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藝人言內地有何不妥?

看板ask-why作者 (Cosmajoonitist)時間13年前 (2013/01/11 20:0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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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amer ()》之銘言: : ※ 引述《Equalmusic (Cosmajoonitist)》之銘言: : : 歧視的場合(情境、語境),不是歧視要分場合 :   歧視還有分情境和語境嗎?還有分人事時地物嗎? 當然有分。同樣一個詞彙可能對有些人而言是歧視,有些人不是。 是不是歧視是根據使用者有沒有惡意來決定的。 語彙的確有可能在歷史上有過歧視的歷史,或是他的字源本身是有歧視意味的 但並不代表他現在的使用也是有歧視意味的 : : 那你覺得為什麼性騷擾要立法? : : 性騷擾並沒有做人身攻擊,也不一定要有物理接觸 : : 只要言語上,眼神上,任何企圖上讓人感到不適,都可適用之 : : 我並沒有主張「政治騷擾」應該要立法,性騷擾的立法適不適當也是另一個話題 : : 我想說的就是,性騷擾之所以會立法,就是因為有足夠數量的人認為需要 : : 而政治騷擾認為也越來越普遍,也越來越多人因為這樣的騷擾而感到不適 : : 至於你說的 Kant 和 Rawls,會在正確的場合砲轟他們反對的思想 : : 而不是路上看到就炮,吃飯也炮,何時都在炮 : : 我所說的脈絡在這邊,請你在我的脈絡裡面討論好嗎? : : 如果你想討論國家和言論自由的關係,可以另外起一個話題 :   性騷擾的定義根據性騷擾防治法: : 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 : 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 : 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 : 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 : 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 : 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 : 行。 :   所以不是像你講的那樣「只要使人不舒服」。如果只要使 : 人不舒服就構成要件,那性騷擾犯應該抓不完.... :   同樣的道理,雖然沒有所謂的政治騷擾立法,但是我想概 : 念也相去不遠,在沒有歧視、侮辱或是暴力脅迫的狀況,你說 : 這是騷擾,我沒辦法同意。 你的第二條已經幾乎囊括了所有可能讓人不舒服的方式不是嗎? 政治騷擾立法如果也跟性騷擾一樣嚴格,那台灣真的會抓不完 : : 有沒有人知道本來就是關鍵 : : 你跟你的朋友圈可能有個禁語叫「哈雷」 : : 因為你們之中有人之前的女友被騎哈雷的人搶了 : : 你會因為這樣不准藝人使用「哈雷」這樣的語彙嗎? : : 任何語彙都要達到一定的使用人數,我們才會對他做規範 : : 像「哈雷」這樣的語彙,很明顯你就沒辦法禁止別人使用 : : 我並沒有主張「內地」的情況跟「哈雷」一樣,請不要搞錯 : : 我所論述的是,語彙使用的普遍性的確是關鍵 :   有人禁止使用「內地」了嗎? 有沒有「禁止」使用是重點嗎?我們要改來討論什麼叫「禁止」嗎? 這邊的脈絡是「有沒有廣泛使用重不重要」,請不要亂跳走好嗎? 如果你不想討論這一點,可以不用回我就知道了。丟這一句是浪費彼此時間。 : : 所以很明顯啊,「實事求是」就是你選擇史觀的依據阿 : : 你有辦法證明每個人都應該要用這種方法來選擇史觀嗎? : : 每個人的「實事求是」也不見得一樣 : : 比如你說你周圍的人,可能因為中國可以讓他賺大錢,他就選擇大中國史觀不是嗎? : : 對國家未來怎樣比較好,也不是很簡單的問題 : : 你可能認為自由民主比較好,有些人認為吃飽比較好 : : 所以勒?這不是品味問題是什麼? : : 再者,不是每個人都會根據自己的喜好做選擇 : : 就算是偏好大中國史觀的人,也有可能投票給民進黨,甚至台聯 : : 只因為他們認為這樣才是正確的選擇 : : 但是他們日常還是喜歡使用根據他們史觀底下的語彙 : : 對於這種情況,你怎麼處理? :   1.政治問題通常充滿道德觀、利益衝突、社會型態等等錯 : 縱複雜的要素在,每個人會因為自己的需要和狀況選擇 : 自己所需的,但我不認為這叫做「品味」。無論如何都 : 要買蘋果產品,都要喝星巴克,這種才叫「品味」。 民主國家的公民應該做出對公眾有利的價值判斷和政治選擇 但是這不能阻止任何人對政治認同有任何偏好 我的偏好可以和我的選擇完全不同,任何人都應該尊重這一點 政治偏好是品味問題,政治選擇不是。 04 年為什麼這麼多淺綠的會投給國民黨,難道他們會喜歡國民黨? 他們的政治偏好還是綠的,但是他們認為投給國民黨才是正確的選擇 : 2.史學中當然個人的喜好與見解,但是總也不能超脫出真 : 實文獻記載的範疇太多,如果只是因為自己的偏好就鄙 : 棄這樣的原則,那這樣的品味問題還算的上是正確的「 : 史觀」嗎? 你這樣說我就不懂了。 難道你相信選擇跟你不同史觀的人,都違背自己良知,文獻都當沒看到嗎? :   3.他們可以使用自己認同的語彙,但相應也必須承擔被批 : 評攻訐的風險。本然就是這麼簡單,不是嗎? 你說的是做人的道理。 我說的是公共意志應該如何。 : : PS : : 我發現一堆人一直搞不清楚狀況 : : 我要討論的不是法律,也不是個人的行為準則應該如何 : : 更不是來請教我個人應該怎麼處世與發言 : : 我想討論的是 in general 的倫理學 : : 如果有興趣討論的再回文,扯一堆沒相干的實在讓人很傻眼 :   什麼叫做in general的倫理學,真的要訴諸大眾,事實就 : 是用「內地」被網友攻訐這樣而已。 究竟是 1. 使用「內地」的人應該被攻訐 還是 2. 攻訐的人應該要容忍 這叫 in general 的倫理學 你可以主張 1. 或是主張 2.,但我不認為這件事情這麼理所當然 如果「內地」之類的「政治語言」會讓人太興奮 大家也可以隨意替代成其他的可能有歧視意涵的語言 為了避免有人又誤解 我描述的情境是 在「沒有」歧視意圖的情況下使用「有人可能」覺得有歧視意義的語言 -- “We are all in the gutter, but some of us are looking at the stars.” —Oscar Wild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50.227.2 ※ 編輯: Equalmusic 來自: 180.150.227.2 (01/11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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