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我認為同性戀沒有違背演化
※ 引述《GooseTzeng (維)》之銘言:
: 就在下過去學習到的演化學概念來說,
: 演化只是個中性的詞,沒有所謂「對」或「錯」,更無法主觀認定違反不違反,
要違反也不會主觀認定地去違反啊,主觀認定誰理你?
這樣說好了。"違反演化"不是個全沒有意義的形容詞。
演化是自然現象,描述演化的相反句是有意義的。
講演化的句子和這些的相反句,都是可以有意義的。
你的所謂無對錯是什麼意思?
(一個詞說不上對錯,這當然,這根詞是否中性無關,一切詞都無對錯的啊,
句子才是有對錯的。)
: 它就是只是一句話: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
: 這句話是過程也是結果。
: 換句話說:1.一個物種或特徵至今仍存在,代表它是「適者」,才能存活至今。
: 2.一個物種或特徵如果不適應,那它自然而然會消失。
: 而這個概念套用至同性戀上就很明顯了,
: 1.同性戀至今仍存在人類性徵當中,代表它是「適應」的特徵﹝所以不該反﹞。
你的"反"是什麼意思?
霍亂到今仍存在,代表它有"適應"的特徵,所以不該反?
: 2.同性戀如果不適應,那它自然而然會隨時間消失(所以不必反)。
長毛象消失了,反對把這物復活有必要還是沒必要?
你這種必要是什麼意思?
: 總之,拿演化來當反同論調依據的人,你不覺得你們邏輯根本上就有錯嗎?
我懷疑你的該反和不必反...等背後的羅輯是一樣的,只是,你說的人是反同的,
而你是反反同的。
: 況且,逼迫同志結婚生子,不是反而增加特徵繁衍下去的機會嗎?
: 拜託去多念點書再來,否則就別提演化,
: 不懂裝懂,看了就討厭。
: =======================================================================
: 在甲板潛水已久,首次浮出水面純為看到了這個讓我憋屈已久的議題,
: 不是針對原PO。
: 首次發文,如有不當之處,請多加指教。
--
"I am well aware I have never written anything but fictions,"
(michel foucalt; 197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9.159.134.159
→
06/17 04:02, , 1F
06/17 04:02, 1F
→
06/17 04:04, , 2F
06/17 04:04, 2F
→
06/17 04:08, , 3F
06/17 04:08, 3F
→
06/17 04:13, , 4F
06/17 04:13, 4F
→
06/17 04:13, , 5F
06/17 04:13, 5F
→
06/17 04:14, , 6F
06/17 04:14, 6F
→
06/17 04:18, , 7F
06/17 04:18, 7F
→
06/17 04:21, , 8F
06/17 04:21, 8F
→
06/17 04:23, , 9F
06/17 04:23, 9F
→
06/17 04:24, , 10F
06/17 04:24, 10F
→
06/17 04:27, , 11F
06/17 04:27, 11F
→
06/17 04:31, , 12F
06/17 04:31, 12F
→
06/17 04:32, , 13F
06/17 04:32, 13F
→
06/17 04:33, , 14F
06/17 04:33, 14F
→
06/17 04:34, , 15F
06/17 04:34, 15F
→
06/17 04:37, , 16F
06/17 04:37, 16F
→
06/17 04:38, , 17F
06/17 04:38, 17F
→
06/17 04:59, , 18F
06/17 04:59, 18F
→
06/17 05:00, , 19F
06/17 05:00, 19F
→
06/17 05:02, , 20F
06/17 05:02, 20F
→
06/17 05:04, , 21F
06/17 05:04, 2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 之 8 篇):
閒聊
6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