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藝人言內地有何不妥?

看板ask-why作者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時間11年前 (2013/01/21 05:41), 編輯推噓5(5010)
留言15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33 (看更多)
※ 引述《Equalmusic (Cosmajoonitist)》之銘言: : 我認為這邊的類比不是很正確。 : 政治傾向應該跟性傾向做類比,而政治騷擾才跟性騷擾做類比 : 傾向是屬於思想跟偏好的部分,不應該是法律應該約束的地方 : 法律應該約束的是行為 : 比如戀童本身並不犯法,作為戀童癖也不應該被指責 : 只有出現對兒童有傷害的行為的時候我們才應該用法律去約束 : 但是實際的情況是,多半的人會歧視戀童癖 : 即使這些戀童癖並沒有做出逾越法規的行為 : 在法律執行層面,很多國家即使持有兒童色情圖片也是非法的(當然這也有別的考量) : 就前面「內地」的例子而言 : 很明顯有很多人透露出不認為統一傾向是一種應該被包容的意見 : 也認為集體霸凌有這種傾向的人是應該被容忍的 現在的問題是 如果一個被指控性騷擾的人,認為自己不是在性騷擾 只是簡單陳述一件事情而已。 這時候是怎麼判定的? 即使有法官判決他是言語性騷擾,他大概還是堅持是受集體的語言霸凌 文字,語言本身根本不該是判斷『騷擾』與否的準則 而是別人表達出不滿時,是尊重別人的感受或是持續讓對方不滿 當然所謂尊重是互相的,跑到一個以講黃色笑話為趣的場合,說別人 講這些話是性擾擾,這時所謂的『騷擾者』是誰?應該不用爭論了吧。 : (甚至有人主張在法律許可的範圍裡面什麼都能做,也難怪現在校園霸凌這麼普遍了) : 即使這些擁有統一傾向的人並沒有作出叛國的行為 : 不過就我的觀察,也很多人其實根本沒有多做思考 現實就是很多騷擾者,根本沒有多做思考 他們壓根就不知道,自己在騷擾別人。 : 甚至連討論脈絡以及他們攻訐對象的立場都還沒搞清楚,就忍不住出聲攻訐 : 所以也很難下定論這些人同意他們自己本身的行為 當然眾多指控別人騷擾者,自己其實也犯了騷擾別人的行為 所以『尊重』才是根本 因此 『一昧』的指控別人你騷擾我了,或『一昧』的反駁我沒有騷擾你 當『一昧』發時生,雙方便沒有所謂的尊重 停止『一昧』的行為才是尊重的開始。 -- 民主制度就是,精英者必須說服眾人聽他的意見。 集權制度就是,眾人不必思考,眾人只要聽他的。 笨蛋懶得思考,懶得分辨哪個精英說得比較有道理 所以往往喜歡集權制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37.25

01/21 09:55, , 1F
一昧是故意的嗎
01/21 09:55, 1F

01/21 10:10, , 2F
同意這樣的看法,當一個人始終堅持某種言行是騷擾或不是
01/21 10:10, 2F

01/21 10:10, , 3F
騷擾,就已經展現了一種「只有我是對的,其他都是錯的」
01/21 10:10, 3F

01/21 10:11, , 4F
的態度,那是缺乏同理與尊重的。
01/21 10:11, 4F

01/21 10:11, , 5F
另外這個詞用「一味」比較好
01/21 10:11, 5F

01/21 12:51, , 6F
一昧 除了一直外 還有 糊塗盲目的語意
01/21 12:51, 6F

01/22 20:57, , 7F
愚昧、一味,請注意
01/22 20:57, 7F

01/28 07:52, , 8F
一味魔人出現了!打了那麼長串文章結果推文大多都是在關注字詞
01/28 07:52, 8F

01/28 07:54, , 9F
這種微枝末節,跟前些日子的態度事件有異曲同工之妙,真有趣
01/28 07:54, 9F

01/28 10:39, , 10F
關心「內地」的適切性難道就不是字詞?
01/28 10:39, 10F

01/28 10:39, , 11F
只因政治所以 "內地" 與 "中國" 的層級就比 "一味" 高了?
01/28 10:39, 11F

01/29 01:29, , 12F
那個用引號框起來的一昧實在太顯眼,我看到時也想說原
01/29 01:29, 12F

01/29 01:29, , 13F
post是不是因為什麼理由故意要用這詞。
01/29 01:29, 13F

01/31 05:48, , 14F
因為『一昧』 才有達到騷擾的程度 如果是指正一件事情
01/31 05:48, 14F

01/31 05:50, , 15F
應該是感謝對方。 『一昧』則是不認同對方,認為對方盲目
01/31 05:50, 15F
文章代碼(AID): #1G_6HvYi (ask-why)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G_6HvYi (ask-w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