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過失致死,保險跟對方金額談不攏

看板car作者 (t21)時間11月前 (2023/05/23 22:54), 11月前編輯推噓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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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推文很奇怪。 阿伯的過失致死是公訴罪, 而阿媽的過失傷害才是非公訴罪。 如果有和解, 過失致死罪基本上法官會減輕刑責, 也比較容易變成緩刑或是易科罰金。 而過失傷害罪,對方一般會撤告。 簡單說,因為被撞的阿公死了, 法院你是百分之百要去的, 然後你現在可以做的事情, 就是到時去法院內的調解庭做調解, 因為法院內的調解委員比較有經驗, 有的還是退休後的法官, 比較不會亂喊價。 然後看要不要花錢找個律師, 還有,講難聽一點就是 車禍天天有, 每天都有受傷和死掉的人上法院打官司, 法官開庭也不是只有審你這件案子。 反正到時法院會有自己賠償金的計算公式。 因為你有保超額一千萬, 至少還不用擔心法院所判出來的賠償金。 最壞的情況 就是進去監獄蹲個一年半載, 其實你有空可以自己去司法院的網站, 去查一下因車禍而過失致死的判決書, 看看有沒有和你類似的案例 這樣你心裡就會有個底。 引述《ginoinin (Gino in in der)》之銘言: : 兩個禮拜前行經無號誌路口,對方主幹道,我支幹道, : 我時速30km以下,對方騎機車,速度應該差不多, : 在十字路口處,發生碰撞, : 對方機車雙載,騎車的8x歲老先生,送醫後不治死亡,近80歲的老太太多處骨折, : 我方僅車損,(森林人總維修費用六萬五), : 至於這場車速僅30的車禍卻會造這麼嚴重傷亡的原因, : 我只能自行先推測,可能是對方完全沒發現到我車,所以沒有任何煞車動作, : 直直的撞擊到我左前輪導致的. : 整起車禍上對我不利的部份是支線沒有讓主線先行, : (雖然實際原因是道路設計不良,導致我跟對方看不到彼此,卻又會以為前方無車的錯覺) : (而此十字路口也無架設凸面鏡,看過行車記錄器影片的人皆想不透為何兩邊都沒發現對方) : (但此路口,里長也說常發生車禍,總之車禍內容大概如上述,有機會且允許的話我再補充.) : 以下才是重點: : 我有保第三人責任險及一千萬的超額, : 現在對方家屬要求死者和傷者共800萬的和解金額, : 與保險公司願意理賠金額差距過大,(應該差超過400萬) : 對方家屬目前也表示不會退讓800萬這個金額, : 沒有達成和解,他們就是除了公訴的過失致死外,另外再提告老太太的過失傷害, : 我本人無前科,開車二十多年來也無任何車禍記錄, : 現在在保險公司認定理賠金額與對方要求差距過大的情況下, : 是否就只能被動讓對方走刑事及民事訴訟? : 民事訴訟的部份很單純,法官判賠多少,保險公司就得乖乖理賠給對方,這點應該沒問題. : 那刑事上我就只能因為保險公司不願理賠800萬,而我自己也無力負擔差額400萬, : 就只能等候法官判決了,對嗎? : 雙方沒辦法完成和解,所以至少有易科罰金的懲罰要負擔, : 甚至還要擔心有可能判決更重,超過六個月以上,只能認命服刑? : 法官是否會斟酌和解不成是因對方要求金額與保險公司談不攏而造成?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A528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123.16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84853689.A.1BD.html ※ 編輯: t21 (114.46.123.167 臺灣), 05/23/2023 22:55:19 ※ 編輯: t21 (114.46.123.167 臺灣), 05/23/2023 22:57:48 ※ 編輯: t21 (114.46.123.167 臺灣), 05/23/2023 22:58:59

05/23 23:10, 11月前 , 1F
謝謝您的回覆!
05/23 23:10, 1F

05/24 12:45, 11月前 , 2F
這帳號不用認真
05/24 12:45,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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