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到現在還沒有權狀的房子?

看板home-sale作者 (007)時間4年前 (2019/09/26 14:02), 編輯推噓6(6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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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約仲介去看,仲介說買地送屋,屋已經超過登記的時間,所以只能登記土地,建築 物不能登記,所以銀行貸款只會給很低的成數!要不然就是敲掉重蓋,建築物登記就歸零 ,考慮後決定放棄,謝謝大家分析 ※ 引述《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之銘言: : 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下稱「保存登記」),合法建物一般 : 佐證資料: : 建築管理前(施行日期的話,每個縣市不一樣):稅籍證明書。 : 建築管理後:使用執照(影本)+竣工圖(沒圖較麻煩一點)。 : 真要買的話,我會建議請所有權人先辦妥完保存登記再來簽約, : 比較保險一點。 : 最後解釋兩個觀念: : 一、保存登記未非強制登記,未保存登記建物不一定是違章建築 : 。 : 二、原始出資興建建築物之人,依民法第759條,非因法律行為 : 於登記前已取得所有權,但非經登記不得處分該物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71.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69477739.A.B00.html

09/26 14:35, 4年前 , 1F
大多數金融機構是不會對這種未保存建物核准房貸的,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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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4:35, 4年前 , 2F
為房屋部分依民法第759條及第758條無法設定抵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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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6:20, 4年前 , 3F
在實務上,認為買方取得的是未保存建物之「事實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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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權」,而非「所有權」,雖有占有、使用、收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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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上處分及交易等權能,幾乎與所有權相當,但仍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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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上之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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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地政士甚至許多律師,並不清楚兩者差異及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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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6:22, 4年前 , 8F
實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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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6:57, 4年前 , 9F
我二年前,賣了一透天,建物權狀只有9坪,但實際坪數有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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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6:57, 4年前 , 10F
坪,那個9坪還是未辦理建物滅失的建物,對方貸款了5成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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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6:57, 4年前 , 11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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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7:06, 4年前 , 12F
光土地就可以5成,建地的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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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7:07, 4年前 , 13F
9坪給半成,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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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7:32, 4年前 , 14F
未必是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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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8:18, 4年前 , 15F
是不好貸款沒錯 不過土地如果有價值還是有人會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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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8:19, 4年前 , 16F
如果是鑽石原石型的地 底子厚的高手會去買這種放長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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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9:24, 4年前 , 17F
這意思就是在銀行鑑價中,這物件的實際價值遠低於擬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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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00:29, 4年前 , 18F
並不是實際價值低於儗受價 而是土地本來成數就不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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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00:30, 4年前 , 19F
房子是因為大多自住 銀行要法拍轉手流動快 土地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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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00:31, 4年前 , 20F
加強磚造房子屋齡本身都超過可貸年限50年銀行自然保守
09/27 00:31,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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