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沒有 林則徐 的八卦?

看板gallantry作者 (bxdfhbh)時間12年前 (2012/01/19 14:30), 編輯推噓1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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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visorkk:你沒有回答到那篇文章中對外國人騙了又騙騙了又騙 01/18 04:45 : → visorkk:與徹底無知所引發不滿的累積 01/18 04:46 我在原文中說過,不管是走私鴉片,還是林維喜案,中英兩國的諸多矛盾沖突中,騙了 又騙的是英國人。 而為此積累了不滿的是林則徐。 比方說林維喜案, 英國人先是欺騙說林維喜是自己失足摔死的,和英國人無關,英國人只是可憐他家,幫忙 撫恤而已。 結果當地知縣檢查屍體,結果是死者是被毆打致死的,不可能是摔死的。還拿獲了中間 人劉亞三,并找到了當地目擊者當證人證明死亡是毆打所致,甚至找到了英國人作假所 寫的字據。 英國人又欺騙說殺人者是美國人。 結果林則徐找到美國公使,美國公使作證說當時沒有美國船只經過該地。 最後英國人在自己船上開了審判會, 一共有五個兇手,判處其中三人監禁六個月,各罰款二十英鎊;另二人監禁兩個月,各 罰款十五英鎊。監禁在英國監獄里執行。 這就是英國人對林則徐的交代。 英國人反復欺騙,湮滅證據,這使得林則徐的不滿積累起來了。 我不知道你所說的指的是什麼? : → visorkk:而你在封館那段又刻意忽略了被封是因為不願接受野蠻的 01/18 04:49 : → visorkk:誅連部分 也失其衡平 這篇確實反擊了一些小錯 但是對於 01/18 04:50 : → visorkk:核心問題仍沒回應到 01/18 04:50 請問封館哪里有野蠻的株連? 從頭到尾,林則徐都沒有使用株連的刑法。 林則徐只針對販賣鴉片的毒梟, 所有沒有參與毒品走私的英國商人,只要檢查貨物中沒有鴉片,可以攜帶貨物自由離開, 不用具甘結,將來也可以自由來中國貿易。 那些被封在館里的,都是販賣鴉片的商人,他們舍不得鴉片,拒絕交出,又拒絕具甘結。 根本不存在任何株連的行為,何談野蠻?請問我刻意忽略了什麼? 打個比方,假如現在在美國新墨西哥州,有一個毒梟的房子被警察包圍了, 警察喊話,里面所有的非毒梟可以離開,只要離開的時候搜查身上沒有毒品就可以了, 所有毒梟只要交出毒品,寫保證書再也不販毒也可以離開,而且這次販毒的行為可以赦 免。 結果毒梟們舍不得毒品,拒絕離開,於是被警察包圍、斷水斷電。 你覺得這個是野蠻迫害? 將來有一天,這些被赦免的大毒梟在坐飛機的時候,在其旅行包里查處毒品了,他對 陪審團辯解說,這個是朋友托他帶的物品,他沒有販毒。 你覺得陪審團會接受這樣一個有前科的人的辯解詞嗎? 如果陪審團定罪了話,這個叫不叫株連? 退一萬步說, 即便這個給有前科毒梟定罪是野蠻的行為, 你可以將來選擇不來中國做生意。清政府沒有強迫你必須來貿易吧! 林則徐這次沒有處罰毒梟,毒梟可以安然離開,你不滿這個法律的話將來你可以不來貿 易。 : 推 visorkk:復次 核諸史實 您說的"極為重視"一語也恐有誇張 01/18 05:08 : → visorkk:罰則重無法推論出"嚴禁" 從銷量可知使用者眾 而從大臣奏章 01/18 05:10 : → visorkk:可知吸食者未受罰 故雍正的禁令 清政府並未重視而認真執行 01/18 05:11 現在美國法律是禁毒的,但民間也遍地吸毒,美國是世界第一大毒品消費地, 難道現在美國不禁毒品? : → IBIZA:嘉慶時增加了吸食的處罰規定, 侍衛官員買食鴉片者, 革職杖 01/18 18:14 : → IBIZA:一百、枷號兩個月, 軍民人等杖一百枷號一個月 01/18 18:14 : → IBIZA:這裡頭只有販賣者有充邊疆的規定, 而且這條法律絕對是有執 01/18 18:16 : → IBIZA:行過的, 有需要的話我可以找幾個人名給你 01/18 18:16 : → IBIZA:清廷意識到要強制戒除、違者重罰是1638年了 01/18 18:17 : → IBIZA:寫錯了...orz 1838年 01/18 18:18 感謝支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93.1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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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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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結論是: 林則徐是民族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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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他是個講理而且做事很認真追究到底的官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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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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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林則徐淚目 Q_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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