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如果政府出個公版的都更 有用嗎?已刪文

看板home-sale作者 (ck)時間5年前 (2019/04/06 14:16), 5年前編輯推噓5(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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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llDA (踢打)》之銘言: : 我所謂的公版是指包含建築設計、營造商(們)都由政府提供 : 像台北市需要都更的老公寓 權狀都先分三種大小:25P, 30P, 35P : 節省民眾想做卻不知道從何開始的麻煩 : 新建築品質雖然肯定不是最佳 但一定屌打30年以上的老公寓 : 而且以後市容也可以比較整齊 : 這樣可行嗎? 分幾段講 1.設計上的公版法規做不到 除非你建築法規全修 不然以台灣的土地都市計畫分割 就沒辦法全面做你講的這件事 有同業是在模組化設計建築的 都只能做對岸生意 在台灣根本活不下去 2.個別理想情況的均質基地有機會做到你講的這件事 就是基地內持分土地一樣 房子大小都一樣 沒頂加也沒一樓外推 基地超過500P 有機會做到你講的這件事 然後沒人貪 住戶也都覺得重蓋很好 大概有87%的機會(剩下找不到人的 或是持份太複雜) 3.如果不是這種基地會有什麼情況 室內一坪換一坪 如何確定分回的條件[B是一樣? 土地較少同樣是30P公寓 跟土地較多30P公寓 二個若分回一樣室內30P新大樓 比較多土地的住戶一定不爽 有人會說 之前一坪換一坪 台北市之前一坪換一坪 是用容積獎勵去補足這些不夠換到室內部份 上面的官是這樣講口號 下面的老百姓也認真聽了 但到中間審議的人就卡住了 容積亂放送就是圖利嫌疑!不符合都更公益性!財務計畫是否健全! 光是這幾點來回審獎勵 有興趣的可以去看看台北市有幾個老舊公寓專案成案在蓋的 法規面可以解的上限就是這樣 幫住戶定了法規大家自己去爭取 另外新大樓沒有什麼一樓前庭外推一樓專用 或露台專用免費 這些都是有成本及法規限制 不是算建蔽率、公設就是計容積 那能像舊公寓這樣 4.房價幾十萬可以一坪換一坪的 如果這麼簡單 忠孝東路五段永春站附近的房子 房價超過80萬的 早就通通都可以都更了 這麼好的事住戶怎麼會不要呢 而且之前一大片是永慶帶人下去整合 還可以選營造團隊 5.政府沒辦法替一般企業背書 甲級營造都會倒了 光是公部門在發包公共建設都搞的那麼慘 何況是這麼複雜的都更產權問題 一個公辦都更 從衝衝衝2006當行政院長那時候搞了全台灣一堆案子.. 結果到現在... 6.政府現在有在做的發包 就是推個XX中心出來做公有土地的案子 聽起來發包不錯吧! 發包的條件就是大家來標 誰的共同負擔最少就得標 政府只負責抽頭 然後得標的還要幫政府賣房子或管房子 一不小心抽太兇限制太多 所以一直流標 拖幾幾次才標出去 至於私人的土地誰管你 看這新聞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52405182846.html 經都委會審議結果,「公、民合作」流局! 地主不好談那就不用談.. 7.至於案子好不好做 看緣份跟基地條件 有時候不是獎勵多或是給的條件多就有用 很多案子被不同的開發或建商攪到案子臭 拿一些做不到的方案跟住戶說 實際上最後審議被刪了一堆獎勵 再來跟住戶告來告去 或是 住戶間的各種心結 反正現在個案來評估 就都分析給住戶聽 法規跟經驗下去建議 住戶要被虎爛說獎勵多高或分回超多的 我們都祝福 8.一部份是先天法規問題 台灣的都更型態被綁住大家只能在這圈圈裡搞 日本或美國的土地開發都跟台灣不太一樣 住戶或業者也都是想辦法在這圈圈裡面去完成改建換新房子這件事 大家都拿到想要的是最好啦 通常最後常見的是 住戶跟業者都不滿意但可以接受 然後案子就成了XD 祝大家早日搬新家早日畢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66.19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54531389.A.1DD.html

04/06 14:20, 5年前 , 1F
強制50年以上房屋買賣需要有非危樓證明才能轉移,應
04/06 14:20, 1F

04/06 14:20, 5年前 , 2F
該能有點效果
04/06 14:20, 2F
這個很好玩~到底誰能保證房子不倒或房子一定馬上倒? 這個在台灣的技師其實是沒什麼敢簽這種東西的 就算是法規設計上限的多50%或是低50% 能確定一定有危險或沒危險? 這個實務上目前無解XDDD

04/06 14:26, 5年前 , 3F
都更難的地方在於 權力分配
04/06 14:26, 3F

04/06 14:26, 5年前 , 4F
台北市 成功的都更室內沒有一比一 誰要做
04/06 14:26, 4F

04/06 14:27, 5年前 , 5F
誰蓋應該不是太大問題 關鍵
04/06 14:27, 5F
也要符合利益下的情況去蓋啦 其實這二年鋼筋水泥也是亂漲一波 唉 但要讓大家的權利如何公平合理分配才是成案的最大關鍵 不一定要一比一啦 有做過一些沒全部一比一的 但大家換新房勉強可以接受XDD

04/06 14:34, 5年前 , 6F
為什麼要把壓力轉移到 老屋持有者上 我太懂樓上邏輯
04/06 14:34, 6F
就空屋稅的概念...

04/06 14:37, 5年前 , 7F
台北市 成功的都更 室內沒有一比一 誰會做啦
04/06 14:37, 7F

04/06 14:37, 5年前 , 8F
你說說那種自建的吧???
04/06 14:37, 8F

04/06 14:38, 5年前 , 9F
我說的都更是那種建商近來橋 還給你錢去外面租房的
04/06 14:38, 9F

04/06 14:40, 5年前 , 10F
模組化的法規問題是什麼?
04/06 14:40, 10F
個別基地不同就無法套用..模組化設計你要每塊地都長的一樣大小... 除非重劃 一般市區土地大小長寬面寬臨路條件都不一樣 還有畸零地

04/06 14:40, 5年前 , 11F
小弟親戚在士林中山北路 權狀好像就是1比1.3還是1比1.4
04/06 14:40, 11F
這是建坪的算法 不會愈住愈小啦 權狀一定是愈大 愈小一定沒人要 只是說 公設跟原室內的定義 住戶常常分不清楚

04/06 14:41, 5年前 , 12F
房子越住越小 誰要?? 有本事就房出租等都更 去外面買新
04/06 14:41, 12F

04/06 14:41, 5年前 , 13F
房了WW
04/06 14:41, 13F

04/06 14:42, 5年前 , 14F
土地大小不一樣 我也說了用調整客餐廳的長度 來改變坪數
04/06 14:42, 14F
家配裝潢還是無法調整到面積...總容積量是一樣的 土地能長出多少容積是固定的 頂多是現在三米六的樓高可以做更多的收納及利用

04/06 14:43, 5年前 , 15F
我也沒說一樓可以前庭外推專用 我明明就是寫二樓
04/06 14:43, 15F
我只是舉例說一樓前庭使用 院子外推使用後院也是一種 二樓露台是有計價的 後院、露台這種現在新大樓都是約定專用 頂樓也無法私人約定使用 都算在全棟住戶的成本裡 (容積或公設) 一次舉例而以

04/06 14:47, 5年前 , 16F
永春都更後來做了? 那戶釘子有一起做? 所以是釘子問題?
04/06 14:47, 16F
我說的不是在施工那排..是施工對面郵局這整排 可以GOOGLE永慶建設永春

04/06 14:55, 5年前 , 17F
你的新聞你也重看一下 那不是傳統都更問題 地主是建商
04/06 14:55, 17F
不能假設建商就是釘子戶啊 合理情況大家都有參與都更的權利吧? 私人企業持有的土地要參與都更 提問說能不能多增加容獎 然後不要做公宅 這不是一般住戶的期望嗎? 容積多一點 不要有公宅 何況那案子又不是只有一個建商地主...

04/06 15:18, 5年前 , 18F
怎麼不能調整面積? 客廳普遍深3.5m 少做一米長 室內就少1P
04/06 15:18, 18F

04/06 15:19, 5年前 , 19F
建築法沒有規定 部分樓層不准內凹吧
04/06 15:19, 19F
這解釋起來有點長 不是一戶或是幾戶的問題 整棟加土地形狀 就沒辦法這樣套公版 沒找建築師畫圖以前也弄過類似東西 就套一套大約型狀相同的基地 但建築師法規檢討起來就說不能這樣搞...

04/06 15:20, 5年前 , 20F
2樓露台有計價 1樓前庭三五十年前買的時候也有計價阿
04/06 15:20, 20F

04/06 15:21, 5年前 , 21F
到底跟計價什麼關係?
04/06 15:21, 21F
計價了就會扣從一樓的分配裡面扣阿..要超大露台要花錢 要後院也是要花錢 不是想圈一塊給他就是他的 再加上建蔽率變少 一樓少很多 當然一樓價值會高一點 但也沒高到可以還回原始用面積

04/06 15:22, 5年前 , 22F
那個新聞我就說了 他不是都更 那根本是素地開發
04/06 15:22, 22F
那是都更案啊...公辦的都更案 只是地上是空地 整件事要講的是說 政府在主導的公辦都更案 是寧可公有地自己來 不太願意跟私有地主協調 ※ 編輯: ccckkk (36.226.66.199), 04/06/2019 15: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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