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這社會真的允許我們樂觀嗎?
※ 引述《bowcacayy (寶咖咖)》之銘言:
: 出櫃最大的目的,並不在於反擊那一兩個恐同人士,而是讓人們「習慣」有同志在身邊,
: 讓大家認知到,同志跟一般人沒甚麼不同,而彼此瞭解,會減少歧見。
: 至於職場上的歧視,我還是老話一句,那些老闆,
: 沒人吃飽那麼閒跟錢$$$$$$$$過不去好嗎???
雖然在原原PO得文章裡推文有說過,
不過看到這段,還是想重新分享下個人的經驗。
在我大學畢業未滿一年,
在有房租與個人保險等經濟壓力的情況下...
我還是職場出櫃了。
原因:老闆當著我的面說覺得同志噁心。 (超級大地雷)
我知道我有其他的選擇,
例如假裝自己也是個覺得同志很噁心的異性戀,
例如假裝自己只是個支持同志的直同志,
或是比出櫃更瀟灑的嗆說:「恐同的老闆也讓我感到噁心。」
可我還是在短短三秒內,做了個不上不下的選擇--
「我覺得我受傷了,我是雙性戀……」
出櫃後,我在那間公司又待了半年多。
期間老闆多次挑起話題(真是個白X的老闆……),
先是老說:
我覺得妳還是去和男的比較好,可以結婚@#$%%^&&*
知道我不婚主義後,更進化成:
妳現在的想法不會是妳十年後的想法@#$%^%&^
……
期間多次溝通:
我不會結婚,和你不會離婚是一樣的道理。
我不會變成異性戀,和你不可能和男人私奔是一樣的。
你能肯定自己不會離婚,為什麼我不可以肯定自己雙性戀?
……
完全溝通無果,下次還是一樣跳針,到最後,我都直接回:
等你以後想不開,拋妻棄子和哪個男人私奔,我再考慮下你的建議。
整體上,
算是很不怎樣的出櫃經驗談,
不過--我離職的時候,前老闆有努力開價想把我留住。
同志出櫃,甚至多次在相關話題上嗆老闆,還是可以被重用的。
(雖然我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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