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我要被無理取鬧的人告了 幫幫我吧
※ 引述《dianer (302)》之銘言:
: 話說我一個多月前盤(註一)一部2004的MAZDA 3給一位在花蓮
: 中古車行的同行業務,合約書裡有註明1.里程數僅供參考2.現況
: 交車,意思是說,我們買回來的車子就是這樣,以現況賣給你,
: 我無法跟你確定一定沒有調過里程。
: 後來他簽約了,款項也清了,車到花蓮時他也沒對車子有什麼異議。
: 結果他賣出後,客人開一段時間後說變速箱出了問題,後來他們要
: 求我們負擔一半的維修費用10000,協調很久,我們給他們5000。
: 要不然真是沒完沒了,還說要到同行間放話。
: 最近,那位同行又說引擎的每一項零組件有聲音,卸引擎維修要30000
: ,他要我們出15000,我們無法接受,對方現在說以委請律師寫存證信函。
: 我想請問,他這樣的控訴是可以成立的嗎?車價是32.5萬
: 如果要開庭,會不會拖很久呢?因為我八月就要出國了,
: 現在出現這樣的事情,我很煩心。請大家給點意見吧!
: 【註】「盤」的意思就是轉手賣給同樣是車商的同行
: 他們還要賣給一般消費者,因此我們也不可能
: 從中賺取多麼優渥的利潤。
首先跟班長說聲抱歉
個人四月十九號入伍
現在剛從成功嶺結訓下來
所以遲了一段時間回文
以下的見解
希望可以對班長有所幫助
(當然,匹美已經把重點講完了,我只是補充一些)
1.班長的契約條款只說了兩條,我沒辦法很完整的把可能性分析出來,畢竟雖然說是現況
交車,但是有些瑕疵不是用現況交車條款就能排除掉的;另外,就算班長已說里程數僅
供參考,也未必等同於不用負責,因為法律上是課與出賣人擔保"無瑕疵"的責任,除非
有其他情況(參第二點),否則就算班長你自己也不知道,你也要負責的。總之,班長把
契約條款再看清楚吧,有沒有對於車況的說明(例如無拆解或熔接)或是相關的條款存在
,因為看班長你說的情況,現在是引擎和變速箱有問題(這跟里程數沒有很直接的關係)
,這在實務上都是很重要的物之瑕疵,要減免你的擔保責任,未必很容易。
2.班長從事的是中古車的買賣,對於車體的瑕疵,很多被告在實務上都會主張,既然是中
古車,對造應該會對車體瑕疵有預見,藉以主張責任的減免,但是,很多是失敗的,因
為就算是中古車,實務上也會要求有具備一定的水準(尤其是引擎等重要配件)。不是簡
單的說對方也是中古車商,會知道,就可以了事。
3.總結上述,班長你的法律責任,是面臨反還對方價金或是減價(這是最單純的情況)。從
上述的瑕疵情況看來,我必須很保守的說(因為沒看到契約內容),對方的控訴,有這個
可能成立,特別是,班長你又跟對方和解,某程度來說,變相的承認了你賣的東西有問
題,可能會被對方拿來做文章,在舉證(證明你賣的東西沒問題)上,可能會比較不利。
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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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5.247
推
05/18 09:43,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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