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BBS上浸水桶 有沒有違反憲法?
請不要誤會
小弟絕對沒有在哪個版被浸水桶後 不甘心來問這個問題的 XD
只是突然想到
我國憲法第十一條規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當然 言論自由並不包括可以恣意誹謗 發表違反社會善良風俗的言論 等等
在ptt的版上 一個公眾討論的空間
若因為有人發表誹謗 不實傳聞 違反社會風俗的言論而被限制發言 無可厚非
但是 比方講 有人到NBA X隊的隊版 發表說 "我覺得X隊超爛 X隊沒救了"之類的言論
一定會被水桶(限制發言)的吧!
但其實想想 以上的舉例 是可受公評之事 且無涉及不法
這樣 水桶他的版主 是否違反了憲法保障的 人民的言論自由權利呢?
無聊一問 大家來討論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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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1.9.53
※ 編輯: amazed312 來自: 118.231.9.53 (04/03 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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