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從Freddy. 李遠哲到楊蕙如
※ 引述《lovdai (靈的契合)》之銘言:
: 權責相符
: 所以說 李遠哲使用了權力 也應該負起權力相對的責任
: 他的權力在哪裡??? 他什麼時候贏得民意的授權並進而擁有權力??
: 沒有阿! 就算什麼事都不知道 至少看報紙就知道阿
: 他回台灣後 只有首長任命的研究或研究機關行政工作吧
: 他的權力是什麼?? 他的權力是指揮研究機關的資源分配
: 所以他相對的責任是什麼?? 他的責任是這個研究機關的績效!!
: 李遠哲的責任就是對中研院的績效負責!!
您也對他太寬容了!
今天李遠哲是公眾人物,所說的話須對公眾負責!
OK,這麼說好了,一個藝人今天公然的說些道德上有瑕疵的話,是否需要對社會
做進一步的解釋道歉?
我想以我們的標準來說,公眾人物是需要的,畢竟他有所謂的"社會責任"
難道不是嗎?還是私德可以完全不顧,然後把自己份的事情做好,這樣叫做好?
: 他其他參與的專案性質工作
: 教育諮詢小組 國民黨政府邀請設立 無給職
: 也給了報告給國民黨政府作為教育改革參考
: 他的權力就是協調各領域專家的分工
: 他的責任就是總籌交出報告給當時的國民黨政府參考
: 921重建工作 這是民間組織 不是政府成立的
: 他應負責的責任就是對這個民間組織的績效負責
: 他該負責的他都完成了!
: 他還要負責什麼?? 應該說 他還有過什麼權力??使他必須相對負責嗎??
: 影響力是什麼權力?? 誰給的??? 怎麼方式給的??
: 誰給他這種"權力" 他就要對給的人負責阿! 總要提出他的負責對象吧!!
以李遠哲的立場來說,他毫無政治上的專長領域,本就不該碰政治上的事情!
他要表態無妨,畢竟民主國家本來就可以隨便表態...
可是分際在哪邊?
分際在人民的觀感!有人覺得好,有人覺得不好...身為一個公眾人物,是不是盡量
應該避嫌?
可是他沒有...不僅如此,他有領國家的錢,是不是更應該維持中立?
不,他還是沒有。國家的錢就是人民的納稅錢,在他沒有從政的情形下,中立應該是
最好的一個選擇!
他可以表達他的看法,表達他的意見,表達他所支持的對象,但是他要知道他有
非常程度的影響力,所以應該盡量小心謹慎,當他不小心謹慎的時候,他所該負的
責任就是人民觀感...
儘管沒有實質上的承擔,但是他應該盡量避免...他還是沒有
今天他的職位可以因為執政者而有所調整的時候,他就應該避免太過深入政治...
他仍舊沒有!
今天民進黨如果硬要把這些看成常態...怎麼能叫人不談酬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181.116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