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代管教我設”儲值式密碼指紋鎖“對付租霸?

看板home-sale作者 (YO!YO!)時間1年前 (2022/10/03 09:34), 1年前編輯推噓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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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那麼麻煩 交給專業的 https://imgur.com/a/lBF6665 三天解決 最下下策才是走法律 欠租四個月才能要求返還 申請強制執行下來又是好幾個月 債權憑證對於這種租屋蟑螂來說就是一張廢紙 你還要付裁判費跟浪費時間 我朋友沒在怕 時間到就換鎖清物品 被告好幾次沒有一次成立 被告絕對比告人好 輕鬆 也不是穩贏的 但是他沒工作 就算那1%成立有前科也不影響收租 租屋的強制罪就算成立 自己看易科罰金才多少? 你把它趕走在那邊耗的成本就多少了 還剩很多可以讓你出國旅遊 怕就輸了 https://imgur.com/a/8QWc9bS https://imgur.com/a/nh3bgb4 ※ 引述《tamacugi (哥吉拉)》之銘言: : ※ 引述《QQMMWA ()》之銘言: : : 代管教我說 下次可以在合約 寫明 : : “本棟樓的大門密碼指紋 和 房門的密碼指紋"皆採用儲值型 : : 每月找房東開通當月密碼和指紋使用權 房東就會遠端把門鎖密碼指紋 有效期多延長一個月 : : 然後儲值金額 等於 房租金額 : : 若繳交儲值金可抵當月房租 : : 若繳交房租也可抵當月儲值金 : : 這樣租霸不繳租或遲繳租 因為指紋密碼效期 會被系統鎖在外面 : : 當然 因為房客還是『有房間的使用權和居住權』 : : 所以雖然門鎖密碼指紋失效 依然可以打電話請房東『遠端開門』 : : 所以變成租霸每次「進出」本棟大門 以及自己的房門 : : 都要很麻煩打電話給房東「遠端開門」 : : 台灣的法律我不太懂 代管教我的 : : 以上這樣應該就沒有違反法律強制罪的問題吧? : : 你還是可以居住 只是每次很麻煩要請房東遠端幫你開門 : : 有人覺得這招行得通嗎? : 我也想過這個問題 : 理論上是行得通,不過細節可以處理得更好一點 : 像是跟旅館一樣用磁卡刷,每月繳租金時更新效期 : 沒繳租金下磁卡自然過期失效 : 至於強制罪的要件 : 1、強暴:施用暴力而強制他人,剝奪或妨害他人的意思形成、意思決定或意思活動的自 : 由。 : 2、脅迫:以未來的惡害通知,使人心生畏懼或有所顧忌。 : 我覺得啦,不繳租金採取比較消極一點的措施 : 例如不接房客電話,假裝有事無法更新磁卡 : 不要白目到主動去恐嚇房客說再不繳租金就不讓他進去 : 應該不會觸犯到強制罪 (不過我不是律師,純個人看法) : 法界應該也尚未對這個狀況有共識,所以應該頂多是個案認定 : 我是只有看過不繳租金,被限制公共空間進出 (等同回不了家) : 房東沒事的判決 -- 下大雨的路上 沒傘的孩子只能努力的往前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6.1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64760861.A.387.html ※ 編輯: thedarioko (114.42.6.113 臺灣), 10/03/2022 09:51:14

10/03 09:58, 1年前 , 1F
我覺得說的不錯,這種小條的被告總比 人好,沒錢付房租
10/03 09:58, 1F

10/03 09:59, 1年前 , 2F
我就不信有錢付裁判費
10/03 09:59, 2F

10/03 10:09, 1年前 , 3F
刑附民不用裁判費
10/03 10:09, 3F

10/03 10:11, 1年前 , 4F
XD
10/03 10:11, 4F

10/03 10:14, 1年前 , 5F
成立就成立,罰金才幾千塊,告了更好,先讓租霸把欠的房
10/03 10:14, 5F

10/03 10:14, 1年前 , 6F
租也一起 下去,租霸還個幾萬塊,房東罰款數千
10/03 10:14, 6F

10/03 11:16, 1年前 , 7F
這倒是真的...是我我也不在乎那個強制罪前科
10/03 11:16, 7F

10/03 12:30, 1年前 , 8F
讚喔
10/03 12:30, 8F

10/03 19:46, 1年前 , 9F
也是 難道法官要因為你換鎖抓你去關三年
10/03 19:46,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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