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托育公共化對幼教保工作者的保障

看板gardener作者 (...........)時間13年前 (2010/09/15 01:2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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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elleyyc (忠於自己)》之銘言: : 各位幼教保工作者大家好: : 由於有朋友提到托育公共化可能會讓許多私校幼教保工作者失業, : 請教過幼教保長輩,確定這是一個誤解。 : 以下,就我自己所知,做一些釐清。 : 首先,必須先釐清的是目前提倡的「公共化」。 : 許多人可能將「公共化」視為是幼稚園或托兒所改制為「公幼」或「公托」。 : 所有的相關幼教保人員都必須具有「教師證」或一定得有「保育員資格」。 : 其實,並不是這樣的。 : 由於國家財政本來就很拮据, : 馬先生上任二年,負債又增加了一兆多, : 加上,綜所稅調降1%,營業所得稅從25%降到17%, : 遺產稅也降,國家的負債越來越高。 : 簡單說,政府根本負擔不起這些這麼多公教人員。 : 因此,幼教保學界所談的公共化, : 其實是「公民共辦」模式,也就是「五甲社區自治幼兒園」的模式。 : 「公」的意義在於: : 1.「政府出場地」; : 2.「參與管理」(「自治委員會」的部份代表)。 : 「民」的意義在於:人民也承擔部份責任。 : 「民」的部份又可分「幼教保工作者」與「家長」。 我這邊想請問一個問題 那對於現有的私呢?? 既有的場地呢?? 照您的意思就是政府地太多不知道如何使用 轉租給民使用便宜的收租金增加政府收入 不是嗎?? 為了增加了政府的收入 孩子就這麼多 要如何分給多出來的幼稚園或托兒所? 照數學來說分母變大大家會均分都變少沒錯 現實面來說 就我便宜 所以大家會來我這 是這樣嗎? 以下是做夢的場景 很遙遠很遙遠的國家 有官學跟私塾 官學>>公家場地,公家薪水>>從國庫拿錢 私塾>>營利事業方式經營>>好像有賺錢 因為王公貴族亂花錢>>王國財源不足 資金見拙 這時聰明的專家學者們想到了一個辦法 少子化的關係 官學的教室越來越空 同時國家裡又有好多空地不知如何使用 那這樣我們來提一個學校公共化好啦 方法如下 國家提供場地>>這個要收租金的喔 要算到經營的成本裡面喔 管理>>交由承租方也就是第一線的老師啦 那經費勒? 由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們負擔經營的成本價 所以國家一毛錢都不用出還可以收到錢哩 所以稅收照拿 爸爸媽媽還以為繳了便宜的學費是國家的德政勒 那現有的私塾呢?? 反正通通叫業者 他們想賺錢自己會想辦法 萬一倒了官學就有更多的學生囉 >.^ 然後我就醒了...一身冷汗 : 家長的承擔責任: : 1. 支付公托/幼的成本價(支撐園所的管理與人事等成本); : 2. 組織家長,派代表參與管理 : (定期與公部門代表、園所幼教保代表審議服務內容與費用等) 這邊最大的問題就是以家長來審核內容的話 絕對不會把設備的攤提算進去 對會計有些了解的人應該懂攤提的意義 一般我們設定裝潢設備幼童車等約5~10年 對家長來說誰的小孩會唸幼稚園或托兒所5年以上呢? 以幼童車舉例現在一台含保險及法規要求的設備約60多萬元算70萬 如果以10年來算(現在超過10年也必須淘汰 一年要存約7萬還不算通貨膨脹或物價上漲 : 幼教保工作者所擔負的責任: : 1. 照護小孩 : 2. 派代表參與自治委員會,定期調整服務內容等事項 : 換句話說,在現實財政拮据的狀況下, : 「公共化」是由原來「高度營利化」,走向「非營利化」。 : 由政府(公)承擔部份責任,人民(民)承擔部份責任, : 而非政府自己辦,這點是需要跟大家釐清的。 反正出事了都是承租方負責嘛 監督單位的責任在哪?出一張嘴? : 在「公民共辦」的模式裡, : 不管是否取得教師證或保育員資格, : 幼教保工作者的工作薪資與福利都有一定的保障。 : 有志進修,考取教師證或取得保育員資格者,則可安心進修等。 : (簡單說,照護幼兒的最重要條件是「愛心」。 : 再者各位幼教保工作者,在學至少都修過3年[以上]的專業課程, : 只要有組織、有工會,碰到照護問題,可以尋求協助,並持續保持進修) : 但需要強調的是,「公共化」並非就否定私營業者的存在。 : 在美國這個如此高度營利化的國家,公私比還7:3,我們卻是3:7。 : 因為少子女化,家庭多反應「養不起」為最大問題, : 大家才努力要將公私比推向7:3,讓多數家長能夠安心生養小孩, : 也可保障多數幼教保工作者的薪資與福利等。 : 因此,想在私校工作者,仍可在私校工作。 : (老師也有提到,有的有教師證的幼教老師,並不在公幼工作) : 會造成私校幼教保工作者失業的最大問題出在: : 行政院版的<<兒照法>>對幼教工作者資格的要求過於嚴苛。 : 相信這個,所有幼教保工作者應該很清楚。 : 許多參與決策的幼教學者, : 都認為一定要至少大學或取得證照等才能照護小孩, : 這是錯誤的觀念。 : 難道媽媽們,也得先去唸完幼教保相關科系或取得證照之後, : 才能生小孩、才可以照顧小孩嗎? : 許多托長輩帶小孩的家長們, : 難道也要叫長輩先去唸完大學或考取相關證照後, : 再把小孩給他們帶嗎? : 當然不是。 : 通常父母們最在意的條件是要「喜歡小孩、愛小孩」, : 否則學歷再高,經驗再豐富又如何? : 之後一定會受不了、離開的。 : 因此,行政院版<<兒照法>>會有如此嚴格的規定出在: : 決策的幼教學者們,忽略了一般家庭的最根本要求--愛, : 而以學歷、證照代表一切,以為符合了這些資格,就會是好老師、好的保育員。 : (這當然不是否定有學歷、有證照的幼教工作者,只是要有這個才能照顧小孩, : 這種規定太過嚴苛.....) : 以上,提供各位參考。 : p.s. 謝謝朋友提出此問,這可能也是不少幼教工作者的疑問。 我想在幼托現場工作的人 一定都是抱著對孩子的一份愛 才願意投身這樣的職場 但是照您這麼說 法會改嗎? 法改了對幼教的專業又如何? 當然這是見仁見智的問題 但是身為一個法規必須有他的依據 不然某些扭曲的愛會造成非常大的社會問題 抱歉 又舉了非常多傷眼睛的例子 不過這也是我從業6年所遇到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9.60 ※ 編輯: ceaser0522 來自: 118.160.19.60 (09/15 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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