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我要被無理取鬧的人告了 幫幫我吧
班上那麼多律師法官的 幫幫我們可憐的班長吧!!
※ 引述《dianer (302)》之銘言:
: 話說我一個多月前盤(註一)一部2004的MAZDA 3給一位在花蓮
: 中古車行的同行業務,合約書裡有註明1.里程數僅供參考2.現況
: 交車,意思是說,我們買回來的車子就是這樣,以現況賣給你,
: 我無法跟你確定一定沒有調過里程。
: 後來他簽約了,款項也清了,車到花蓮時他也沒對車子有什麼異議。
: 結果他賣出後,客人開一段時間後說變速箱出了問題,後來他們要
: 求我們負擔一半的維修費用10000,協調很久,我們給他們5000。
: 要不然真是沒完沒了,還說要到同行間放話。
: 最近,那位同行又說引擎的每一項零組件有聲音,卸引擎維修要30000
: ,他要我們出15000,我們無法接受,對方現在說以委請律師寫存證信函。
: 我想請問,他這樣的控訴是可以成立的嗎?車價是32.5萬
: 如果要開庭,會不會拖很久呢?因為我八月就要出國了,
: 現在出現這樣的事情,我很煩心。請大家給點意見吧!
: 【註】「盤」的意思就是轉手賣給同樣是車商的同行
: 他們還要賣給一般消費者,因此我們也不可能
: 從中賺取多麼優渥的利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124.92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1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