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所謂BI
嗨,根據原po的定義,我想我就是第二類的bi。
(但我當然覺得我沒有消費什麼或招搖撞騙什麼啦)
人生截至目前為止只與現任男友交往過,
但曾經暗戀過的女生比男生還多(只是都沒有女生愛上我T_T),
經過幾年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的摸索後,
目前自我認同停留在雙性戀這裡。只與異性交往過的雙性戀。
的確,雖然我自稱為bi,
但我的人生中幾乎沒有因此遭遇什麼委屈或痛苦,
我沒有出櫃壓力;只要我想,我可以合法結婚;
甚至在摸索自我認同的途中,可能因為我能取得的資源夠豐富、
或我總是能很快接受與釐清「自己愛上某人了」這件事,
所以也不曾為此糾結太久。
儘管如此,不管我遭遇到的是優勢還是劣勢,
bi這個自我認同對我而言只代表了我對男女都可能產生情慾,不代表其他的,
不代表我必定遭遇一段悲慘的認同困擾、不代表我對同運的參與程度、
不代表別人應該因此對我敞開心房或因此覺得我很花心、劈腿、男女通吃。
我不知道原po為何要如此嚴格地區分出不同種類的bi,
然後拿一些「個人特質做出的個人行為」作為bi的身分被拿來「招搖撞騙」的佐證。
然後總之我要質疑的不是原po有沒有看到bi的困境,
也不是原po能不能有情緒反應,
(呃 雖然有些異性戀也主張他們有看到同性戀就覺得不舒服的自由)
而是不管那個所謂的自我認同是什麼,
都請瞭解在異/同、單/雙、LGBTSQQ等等這些粗淺的身份分類之下,
每個人都是獨特且多元的(這不就是同運時常在倡導的嗎),
不用因為某個人的某個身份就對他有太好或太壞的想像,
然後進而判定他是「真正的或假冒的」,並因此產生一些情緒反應。
最後補充:
1.我剛好是會參加同運、有接觸同志社群且會看這個板的「第二類的bi」。
2.我覺得一個人特不特別、開不開放、支不支持同志都要看這個人實際的表現。
(例如認識的gay朋友就有很熱衷同運的,也有覺得同志已經很幸福沒甚麼好爭取的;
同樣的,異性戀朋友中也有直同志以及恐同症患者)
3.同上,會對女生胡作非為的人不管宣稱自己是什麼都可能會做出這種事,
(是說如果他宣稱自己是gay不是更能讓女生卸下心防嗎?)
而不管他做出什麼事,都如原po所說,只是「個人特質」。
4.如果宣稱自己是bi對公眾人物而言真的這麼有利可圖的話,
怎麼不都出櫃一下啊(其實蠻樂見公眾人物出櫃的XD)
5.真正的敵人應該是不友善的社會體制吧,
多元成家,你連署了嗎^.<
http://tapcpr-petition.twbb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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