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為什麼台北市跟新北市都要用專用的垃圾袋
※ 引述《e1q3z9c7 (雞霸)》之銘言:
: 推 e1q3z9c7:http://blog.udn.com/waityu/4333270你要被騙到什麼時候 08/18 07:48
: → e1q3z9c7:重點在於「支出與花費不對稱」,請聚焦 08/18 07:50
: 推 e1q3z9c7:如果你認為人民就應該被政府剝削那我無話可說 08/18 07:55
這位議員指控1.垃圾減量結果清運成本反而增加。2.台北市垃圾流往台北縣。
你的指控是「支出與花費不對稱」
官方的回答是:
1. 清運成本是垃圾不落地政策中的定時定點造成難調降,而且隨著油價上升反而增加。
http://www.dep.taipei.gov.tw/ct.asp?xItem=929933&ctNode=39253&mp=110001
2. 實施當時便有議員及環保局官員於縣市橋頭攔檢,並沒有明顯的這種狀況。
而且北縣清潔隊的清運數量並沒有明顯上升。
你的:
垃圾專用袋的價格必須按照價格公式計算,並且報中央核定公告,何來不對稱?
http://www.dep-web.taipei.gov.tw/ct.asp?xItem=1264898&CtNode=38822&mp=110005
因為你不相信政府提供的數據跟說詞,所以我再以常識來說明一次。
台北市的家庭垃圾大量減少,資源回收大量增加的效果,
即使是你這樣貪小便宜的人,都可以看出成效。
個人如此、整體也是如此,可見收效顯著。
而要減少垃圾清運成本問題關鍵是清潔隊要定時定點收垃圾,
不管垃圾量多少就是要這些人車去收,跟垃圾減量有什麼關係?
而垃圾流到台北縣,其實只要在一定的比例以下,那也是合理的。
因為台北縣每天有50萬左右的人口會前往台北市工作,
所以就算是有六分之一以下的垃圾往台北縣流動,這也無可厚非。
台北縣人既然已經在水費裡繳了台北縣的垃圾處理費,
就算是把在台北市產生的垃圾帶回台北縣處理也是應該的,並無不當。
還有你最最關心的 政府A錢 賺取暴利
清潔隊收垃圾也要錢、蓋焚化爐也要錢、掩埋場種樹綠化也要錢
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這些錢可以按照成本收取廢棄物清理費
並不允許收取超出成本的費用 也不允許流用到別的目的
這些錢怎麼收才合理? 照你講就是稅收出就好、再不然隨水收偷偷收沒感覺就好
這樣就是讓你們這種無知又愛貪小便宜的人不反彈 才能實行政策
結果就是垃圾爆增,沒地方蓋焚化爐、掩埋場滿出來,大家一起髒死臭死
真正公平合理的方式就是誰污染就誰付費 污染得多就付得多
既公平 又促進垃圾減量 一舉兩得
: 推 e1q3z9c7:http://www.hi-on.org.tw/bulletins.jsp?b_ID=102626 08/18 08:28
: → e1q3z9c7:經濟學解釋滿地垃圾的理由 08/18 08:28
首先 是1996年前的台北市滿地垃圾? 還是現在台北滿地垃圾?
任何一個待過台北比較長期的人都知道 明明是以前比較髒 現在比較乾淨
說什麼台北因為垃圾袋收費而滿地垃圾 那只是不真實的幻想
對於一個幻想 還想要用經濟學來解釋 這就不應該了
其次
此文不通 已經到了前言不對後語的地步
此文前半段主張因為垃圾清理需求彈性小 所以無法以價制量 也就是垃圾無法減量
然而文末卻轉而主張應該用「垃圾券」來付費
請問如果垃圾券可以使垃圾減量、獎勵回收 則隨袋徵收垃圾費又有何不可?
假設其對垃圾清理的需求彈性的假設正確 那垃圾券又怎麼能減少垃圾量呢?
前後矛盾 莫為此甚
最後 此文對於經濟學認識甚為膚淺
需求彈性的判斷就是以價格還有需求直接計算而來
所以依照台北市實施隨袋徵收後的垃圾清理減量
就可以計算出出需求彈性大於1的結論
怎麼會去硬扯沒有替代品所以需求彈性小等等錯誤的論述?
更何況垃圾清理的最大替代品就是資源回收、還有垃圾減量
這就是垃圾清理的需求彈性大於1的根本原因
該文眼不見此 反而錯引經濟學 實在是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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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2.31.149.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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