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自己先做到,才有資格要求別人?
※ 引述《size (金色曙光)》之銘言:
: ※ 引述《nhair (瘡瘡)》之銘言:
: : 我們在日常生活當中常會講「你自己還不是一樣,你有什麼資格要求別人?」這類的話,
: : 在一般人的價值觀裡面,要求別人做到一定事項前,自己就應該先做到,否則對別人而言
: : ,就是無理的要求。
: 因為立足點一樣阿
: 譬如你上完廁所自己都不洗手 然後卻罵別人上完廁所不洗手
: 那不是自打嘴巴?自己都不讀書 還罵別人不讀書成績爛 都一樣
: : 可是我最近在想,這樣有道理嗎?我要求別人做到一件事,跟我自己有沒有做到這件事,
: : ,這是兩件不同的事阿!兩者明明就沒有關係吧?
: : 為什麼我們都會認為,要求別人做到一件事情之前,自己就必須先做到,才算是「有資格
: : 」要求別人呢?
: 那是身份問題
: 你罵歌手唱歌難聽 廚師煮的菜難吃 某專家學藝不精就可以
: 因為他們是以這個身份在賺錢謀利 而你不是所以你可以罵
立足點一樣時,要求別人,但自己做不到,無理。
立足點不一樣時,要求別人,但自己做不到,可以。
我想請問
如果立足點『可能』一樣呢?
比方說 同學指責班長做不好,有人會反駁『不然你來當啊!』
有人批評縣市長,有人就說『你來當就當的好嗎?』
有人批評板主,有人也會說『不然你來選板主啊』
我個人認為,這種"立足點可以經由稍微努力而達成相同"的情況下
我們仍有資格批評,因為做不好是事實。雖然換我們作,也作不好,
但這個"做不好"的確是存在的,可以被批評的。
這是我的想法啦,不曉得有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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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6.13.94
※ 編輯: bil193 來自: 124.6.13.94 (08/31 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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