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從Freddy. 李遠哲到楊蕙如

看板a-diane作者 (真的也很假)時間16年前 (2008/01/27 17:1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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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vdai (靈的契合)》之銘言: : 權責相符 : 所以說 李遠哲使用了權力 也應該負起權力相對的責任 : 他的權力在哪裡??? 他什麼時候贏得民意的授權並進而擁有權力?? : 沒有阿! 就算什麼事都不知道 至少看報紙就知道阿 : 他回台灣後 只有首長任命的研究或研究機關行政工作吧 : 他的權力是什麼?? 他的權力是指揮研究機關的資源分配 : 所以他相對的責任是什麼?? 他的責任是這個研究機關的績效!! : 李遠哲的責任就是對中研院的績效負責!! 您也對他太寬容了! 今天李遠哲是公眾人物,所說的話須對公眾負責! OK,這麼說好了,一個藝人今天公然的說些道德上有瑕疵的話,是否需要對社會 做進一步的解釋道歉? 我想以我們的標準來說,公眾人物是需要的,畢竟他有所謂的"社會責任" 難道不是嗎?還是私德可以完全不顧,然後把自己份的事情做好,這樣叫做好? : 他其他參與的專案性質工作 : 教育諮詢小組 國民黨政府邀請設立 無給職 : 也給了報告給國民黨政府作為教育改革參考 : 他的權力就是協調各領域專家的分工 : 他的責任就是總籌交出報告給當時的國民黨政府參考 : 921重建工作 這是民間組織 不是政府成立的 : 他應負責的責任就是對這個民間組織的績效負責 : 他該負責的他都完成了! : 他還要負責什麼?? 應該說 他還有過什麼權力??使他必須相對負責嗎?? : 影響力是什麼權力?? 誰給的??? 怎麼方式給的?? : 誰給他這種"權力" 他就要對給的人負責阿! 總要提出他的負責對象吧!! 以李遠哲的立場來說,他毫無政治上的專長領域,本就不該碰政治上的事情! 他要表態無妨,畢竟民主國家本來就可以隨便表態... 可是分際在哪邊? 分際在人民的觀感!有人覺得好,有人覺得不好...身為一個公眾人物,是不是盡量 應該避嫌? 可是他沒有...不僅如此,他有領國家的錢,是不是更應該維持中立? 不,他還是沒有。國家的錢就是人民的納稅錢,在他沒有從政的情形下,中立應該是 最好的一個選擇! 他可以表達他的看法,表達他的意見,表達他所支持的對象,但是他要知道他有 非常程度的影響力,所以應該盡量小心謹慎,當他不小心謹慎的時候,他所該負的 責任就是人民觀感... 儘管沒有實質上的承擔,但是他應該盡量避免...他還是沒有 今天他的職位可以因為執政者而有所調整的時候,他就應該避免太過深入政治... 他仍舊沒有! 今天民進黨如果硬要把這些看成常態...怎麼能叫人不談酬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1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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