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藝人言內地有何不妥?

看板ask-why作者時間13年前 (2013/01/11 19:0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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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qualmusic (Cosmajoonitist)》之銘言: : 歧視的場合(情境、語境),不是歧視要分場合   歧視還有分情境和語境嗎?還有分人事時地物嗎? : 那你覺得為什麼性騷擾要立法? : 性騷擾並沒有做人身攻擊,也不一定要有物理接觸 : 只要言語上,眼神上,任何企圖上讓人感到不適,都可適用之 : 我並沒有主張「政治騷擾」應該要立法,性騷擾的立法適不適當也是另一個話題 : 我想說的就是,性騷擾之所以會立法,就是因為有足夠數量的人認為需要 : 而政治騷擾認為也越來越普遍,也越來越多人因為這樣的騷擾而感到不適 : 至於你說的 Kant 和 Rawls,會在正確的場合砲轟他們反對的思想 : 而不是路上看到就炮,吃飯也炮,何時都在炮 : 我所說的脈絡在這邊,請你在我的脈絡裡面討論好嗎? : 如果你想討論國家和言論自由的關係,可以另外起一個話題   性騷擾的定義根據性騷擾防治法: 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 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 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 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 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 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 行。   所以不是像你講的那樣「只要使人不舒服」。如果只要使 人不舒服就構成要件,那性騷擾犯應該抓不完....   同樣的道理,雖然沒有所謂的政治騷擾立法,但是我想概 念也相去不遠,在沒有歧視、侮辱或是暴力脅迫的狀況,你說 這是騷擾,我沒辦法同意。 : 有沒有人知道本來就是關鍵 : 你跟你的朋友圈可能有個禁語叫「哈雷」 : 因為你們之中有人之前的女友被騎哈雷的人搶了 : 你會因為這樣不准藝人使用「哈雷」這樣的語彙嗎? : 任何語彙都要達到一定的使用人數,我們才會對他做規範 : 像「哈雷」這樣的語彙,很明顯你就沒辦法禁止別人使用 : 我並沒有主張「內地」的情況跟「哈雷」一樣,請不要搞錯 : 我所論述的是,語彙使用的普遍性的確是關鍵   有人禁止使用「內地」了嗎? : 所以很明顯啊,「實事求是」就是你選擇史觀的依據阿 : 你有辦法證明每個人都應該要用這種方法來選擇史觀嗎? : 每個人的「實事求是」也不見得一樣 : 比如你說你周圍的人,可能因為中國可以讓他賺大錢,他就選擇大中國史觀不是嗎? : 對國家未來怎樣比較好,也不是很簡單的問題 : 你可能認為自由民主比較好,有些人認為吃飽比較好 : 所以勒?這不是品味問題是什麼? : 再者,不是每個人都會根據自己的喜好做選擇 : 就算是偏好大中國史觀的人,也有可能投票給民進黨,甚至台聯 : 只因為他們認為這樣才是正確的選擇 : 但是他們日常還是喜歡使用根據他們史觀底下的語彙 : 對於這種情況,你怎麼處理?   1.政治問題通常充滿道德觀、利益衝突、社會型態等等錯 縱複雜的要素在,每個人會因為自己的需要和狀況選擇 自己所需的,但我不認為這叫做「品味」。無論如何都 要買蘋果產品,都要喝星巴克,這種才叫「品味」。 2.史學中當然個人的喜好與見解,但是總也不能超脫出真 實文獻記載的範疇太多,如果只是因為自己的偏好就鄙 棄這樣的原則,那這樣的品味問題還算的上是正確的「 史觀」嗎?   3.他們可以使用自己認同的語彙,但相應也必須承擔被批 評攻訐的風險。本然就是這麼簡單,不是嗎? : PS : 我發現一堆人一直搞不清楚狀況 : 我要討論的不是法律,也不是個人的行為準則應該如何 : 更不是來請教我個人應該怎麼處世與發言 : 我想討論的是 in general 的倫理學 : 如果有興趣討論的再回文,扯一堆沒相干的實在讓人很傻眼   什麼叫做in general的倫理學,真的要訴諸大眾,事實就 是用「內地」被網友攻訐這樣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28.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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