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論行人遠近駕駛須停讓 警政署:預計6/30正式實施

看板car作者 (*Ü*)時間10月前 (2023/06/21 13:31), 10月前編輯推噓3(302)
留言5則, 5人參與, 10月前最新討論串8/19 (看更多)
覺得可以參考韓國的最新規定: https://youtu.be/HIahqi-huqI
我建議以號誌路權為依歸,不要考慮「行人闖紅燈」,預設行人不闖紅燈, 預設行人不會以生命搶奪路權,若有行人闖紅燈遭撞,怎會是駕駛的錯? 【綠燈時,直行車過路口不應煞車】 誰闖紅燈,錯就在誰,否則何須號誌? 若減速過每個路口,那麼交通法規何須設計閃黃燈路口? 【轉彎時,遇行穿道一律停車再開】 確實做到停車再開,還有A柱死角嗎? 【政府宜講究設置枕木紋斑馬紋】 常見的枕木紋不贅述,遇斑馬紋就連直行車都應該停車再開,但要清楚預告, 在斑馬紋前的各車道設置減速提示,推薦日本的齒狀標線,也要掛告示牌, 才能達到最佳預告效果,避免駕駛來不及發現而無法安全煞停。 【有號誌路口全面退縮】 建議把車輛停止線退縮到路口紅線起點處(距路口10公尺處),否則大型車行駛 於市區道路轉彎時,稍有不慎便有擦撞停等車輛的風險,各國偏好把路口設計成 漏斗狀不是沒有原因的。 常常好奇交通官員們,是不是整天宅在家不出門,別說步行或搭乘大眾運輸, 連開車也不自己開,而是請司機?矯枉必須過正,尤其是台灣長年的道路陋習, 必須下猛藥才有機會解決,但不該是這樣草率規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179.2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87325518.A.5CB.html

06/21 13:43, 10月前 , 1F
應注意未注意..結案
06/21 13:43, 1F

06/21 13:44, 10月前 , 2F
韓國超亂 比台灣還地獄
06/21 13:44, 2F
對,是個跨雙黃線迴轉氾濫,只好劃設迴轉缺口就地合法的國家… 我只是推這部影片講解的禮讓行人規定,台灣要改變交通地獄還是學日本 跟荷蘭這些專業的才是正途。

06/21 13:46, 10月前 , 3F
會是駕駛的錯,因為行人在斑馬線上有帝王條款…
06/21 13:46, 3F
那個帝王條款該調整,否則就是把枕木紋也視為斑馬紋了。

06/21 14:16, 10月前 , 4F
因為官員違規可以銷單 罰不到他們阿
06/21 14:16, 4F
「我們回去說」怕爆 QQ

06/21 15:10, 10月前 , 5F
日本開車 路口綠燈不踩剎車
06/21 15:10, 5F
是的,但是台灣許多路口設計不良,死角特別多,轉彎車遇行穿道一律停車 再開,很適合現在的台灣;退而求其次,遇斑馬紋綠燈的行穿道才要停車 再開,也是可行的折衷辦法。 ※ 編輯: Tahuiyuan (101.136.179.204 臺灣), 06/21/2023 15:2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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