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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 最高速限可佔用內車道,何必切回去
共 40 篇文章

推噓9(13推 4噓 88→)留言105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shamanlin (佐藤必須死)時間1年前 (2023/03/25 22:40), 1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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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一本正經地唬爛好嗎?. 沒有空間,所謂的空間都是不願意接受法規跟主管機關宣導後. 硬是自行創造出來的. 不用管什麼情況才能跟逼車聯結再一起,因為國道上打從一開始就不能逼車. 法規第九條11項. 他的描述錯誤的地方是不需要任何前提,後車在任何情況都不能逼車. 沒有任何討論空間. 你什麼時候產生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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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17推 6噓 60→)留言83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QmaxQ (米漿混豆漿)時間1年前 (2023/03/26 00:30), 1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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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有點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 因為有人龜內線,導致後方超車困難塞車. 然後其他龜仔就能安心靠著法條. 得以最高速限行駛內線,繼續龜. 但只要每個人都正常把內線當超車道. 國道塞車情況一定能大幅改善. 好比五楊高,假日經常兩台車手牽手併排. 好啦我知道五楊沒有超車道. 他們這樣沒違法. 但事實就是會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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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6(19推 3噓 72→)留言94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wfyal (wfyal)時間1年前 (2023/03/26 01:2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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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第九條第11項. 第九條: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 第11項: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我本來的解讀是. 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是不行的,. 如果我只按一下可不可以?. 我沒有「連續密集」啊!. 但後來仔細想想,. 後面有加了一個「或其他方式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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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3→)留言5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jdkcupid (飛車公爵)時間1年前 (2023/03/26 21:1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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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討論. 現實很難遇到的真實速度達到最高速限. 看看被開罰單的真龜仔用什麼奇葩理由. 以下原告 == 龜仔. 以下為判決字號. 詳細內容可以自己去找來看. 新竹地院 111,交,175. 1. 依照舉發機關提出照片顯示,原告自被拍攝時間亦即111年3月19日上午9時54分55 秒至同年月日時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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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3(14推 1噓 32→)留言47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Dershowitz (Alan)時間1年前 (2023/03/27 10:07), 1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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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道派心裡想主張但又不常直接講明的,其實是「能不能超速超車」。. 這點毫無疑問違反現行法,也與法院及主管機關對現行法的解釋不符;目前沒有任何人. 提出過一則判決或一則主管機關解釋認同現行法下「可以為了超車而超速」,或只因為. 「沒有讓後車超車」就以「堵塞行車」為由,處罰「已經開在最高速限」的前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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