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托育公共化對幼教保工作者的保障

看板gardener作者 (忠於自己)時間13年前 (2010/09/14 14:0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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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幼教保工作者大家好: 由於有朋友提到托育公共化可能會讓許多私校幼教保工作者失業, 請教過幼教保長輩,確定這是一個誤解。 以下,就我自己所知,做一些釐清。 首先,必須先釐清的是目前提倡的「公共化」。 許多人可能將「公共化」視為是幼稚園或托兒所改制為「公幼」或「公托」。 所有的相關幼教保人員都必須具有「教師證」或一定得有「保育員資格」。 其實,並不是這樣的。 由於國家財政本來就很拮据, 馬先生上任二年,負債又增加了一兆多, 加上,綜所稅調降1%,營業所得稅從25%降到17%, 遺產稅也降,國家的負債越來越高。 簡單說,政府根本負擔不起這些這麼多公教人員。 因此,幼教保學界所談的公共化, 其實是「公民共辦」模式,也就是「五甲社區自治幼兒園」的模式。 「公」的意義在於: 1.「政府出場地」; 2.「參與管理」(「自治委員會」的部份代表)。 「民」的意義在於:人民也承擔部份責任。 「民」的部份又可分「幼教保工作者」與「家長」。 家長的承擔責任: 1. 支付公托/幼的成本價(支撐園所的管理與人事等成本); 2. 組織家長,派代表參與管理 (定期與公部門代表、園所幼教保代表審議服務內容與費用等) 幼教保工作者所擔負的責任: 1. 照護小孩 2. 派代表參與自治委員會,定期調整服務內容等事項 換句話說,在現實財政拮据的狀況下, 「公共化」是由原來「高度營利化」,走向「非營利化」。 由政府(公)承擔部份責任,人民(民)承擔部份責任, 而非政府自己辦,這點是需要跟大家釐清的。 在「公民共辦」的模式裡, 不管是否取得教師證或保育員資格, 幼教保工作者的工作薪資與福利都有一定的保障。 有志進修,考取教師證或取得保育員資格者,則可安心進修等。 (簡單說,照護幼兒的最重要條件是「愛心」。 再者各位幼教保工作者,在學至少都修過3年[以上]的專業課程, 只要有組織、有工會,碰到照護問題,可以尋求協助,並持續保持進修) 但需要強調的是,「公共化」並非就否定私營業者的存在。 在美國這個如此高度營利化的國家,公私比還7:3,我們卻是3:7。 因為少子女化,家庭多反應「養不起」為最大問題, 大家才努力要將公私比推向7:3,讓多數家長能夠安心生養小孩, 也可保障多數幼教保工作者的薪資與福利等。 因此,想在私校工作者,仍可在私校工作。 (老師也有提到,有的有教師證的幼教老師,並不在公幼工作) 會造成私校幼教保工作者失業的最大問題出在: 行政院版的<<兒照法>>對幼教工作者資格的要求過於嚴苛。 相信這個,所有幼教保工作者應該很清楚。 許多參與決策的幼教學者, 都認為一定要至少大學或取得證照等才能照護小孩, 這是錯誤的觀念。 難道媽媽們,也得先去唸完幼教保相關科系或取得證照之後, 才能生小孩、才可以照顧小孩嗎? 許多托長輩帶小孩的家長們, 難道也要叫長輩先去唸完大學或考取相關證照後, 再把小孩給他們帶嗎? 當然不是。 通常父母們最在意的條件是要「喜歡小孩、愛小孩」, 否則學歷再高,經驗再豐富又如何? 之後一定會受不了、離開的。 因此,行政院版<<兒照法>>會有如此嚴格的規定出在: 決策的幼教學者們,忽略了一般家庭的最根本要求--愛, 而以學歷、證照代表一切,以為符合了這些資格,就會是好老師、好的保育員。 (這當然不是否定有學歷、有證照的幼教工作者,只是要有這個才能照顧小孩, 這種規定太過嚴苛.....) 以上,提供各位參考。 p.s. 謝謝朋友提出此問,這可能也是不少幼教工作者的疑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9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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