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論行人遠近駕駛須停讓 警政署:預計6/30正式實施
覺得可以參考韓國的最新規定:
https://youtu.be/HIahqi-huqI
我建議以號誌及路權為依歸,不要考慮「行人闖紅燈」,預設行人不闖紅燈,
預設行人不會以生命搶奪路權,若有行人闖紅燈遭撞,怎會是駕駛的錯?
【綠燈時,直行車過路口不應煞車】
誰闖紅燈,錯就在誰,否則何須號誌?
若減速過每個路口,那麼交通法規何須設計閃黃燈路口?
【轉彎時,遇行穿道一律停車再開】
確實做到停車再開,還有A柱死角嗎?
【政府宜講究設置枕木紋及斑馬紋】
常見的枕木紋不贅述,遇斑馬紋就連直行車都應該停車再開,但要清楚預告,
在斑馬紋前的各車道設置減速提示,推薦日本的齒狀標線,也要掛告示牌,
才能達到最佳預告效果,避免駕駛來不及發現而無法安全煞停。
【有號誌路口全面退縮】
建議把車輛停止線退縮到路口紅線起點處(距路口10公尺處),否則大型車行駛
於市區道路轉彎時,稍有不慎便有擦撞停等車輛的風險,各國偏好把路口設計成
漏斗狀不是沒有原因的。
常常好奇交通官員們,是不是整天宅在家不出門,別說步行或搭乘大眾運輸,
連開車也不自己開,而是請司機?矯枉必須過正,尤其是台灣長年的道路陋習,
必須下猛藥才有機會解決,但不該是這樣草率規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179.2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87325518.A.5CB.html
→
06/21 13:43,
10月前
, 1F
06/21 13:43, 1F
推
06/21 13:44,
10月前
, 2F
06/21 13:44, 2F
對,是個跨雙黃線迴轉氾濫,只好劃設迴轉缺口就地合法的國家…
我只是推這部影片講解的禮讓行人規定,台灣要改變交通地獄還是學日本
跟荷蘭這些專業的才是正途。
推
06/21 13:46,
10月前
, 3F
06/21 13:46, 3F
那個帝王條款該調整,否則就是把枕木紋也視為斑馬紋了。
→
06/21 14:16,
10月前
, 4F
06/21 14:16, 4F
「我們回去說」怕爆 QQ
推
06/21 15:10,
10月前
, 5F
06/21 15:10, 5F
是的,但是台灣許多路口設計不良,死角特別多,轉彎車遇行穿道一律停車
再開,很適合現在的台灣;退而求其次,遇斑馬紋或綠燈的行穿道才要停車
再開,也是可行的折衷辦法。
※ 編輯: Tahuiyuan (101.136.179.204 臺灣), 06/21/2023 15:27:44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8 之 19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