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論行人遠近駕駛須停讓 警政署:預計6/30正式實施

看板car作者時間10月前 (2023/06/21 13:53), 10月前編輯推噓0(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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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huiyuan (*Ü*)》之銘言: : 覺得可以參考韓國的最新規定: : https://youtu.be/HIahqi-huqI
: 我建議以號誌及路權為依歸,不要考慮「行人闖紅燈」,預設行人不闖紅燈, : 預設行人不會以生命搶奪路權,若有行人闖紅燈遭撞,怎會是駕駛的錯? 因為不是所有人都能無時無刻正確遵循紅綠燈指示, 例如幼兒、視力或智力障礙等弱勢者。 闖紅燈當然應該要付出代價, 但付出怎樣的代價才是合理的?才是公平正義的? A 國法規:闖紅燈的代價是違規者要繳罰鍰,但為了避免傷亡整體行車效率下降 Z 國法規:闖紅燈的代價是違規者死亡,但大部份時候完全不犧牲整體行車效率 這是兩個極端的舉例,A 到 Z 中間還有更多不同取捨的可能性 不同文化也有不同價值觀的偏好及選擇 但一般來說越文明的社會,越可能往 A 靠攏 因為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端看該社會如何對待社會中的弱勢者。 : 【綠燈時,直行車過路口不應煞車】 : 誰闖紅燈,錯就在誰,否則何須號誌? : 若減速過每個路口,那麼交通法規何須設計閃黃燈路口? : 【轉彎時,遇行穿道一律停車再開】 : 確實做到停車再開,還有A柱死角嗎? : 【政府宜講究設置枕木紋及斑馬紋】 : 常見的枕木紋不贅述,遇斑馬紋就連直行車都應該停車再開,但要清楚預告, : 在斑馬紋前的各車道設置減速提示,推薦日本的齒狀標線,也要掛告示牌, : 才能達到最佳預告效果,避免駕駛來不及發現而無法安全煞停。 : 【有號誌路口全面退縮】 : 建議把車輛停止線退縮到路口紅線起點處(距路口10公尺處),否則大型車行駛 : 於市區道路轉彎時,稍有不慎便有擦撞停等車輛的風險,各國偏好把路口設計成 : 漏斗狀不是沒有原因的。 : 常常好奇交通官員們,是不是整天宅在家不出門,別說步行或搭乘大眾運輸, : 連開車也不自己開,而是請司機?矯枉必須過正,尤其是台灣長年的道路陋習, : 必須下猛藥才有機會解決,但不該是這樣草率規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30.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87326827.A.241.html

06/21 13:55, 10月前 , 1F
妳舉的例子也不是常見的吧
06/21 13:55, 1F
是不常見,但萬一發生了,我們希望代價是什麼?這就是法規的精神。

06/21 13:57, 10月前 , 2F
幼兒闖紅燈那是家長的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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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3:57, 10月前 , 3F
責任就跟幼兒墜樓一樣
06/21 13:57, 3F
是家長的過失沒錯,但我們希望付出什麼代價? 你可以主張幼兒闖紅燈代價就是死亡,一切責任家長自負 但同樣也有人會主張行車應該要保持隨時可煞停, 就算家長一時過失也不必付出幼兒生命的代價 法規本來就是要凝聚社會的共識和價值觀,找出大家都同意妥協的那條線。 ※ 編輯: HuangTzHuan (140.112.30.33 臺灣), 06/21/2023 14:13:25

06/21 14:17, 10月前 , 4F
感謝回文討論,對於弱勢,我認為那是他們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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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4:17, 10月前 , 5F
監護人或保護者的責任,我舉個例子,現在我們日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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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4:17, 10月前 , 6F
重視動物權利,但也有一條「遛狗繫鏈」的規定,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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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4:18, 10月前 , 7F
不繫鏈往道路暴衝,造成騎士與動物雙雙重傷,此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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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4:18, 10月前 , 8F
是騎士要賠償動物醫療費,飼主賠償騎士醫療費,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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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4:18, 10月前 , 9F
雙方互賠呢?把動物換回人,行人違規暴衝幾乎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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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4:18, 10月前 , 10F
造成急煞,急煞又容易造成追撞,這時該保障哪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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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4:18, 10月前 , 11F
理想上駕駛要禮讓沒有鈑金的行人,像歐洲騎士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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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4:18, 10月前 , 12F
那樣,但台灣現況恐怕更適合明確且易於遵守與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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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4:18, 10月前 , 13F
的規範。倒是行人於行穿道以外區域橫越道路須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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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4:18, 10月前 , 14F
的規範,我認為可以廢了,既然路權屬於車輛,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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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4:18, 10月前 , 15F
對自身安全負責,於安全時橫越一般道路根本還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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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寵物不同,不是所有人都能有監護人或保護者。 有一個很有名的思想實驗「無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 假設我們現在正在天界某個地方準備投胎, 而我們並不知道我們會投胎成為怎樣的人 有可能父母家財萬貫 有可能家庭貧困窮途潦倒 有可能四肢健全智力極高 也有可能天生殘缺又盲或啞 現在地上有幾個國家: A 國主張為了避免闖紅燈要付出生命的代價, 所有行車都要隨時注意違規行人並能隨時煞停 Z 國主張違規者要負完全責任,行車只要不違規就有完全的路權 在不知道投胎成什麼樣的人的情況下,我們會期望投胎到哪個國家? 我完全同意每個人的想法不同, 有人的價值觀接近 A 國,有人的價值觀接近 Z 國 這沒有對或錯,只是不同的選擇 我只希望所有人在選擇價值觀時,能認真思考過無知之幕。 ※ 編輯: HuangTzHuan (140.112.30.33 臺灣), 06/21/2023 14:33:55

06/21 14:22, 10月前 , 16F
台灣對家長疏忽根本沒什麼懲罰,像這類案件家長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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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4:22, 10月前 , 17F
應該被以過失致死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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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4:23, 10月前 , 18F
結果好笑的是常常是家屬告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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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5:16, 10月前 , 19F
就我個人來說,若我開車或後面不是大車時,我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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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5:16, 10月前 , 20F
急煞停讓違規行人。法律是道德最低限度,也必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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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5:16, 10月前 , 21F
最低限度,換個角度想,如果有人因為撞死違規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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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5:16, 10月前 , 22F
,被迫把籌來救治配偶的一筆款項拿去精神賠償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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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5:16, 10月前 , 23F
家屬,最後配偶死了,他也自殺了,本來只死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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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5:16, 10月前 , 24F
法律卻多害死一人,間接害死一人,這不是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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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5:20, 10月前 , 25F
社會安全網真正該補的,就是那句八股的「鰥寡孤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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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5:20, 10月前 , 26F
者皆有所養」,福利國式的社會民主主義,那樣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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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5:20, 10月前 , 27F
行人違規肇事的機率也會大大降低。但是很遺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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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5:20, 10月前 , 28F
台灣的社會安全網大多用來保護加害人隱私,替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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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5:20, 10月前 , 29F
人隱瞞前科使他人疏於提防而在其再犯時受害。
06/21 15:20, 2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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