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盧梭《社會契約論》駁斥廢除死刑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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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idor (awful)時間14年前 (2010/04/28 10:3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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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來為你講解到底你是如何自打嘴巴。. 你前面說死刑妨礙司法救濟,這邊卻又說「沒錯,就是這樣」,提倡成本至上,. 廢除司法救濟。. 論點反覆,自打嘴巴。. 既然你說「沒錯,就是這樣」贊同廢除重刑,那廢除重刑後的度刑又可再一分為二,. 切割成輕刑重刑,那重刑也再次同理廢除。. 只要按照你的推論法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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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7(17推 0噓 122→)留言13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ikeiosis (怎麼啦)時間14年前 (2010/04/28 16:4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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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啊 把你要講的話確實表達出來 才能討論嘛. 否則講一堆天馬行空的笑話 自以為講很白 那是沒有什麼意義的. 死刑妨礙司法救濟這是我的基本論點沒錯. 然而請注意. 成本至上(成本效益分析)的論點乃是要配合諸位贊同死刑的人愛談的「嚇阻」. 才會運用到的分析手段. 所以只要成本分析的結論支持我的基本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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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7推 0噓 93→)留言10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ikeiosis (怎麼啦)時間14年前 (2010/04/28 17:2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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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梭確實贊同死刑 而且也明確的知道其論點跟死刑的衝突. 第二卷 第五章 論生死權. 有人問:個人既然絕對沒有處置自身生命的權利,又何以能把這種他自. 身所並不具有的權利轉交給主權者呢?. 這個問題之顯得難於解答,只是因為它的提法不對。. 每個人都有權冒自己生命的危險,以求保全自己的生命。. 難道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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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7推 0噓 39→)留言4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idor (awful)時間14年前 (2010/04/28 17:5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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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楚了,社會契約論中生命不是自然的恩賜,而是國家有條件的贈禮。. 有條件的啊!. 你認為生命權是天賦的不容侵犯,那不是盧梭的看法,更不是社會契約論,是你兄弟. 自己獨創的玩意兒,跟社會契約論還有盧梭自始無關。. 你說你兄弟獨創的這個玩意兒,突然就碰的一聲變成無上的法理基礎,真的是好厲害呢!.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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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kyviviema (天澤)時間14年前 (2010/04/29 20:1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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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已經不知道你到底是刻意模糊焦點,還是真的搞不清出自己在說什麼. 你聲稱的低估司法的危險性會高於低估罪犯所帶來的危險性. 好,死刑我承認的確是有危險性,所以我覺得這方面的評估真的很重要. 你又說終身監禁也會有損失自由的危險性. 姑且就把冤獄所帶來的自由損失也算成危險性好了. 但是我和你之前爭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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