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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sk-why ]
討論串[請益] 交通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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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會看到有人不爽警察「偷拍」,而大罵警察。. 包含沒有放「前(常)有測速照相」、天橋上偷拍或是騎幾年北縣開始的錄影取締. 當然這些很多是抓超速、雙白線變換車道及機車騎禁行機車道等等. 我想問的是為什麼明明是自己沒有遵守法律,卻要怪罪成是警方「偷偷」來?. 我偶爾也會超速、會騎禁行機車道. 但是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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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倒可以解釋,因為偷拍的目的,是要“確認”整個都市每一條道路的使. 用者遵守交通規則,而不是單單只改善那一條路。. 假設全台北有1000條道路,我們只能在10個地點上駐守警察,我們會隨機選. 10個地點上駐守。. 即使只有10條道路有警察駐守,剩下990條道路都沒有警察,但市民不知道。. 只要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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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回來...Why not?. 被偷拍會不爽沒錯,不過被加稅也會不爽。. 如果非要兩個選一個,你會選加稅嗎?. 我個人會寧可選被偷拍啦.... --. Gereulach éü,Sicé dozzote dar carsarr factina.. Farer dozzoth,R'a sotle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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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的闖紅燈照相就別提了, 只討論拍照與錄影.. 超速是「超速事實己發生」才需要處理.. 正常不白目的人, 不會看到警察才踩油門超速, 而是看到警察才踩煞車減速.. 但是在減速前, 違法的事實己發生,. 這不是管制交通可以解決的, 交通管制只有在警察出現的範圍內有效.. 那為什麼要用拍照的?.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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