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我不了解「宣戰」的意義

看板ask-why作者 (怎麼啦)時間17年前 (2008/06/23 02:1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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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lovedunhill (畜男)》之銘言: : 對於宣戰兩個字 小弟百思不得其解 : 歷史中常看見XX對XX宣戰 : 我不知道宣戰的意義是什麼 : 是要宣告說我要和你敵對/我準備要攻打你了 這樣嗎? : 若要攻打人 當然什麼都不要說 直接打過去 : 這樣才是最有利的方式吧? : 向人宣告 不就給人家準備的機會了? : 還是小弟搞錯了宣戰的意思? : 謝謝回答m(__ __)m 宣戰是法律(政治)上的程序(歐美的世界...) 在法律上 民族國家的主權在領土內至高無上 即使是被別人佔領了 那仍然不是別人的領土 只有藉由簽訂條約讓渡出去 才會改變一地的主權所屬 而宣戰、媾和、正式的外交關係、簽訂條約 都是民族國家行使主權的行為 不宣而戰跟戰術上的偷襲是不同的事情 不宣而戰 對方可以在外交上進行報復 也可以驅逐對方大使 或其他主權報復 偷襲就是在軍事準備未完成之前發動攻擊 這是天經地義的戰術 你當然可以認為這些國際法上的習慣不合時宜 事實上 亞洲的很多領土糾紛都是實力至上 根本沒在鳥什麼國際法 不過 宣戰是行使主權的行為 至少在我國還規定宣戰媾和權都在國會同意 顯示我國的主權是由國會行使 總統是主權象徵 這是很明顯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1.10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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