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我不了解「宣戰」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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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時間17年前 (2008/06/23 11:2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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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會變成 誰搶到東西 就是誰的. 一定會更糟糕的. 因為有冒險心的人 會很積極去搶. 到時候就變成 不敢戰的 哭訴. 幹麼要用稅金給你們買武器 去打仗 然後那些人搶了土地戰利品自肥?. 然後變成 主戰的繳軍費 不戰的 不繳軍費. 可是戰敗了 不戰的 還是會遭殃啊. 那乾脆 分家算了. 結果在主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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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8→)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aryewkun (Har)時間17年前 (2008/06/23 02:4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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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是所有發動情況都一定是“侵略”,比方說,日本轟炸珍珠港,美國對. 日本宣戰,這個宣戰,便必須是美國全國上下一起對抗日本。. 如果把“主戰群眾”和“主和群眾”分隔開來,所有打戰的義務,都丟給主. 戰群眾去實現,那麼誰要去當主戰群眾,拿自己的生命冒險,卻讓主和群眾. 躲在背後,坐享其成呢?. 這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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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ikeiosis (怎麼啦)時間17年前 (2008/06/23 02:1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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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戰是法律(政治)上的程序(歐美的世界...). 在法律上 民族國家的主權在領土內至高無上. 即使是被別人佔領了 那仍然不是別人的領土. 只有藉由簽訂條約讓渡出去 才會改變一地的主權所屬. 而宣戰、媾和、正式的外交關係、簽訂條約 都是民族國家行使主權的行為. 不宣而戰跟戰術上的偷襲是不同的事情.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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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eatitude (獨學而無友,則孤陋而寡聞)時間17年前 (2008/06/22 20:0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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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是政治的延續,所以宣戰當然也是一種政治動作.. 通常對於開戰與否不論本國,敵國,國內通常都會有不同意見,. 一旦認定開戰對本國有利,並且確定要擷取戰後的利益,. 政府便會宣戰,戰爭的展開在此就變成一個既定的事實.. 宣戰的作用,一則可以對內統一口徑,二則對外發出一個訊號:. 和平已經不再是一個

推噓2(2推 0噓 7→)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saka80 (osaka)時間17年前 (2008/06/22 16:4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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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若可以當成某種(必要)的回收機制. 那是否可形成某種慣例,如. 1.雙方主戰派各自用投票選出個領袖. 2.領袖蒐集所有國內的『主戰群眾』. 意即,只要表現戰意、鼓吹戰爭,則規入檔案中. 3.雙方派至某個偏遠的戰地,結束前不允許退出. 當然兵不厭詐,區域內不限任何手段. [政府銷毀或集中保管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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