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府:「識正書簡」是對大陸民眾說的

看板Wrong_spell作者時間15年前 (2009/06/12 12:36), 編輯推噓0(001)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6 (看更多)
客觀地分析,報章雜誌的報導一般都經過多層加工過程。 從談話人的原始談話,到記者的刪減與評註,這是一層。 而記者擷取經過第一次加工後某些比較具話題性的片段, 去作為訪問他人的材料,這是第二層。 最後還有第三層,就是他人的訪談結果拿回來, 再次進行片段擷取和刪減。 經過這麼多層的編輯,談話人的原意遭受到不定程度的扭曲和演繹, 是很常見的。 台灣民眾雖然習慣了多元媒體立場, 通常卻只是純粹站在吸收訊息的立場, 遇到和政治沾得上邊的新聞, 選擇性吸收更是常見。 閣下如果原本便對馬英九其人其事有所成見, 我想我此篇回完也沒有再多講的必要, 只是我從網路上幾個未經剪接的影片所得到的原始談話如下: 「我們希望將來兩岸,能夠在這方面,也能夠達成一個協議。 我們建議的方式,是叫做識正書簡,識正就是認識正體字, 但是你要書寫的話,可以寫簡體字,也就是說,印刷體盡量用正體字, 這樣才能夠跟我們中華文化的古籍,古典的這些書籍能夠接軌, 我覺得這點非常重要。這也是我個人過去幾年一直在努力的, 就是發揚正體字,而且希望能夠,有一天我們正體字, 能夠成為聯合國的世界遺產。」 很不幸的我沒有找到更前面談話的影片, 這可能會對談話主體產生不精準的判斷, 但是若僅分析這三句話, 第一句話,他的主詞跟目標都很明確, 先不論「協議」的內容(內容由第二句定義), 我認為沒有問題。 第三句沒有什麼特別的。 所以出現問題的是關於第二句其語意之判讀。 「我們建議的方式,是叫做識正書簡,識正就是認識正體字,」 這裡主詞有身份上的模糊性, 可能是指中華民國總統,或中華民國政府, 但應非馬英九本人(代表他本人之主詞為第三句之「我個人」), 不過基於中華民國總統為中華民國政府之代表此一事實, 可以中華民國四字代稱。 然而此句之受詞被省略了。故完整一點標注,本句應為: 「我們建議(你)的方式,是叫做識正書簡,識正就是認識正體字,」 「但是你要書寫的話,可以寫簡體字,」 這裡主詞為上方被省略之受詞, 但未明確定義所指。 「也就是說,印刷體盡量用正體字,」 這裡主受詞皆被省略,但承上語氣應和上方相同, 又動詞因為「也就是說」的關係,應該是「建議」,故: 「也就是說,(我們建議你)印刷體盡量用正體字,」 「這樣才能夠跟我們中華文化的古籍,古典的這些書籍能夠接軌, 我覺得這點非常重要。」 這裡受詞被省略,但承上語氣,應為「你」。 「我們中華文化」並非單屬中華民國, 故以「中華文化」代之避免混淆。 最後一句的我,有可能指談話者馬英九個人, 或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 故以「中華民國 or 馬英九」代之: 「這樣(你)才能夠跟(中華文化)的古籍,古典的這些書籍能夠接軌, (中華民國 or 馬英九)覺得這點非常重要。」 所以將全句代換一下: 「(中華民國)建議(你)的方式,是叫做識正書簡,識正就是認識正體字,  但是(你)要書寫的話,可以寫簡體字,  也就是說,  (中華民國)(建議)(你)印刷體盡量用正體字,  這樣(你)才能夠跟(中華文化)的古籍,古典的這些書籍能夠接軌,  (中華民國 or 馬英九)覺得這點非常重要。」 問題出在於,「你」是指誰。 由「(中華民國)(建議)(你)印刷體盡量用正體字,」 及「這樣(你)才能夠跟(中華文化)的古籍,古典的這些書籍能夠接軌,」 我認為,「你」非指中華民國國民, 因為所指涉的事情對於中華民國國民來說不存立且不存在。 又,三句談話裡面的第二句, 是解釋第一句中所謂「一個協議」的內涵。 第一句是如何說的? 「我們希望將來兩岸,能夠在這方面,也能夠達成一個協議。」 由一二兩句的連接: 「我們希望將來兩岸,能夠在這方面,也能夠達成一個協議。 我們建議的方式,是叫做識正書簡,識正就是認識正體字,」 可以看出主詞具有連續性,是為「中華民國」, 而第一句的子句「將來兩岸,能夠在這方面,也能夠達成一個協議。」 其中的主詞「兩岸」,可代換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 所以,再看一次: 「(中華民國)希望將來(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  能夠在這方面,也能夠達成一個協議。  (中華民國)建議(你)的方式,是叫做識正書簡,識正就是認識正體字,  但是(你)要書寫的話,可以寫簡體字,  也就是說,  (中華民國)(建議)(你)印刷體盡量用正體字,  這樣(你)才能夠跟(中華文化)的古籍,古典的這些書籍能夠接軌,  (中華民國 or 馬英九)覺得這點非常重要。」 「你」到底是誰?我想答案至此已非常明確。 所有將「你」解釋為「中華民國國民」的報導, 都是在曲解談話人原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98.214

06/12 13:15, , 1F
"協議"就是雙方要共同遵守~ 完畢
06/12 13:15, 1F
文章代碼(AID): #1ACTjLnQ (Wrong_spell)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ACTjLnQ (Wrong_spell)