了orz
09/16 12:37, 146F

09/16 13:09, , 147F
公告時是板主,應盡量中立,對討論有意見,回文或推文不中立
09/16 13:09, 147F

09/16 13:10, , 148F
是個人時間很正常,其實回去看前舊愛的公告就知道差別在哪
09/16 13:10, 148F

09/16 13:11, , 149F
推推推
09/16 13:11, 149F

09/16 13:36, , 150F
推!
09/16 13:36, 150F

09/16 13:47, , 151F
版主威脅要關推噓文耶~~~好怕喔...抖
09/16 13:47, 151F

09/16 14:42, , 152F
嘖嘖...現在流行板主打自己的臉?
09/16 14:42, 152F

09/16 15:44, , 153F
被刪除推噓文的,有權要求刪除者解釋嗎?如果有,那應
09/16 15:44, 153F

09/16 15:44, , 154F
該找事主,不是找板主吧?要找板主,也是抗議板規制訂
09/16 15:44, 154F

09/16 15:45, , 155F
有瑕疵,P板友訴求的是"事主憑什麼刪除自己的推噓文",
09/16 15:45, 155F

09/16 15:45, , 156F
一開始就訴求錯誤對象。訴求的內容,更是不對。
09/16 15:45, 156F

09/16 15:46, , 157F
好像是因為刪除推噓文"不需任何理由"吧
09/16 15:46, 157F

09/16 15:46, , 158F
版規可以不附理由刪推噓文 那被刪的人要怎樣要求解釋?
09/16 15:46, 158F

09/16 15:47, , 159F
所以才會去組務提出對板規的爭議
09/16 15:47, 159F

09/16 15:47, , 160F
所以說,事主有權力刪除也有權力拒絕解釋,不想被刪
09/16 15:47, 160F

09/16 15:47, , 161F
就是回文。
09/16 15:47, 161F

09/16 15:48, , 162F
i大說得沒錯!
09/16 15:48, 162F

09/16 17:31, , 163F
推這一篇 對上面的R板主文 已經不想有回應了 什麼內容嘛!
09/16 17:31, 163F

09/16 18:45, , 164F
推你
09/16 18:45, 164F

09/16 23:22, , 165F
版主再去申請一個分身在婚姻版發文,要管版就用loser1
09/16 23:22, 165F

09/16 23:34, , 166F
to iitt: 汝無權提出這樣的要求。
09/16 23:34, 166F

09/17 05:16, , 167F
推 愛酸就別找堂皇的理由
09/17 05:16, 167F
文章代碼(AID): #1CaMXN3T (marriag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 之 14 篇):
文章代碼(AID): #1CaMXN3T (marri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