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房子用來住不是用來炒!柯P擬調降房屋稅至0.6%

看板home-sale作者 (hi)時間5年前 (2019/07/02 13:11), 編輯推噓10(11110)
留言22則, 14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6/9 (看更多)
持有稅分段課稅難以成行最主要原因是實行細則太難制定了 用"戶"作為課稅基礎本身其實很荒謬 隨便舉幾個例子 1:持有三戶小套房權狀面積 30 坪 vs 持有 100 坪一戶,前者要被課後者不用 2:繼承台東延平鄉的鄉下老家/祖產,根本賣不掉的那種 也沒在使用,跟持有陶朱隱園計算上如何區別? 3:商業辦公室使用是否計入? 如果商業活動不計入持有稅,那可住可辦的大樓如何計算? 4:把工作室設立在自家如何計算? 5:打通多戶使用,一戶有多個門牌如何計算? etcetc 太多了 要嘛你一體適用像美日那樣,只要持有不動產就是有高昂的持有費用 要分段課徵的話,問題太多 跟空屋稅一樣,立意是美好但實務上根本行不通 純粹是覺青對於左派共產的不切實際幻想而已~ ※ 引述《vava5566 (發發5566)》之銘言: : 自住的有結婚的應該開放到兩戶,一戶是不夠的。 : 三戶以上再開始課稅。課徵持有稅 : 不過我擔心這樣包租公會全面調漲租金,轉嫁給房客,這樣房客也是死路一條阿。 : 在食物鏈最底層,根本任人宰割。 : 所以大家說說,如果真的調高持有稅,租屋客怎麼辦?誰來給租屋的公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54.1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62044288.A.7F8.html

07/02 13:19, 5年前 , 1F
課好 課滿 課起來...
07/02 13:19, 1F

07/02 13:21, 5年前 , 2F
真的,光認定就一堆爭議
07/02 13:21, 2F

07/02 13:26, 5年前 , 3F
5可以辦建物合併
07/02 13:26, 3F

07/02 13:36, 5年前 , 4F
推實務上真的超難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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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3:39, 5年前 , 5F
還有遺產 因兄弟姊妹是部分持份 這種超多 說是祖產不能
07/02 13:39, 5F

07/02 13:40, 5年前 , 6F
賣 其實也可能賣不掉 這樣也算一戶
07/02 13:40, 6F

07/02 13:41, 5年前 , 7F
而且台北市老屋多 說真的1%到0.6%根本沒多少錢
07/02 13:41, 7F

07/02 14:57, 5年前 , 8F
同意,要就一體適用,柯這種說法根本不可行
07/02 14:57, 8F

07/02 15:27, 5年前 , 9F
其實嚴格規定包租公一定要報稅,漏報就罰,這樣就夠了
07/02 15:27, 9F

07/02 15:44, 5年前 , 10F
戶數+實價登錄?
07/02 15:44, 10F

07/02 15:45, 5年前 , 11F
不日欸如果政府真的要課,就提供吹哨者獎勵,ex:舉報
07/02 15:45, 11F

07/02 15:45, 5年前 , 12F
可以得到獎金之類,但是否會有阻力就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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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21:56, 5年前 , 13F
課好課滿讓房價跌到房蟲繼續多囤幾間
07/02 21:56, 13F

07/02 23:12, 5年前 , 14F
你這比較算是施行細則而已,大方向正確即可
07/02 23:12, 14F

07/03 02:10, 5年前 , 15F
車子也應該持有越多台課越多税嗎?其實這種政策只是
07/03 02:10, 15F

07/03 02:10, 5年前 , 16F
滿足某些共產思維的人而已,覺得自己的經濟問題都是經
07/03 02:10, 16F

07/03 02:10, 5年前 , 17F
濟情況好的人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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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2:10, 5年前 , 18F
推,同意
07/03 02:10, 18F

07/03 03:56, 5年前 , 19F
07/03 03:56, 19F

07/03 03:57, 5年前 , 20F
樓上說得也超棒 XD
07/03 03:57, 20F

07/03 08:47, 5年前 , 21F
拿車子來比房子?有些人的邏輯...唉
07/03 08:47, 21F

07/04 11:27, 5年前 , 22F
樓上邏輯好快點說出那裏不一樣
07/04 11:27, 2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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