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比較的文學,文學的比較?

看板book作者 (尚市長)時間11年前 (2012/08/03 14:39), 編輯推噓5(6126)
留言33則, 6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2/13 (看更多)
我想想之後,還是用正經的方式回答好了? : 你知道比較要比較其典範 當代思潮 歷史脈絡嗎? : 你知道比較的對象其條件要有某種程度的相似嗎? : 你都拿做為史料被流傳下來的三國志 和做為小說流傳的西遊記來比嗎? 那麼我們來思索一下好了: "小說與小說"的比較,跟"小說與歷史書"的比較是否相同? 答案其實滿明顯了。 換言之,"三國志比西遊記"這個比喻,其實是引喻失義, 因為三國志不屬於小說,但是豹頭王與羅德斯島同樣屬於小說。 ~~~~~~~~~~~~~~~~~~~~~~~~~~~~~~~~~~~~~~~~~~~~~~~~~~~~~~~ 兩本小說之間,是否可針對其文筆與寫作進行比較? 我想這是顯而易見的。 : 不考慮其脈絡直接做比較也是可以 但這時最好是以客觀的角度去看待兩部作品的差異 嗯,所以我才以"直敘"和"側敘",以及寫作方面的技巧去衡量; 當然一開始沒有把文章整個講清楚,直到今天才做出有條理的分析, 這算是我的過錯。 : 你的行為不是在比較 而是在不考慮當時的背景與歷史脈絡的情況下 : 把羅德伊斯島戰記抓出來打到翻 好突顯豹頭王的高明之處 相反地,我是考慮了"歷史脈絡"的狀況,才進行比較的。 羅德斯島成書於1988年,在年代上是比豹頭王的1979年晚, 那麼"比較晚成的作品,在寫作技巧上卻比較差",這點是否為可以討論的事情呢? 誠如我昨天的回文所說,我舉豹頭王為例,是為了指出 "羅德斯島年代較久遠,所以寫作技巧不好也是當然"這句話的謬誤, 換言之,我在做這樣的比較時,其實是考慮了"年代久遠"這個因素的。 : 一個是文型發展的開端隨筆之作 : 一個是作者用一生下去完善的絕命之作 我現在只比豹頭王的第一本"豹頭的假面",以及羅德斯島的第一本"灰色的魔女"; 若是以"豹頭的假面"而論,它也是"日本奇幻文型發展的開端之作", 甚至更早於羅德斯島戰記; 所以兩者之間又有這樣一個共通點。 : 兩邊投入的人力 物力根本沒得比 : 比較其完成度比較有何意義? 如果只比第一本的話,那麼就沒有人力物力投入的問題可言。 以上幾點謹作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5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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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大戰文功力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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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不想戰了,所以回文正經八百的。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8.167.50.182 (08/03 17:09)

08/03 17:20, , 2F
我想 有些人是認為 你比較的這兩本是再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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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17:20, , 3F
跑團記錄 對比 小說 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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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17:21, , 4F
大概有些人不把羅德斯島第一本當作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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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所謂的四處討拍嗎? 請問有討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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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有討盜就恭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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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18:07, , 7F
沒有的話 你知道代表甚麼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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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真的是要討拍,那我就完全沒救了。 不需要討拍,只需要把自己想講的東西說出口。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8.167.50.182 (08/03 18:08)

08/03 18:13, , 8F
這樣還不叫討拍 我不知道這叫甚麼 0.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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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為了尋求他人認同而寫,即使他人不認同也無所謂, 這怎麼會是討拍呢?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8.167.50.182 (08/03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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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知不一樣吧 這樣的行為我認為是討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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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無所謂 不會再特地發一篇 甚至跑到別處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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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還特地在文中提出 別處有人反對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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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你認知上不認為在討拍 就像你不認為你在引戰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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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戰是只別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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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18:47, 14F
反正我也只能好好寫了,其他什麼都無話可說。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8.167.50.182 (08/03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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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講的很瀟灑 不過結果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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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你證明了羅德斯文筆比豹頭差,然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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豹頭並不會因此比羅德斯歡迎,貢獻也不為因此而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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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推廣就好好去翻譯,一直戰羅德斯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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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氣有點重,我只想表達,你就算證明了豹頭比羅德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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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沒辦法達到你想要的目的...既然如此,為何不換個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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豹頭在日本也算超經典了,你若如能翻譯出來,然後受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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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定就會有出版社想代理,跟當初哈大的羅德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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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不就達到你想要的目的了?
08/03 20:14, 23F
嗯,已經開始了; 希望不要是三分鐘熱度就好了。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8/0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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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體諒,你覺得有一系列好書不為人知,急迫希望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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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應有的評價與注目度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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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心情用在好一點的推坑上,而不是和別人激辯,也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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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好,像瘋法也提示過妳很多推坑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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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21:35, , 28F
你頭篇寫一堆,還說被逼著道歉,讓我覺得你還是在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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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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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20:03, , 30F
你覺得有討盜就恭喜你 https://no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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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20:47, , 31F
你覺得有討盜就恭喜你 https://daxiv.com
09/14 20:47, 31F

11/06 15:52, , 32F
當然你認知上不認為在討 https://daxiv.com
11/06 15:52, 32F

12/31 02:58, 5年前 , 33F
你頭篇寫一堆,還說被逼 https://noxiv.com
12/31 02:58, 3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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